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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莊嚴經論卷第五
釋曰。已說求染淨。次說求唯識。偈曰。
能取及所取 此二唯心光
貪光及信光 二光無二法
釋曰。能取及所取此二唯心光者。求唯識人應知。能取所取。此之二種唯是心光。貪光及信光二光無二法者。如是貪等煩惱光。及信等善法光。如是二光亦無染淨二法。何以故。不離心光別有貪等信等染淨法故。是故二光亦無二相。偈曰。
種種心光起 如是種種相
光體非體故 不得彼法實
釋曰。種種心光起如是種種相者。種種心光即是種種事相。或異時起。或同時起。異時起者。謂貪光嗔光等。同時起者。謂信光進光等。光體非體故不得彼法實者。如是染位心數淨位心數。唯有光相而無光體。是故世尊不說彼爲真實之法。已說求唯識。次說求諸相。偈曰。
所相及能相 如是相差別
爲攝利眾生 諸佛開示現
釋曰。相有二種。一者所相。二者能相。此偈總舉。余偈別釋。偈曰。
共及心及見 及位及不轉
略說所相五 廣說則無量
釋曰。共及心及見及位及不轉者。所相有五。一者色法。二者心法。三者心數法。四者不相應法。五者無爲法。彼共者謂色法。心者謂識法。見者謂心數法。位者謂不相應法。不轉者謂虛空等無爲法。略說所相五廣說則無量者。彼識常起如是五相。此五所相是世尊略說。若廣說者則有無量差別。已說所相諸相。次說能相諸相。偈曰。
意言與習光 名義互光起
非真分別故 是名分別相
釋曰。能相略說有三種。謂分別相。依他相。真實相。此偈顯示分別相。此相復有三種。一有覺分別相。二無覺分別相。三相因分別相。意言者謂義想。義即想境。想即心數。由此想於義能如是如是起意言解。此是有覺分別相。習光者。習謂意言種子。光謂從彼種子直起義光未能如是如是起意言解。此是無覺分別相。名義互光起者。謂依名起義。光依義起。名光境界。非真唯是分別世間。所謂若名若義。此是相因分別相。如此三種相。悉是非真分別。是名分別相。偈曰。
所取及能取 二相各三光
不真分別故 是說依他相
釋曰。此偈顯示依他相。此相中自有所取相及能取相。所取相有三光。謂句光義光身光。能取相有三光。謂意光受光分別光。意謂一切時染污識。受謂五識身。分別謂意識。彼所取相三光及能取相三光。如此諸光。皆是不真分別故。是依他相。偈曰。
無體體無二 非寂靜寂靜
以無分別故 是說真實相
釋曰。此偈顯示真實相真實謂如也。此相有三種。一自相。二染淨相。三無分別相。無體體無二者。是真實自相。無體者。一切諸法但分別故。體者。以無體爲體故。無二者。體無體無別故。非寂靜寂靜者。是真實染淨相。非寂靜者。由客塵煩惱故。寂靜者。由自性清淨故。以無分別故者。是真實無分別相。由分別不行境界。無戲論故。已說三種能相。複次偈曰。
應知五學境 正法及正憶
心界有非有 第五說轉依
釋曰。彼能相復有五種學境。一能持。二所持。三鏡像。四明悟。五轉依。能持者。謂佛所說正法。由此法持彼能緣故所持者。即正憶念。由正法所持故。鏡像者。謂心界。由得定故。安心法界如先所說。皆見是名。定心爲鏡法界爲像故。明悟者。出世間慧。彼有如實見有。非有如實見非有。有謂法無我。非有謂能取所取於此明見故。轉依者。偈曰。
聖性證平等 解脫事亦一
勝則有五義 不減亦不增
釋曰。聖性證平等解脫事亦一者。聖性謂無漏界。證平等者。諸聖同得故。解脫事亦一者。諸佛聖性與聲聞緣覺平等。由解脫同故。勝則有五義不減亦不增者。雖復聖性平等。然諸佛最勝自有五義。一者清淨勝。由漏習俱盡故。二者普遍勝。由剎土通淨故。三者身勝。由法身故。四者受用勝。由轉法輪受用不斷故。五者業勝。由住兜率天等現諸化事利益眾生故。不減者。謂染分減時。不增者。謂淨分增時。此是五種學地解相似。彼解脫所相法及三種能相法故。已說所相能相。次說求解脫偈曰。
如是種子轉 句義身光轉
是名無漏界 三乘同所依
釋曰。如是種子轉者。阿梨耶識轉故。句義身光轉者。謂余識轉故。是名無漏界者。由解脫故。三乘同所依者。聲聞緣覺與佛同依止故。偈曰。
意受分別轉 四種自在得
次第無分別 剎土智業故
釋曰。意受分別轉四種自在得者。若意若受若分別。如此三光若轉即得四種自在。問何者爲四。答次第無分別剎土智業故。一得無分別自在。二得剎土自在。三得智自在。四得業自在。偈曰。
應知後三地 說有四自在
不動地有二 餘地各余一
釋曰。應知後三地說有四自在者。謂不動地善慧地法云地。成就彼四種自在。不動地有二余地各余一者。不動地有第一無分別自在。第二剎土自在由無功用無分別故。由剎土清淨故。善慧地有第三智自在。由得四辯善巧勝故。法云地有第四業自在。由諸通業無障礙故。偈曰。
三有二無我 了入真唯識
亦無唯識光 得離名解脫
釋曰。復有別解脫門。三有二無我了入真唯識者。由知二無我爲方便故。菩薩於三有中分別人法皆無有體。是故無我。如是知已。亦非一向都無有體。取一切諸法真實唯識故。亦無唯識光得離名解脫者。菩薩爾時安心唯識。識光亦無即得解脫。何以故。由人法不可得離有所得故。偈曰。
能持所持聚 觀故唯有名
觀名不見名 無名得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