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余嘗讀史,病其煩而難記,散而難觀也。因仍《通鑒》之舊,採掇而分次之,所以舉要以省其煩,立類以合其散,使之粲然可考而無難也。總為二卷,名之曰《史要類鈔》。
嗚呼!世教衰而博學審問之功廢,學者日趨於苟簡而不自止。故經有節文,史有略本,百家諸氏之書皆有纂集,以為一切速成之計,遂使義理之微不備,事變之實不詳,無以淹會貫通,明其同異而辯其得失矣。此蓋為學之弊至是而極矣!余為是編,豈所謂恥過而作非哉?亦余之不得已也。
夫三代而下,作者日滋,其於言雖有淺深大小之不同,然其間皆莫非至理之所在也。苟欲窮之,則茫洋浩汗,非殫歲月,疲精思,有不能究其萬一,亦可謂難矣。而況余以魯鈍之資,處喪亂之世,奔走之役勞其形,憂患之事拂其性,而欲從事於此,豈不又難矣哉?然嘗懼其荒落而卒於無聞也,故區區於聖賢之書,猶不敢廢,間因讀史而作是編,以自便覽閱,雖未免苟簡之失,然其興壞理亂,有切於當世者,亦具在是,則庶乎可免為無聞之人矣。故曰:亦予之不得已也。
天若欲成其志,使得有沄粥之養,以自返於大山長谷之中,一肆其力於所未知,則亦將無事於是編也。
夫明時治曆,自黃帝、堯、舜與三代之聖王,莫不重之,其文備見於傳記矣。雖去古既遠,其法不詳,然原其要,不過隨時考驗,以合於天而已。
漢劉歆作《三統曆》,始立積年月日法,以為推步之準。後世因之。歷唐而宋,其更元改法者凡數十家,豈故相為乖異哉?蓋天有不齊之運,而曆為一定之法,所以久而不能不差,既差則不可不改也。
元初承用金《大明曆》。庚辰歲,太宗西征,五月望,月蝕不效。二月、五月朔,微月見於西南。中書令耶律楚材以《大明曆》後天,乃損節氣之分,減周天之秒,去交終之率,治月轉之餘,課兩曜之後先,調五行之出沒,以正《大明曆》之失。且以中元庚午歲,國兵南伐,而天下略定。推上元庚午歲天正十一月壬戌朔子正冬至,日月合璧,五星聯珠,同會虛宿六度,以應太祖受命之符。又以西域中原地理殊遠,創為里差,以增損之,雖東西萬里,不復差忒。遂題其名曰《西征庚午元曆》,表上之,然不果頒用。
至元四年,西域劄馬魯丁撰進《萬年曆》,世祖稍頒行之。十三年平宋,遂詔前中書左丞許衡、太子讚善王恂、都水少監郭守敬改治新曆。衡等以為金雖改曆,止以宋《紀元曆》微加增益,實未嘗測驗於天。乃與南北日官陳鼎臣、鄧元麟、毛朋翼、劉巨淵、王素、丘鉉、高敬等,參考累代曆法,復測候日月星辰消息運行之景,參別同異,酌取中數,以為曆本。十七年冬至,曆成,詔賜名曰《授時曆》。十八年,頒行天下。二十年,詔太子諭德李謙為《曆議》,發明新曆順天求合之微,考證前代人為附會之失,誠可為之永久。自古及今,其推驗之精,蓋未有於此者也。
今衡、恂、守敬等所撰曆經及謙《曆議》故存,皆可考據,是用具著於篇。惟《萬年曆》不復傳,而《庚午元曆》雖未嘗頒用,其為書猶在,因附著於後,使來者有考焉。作《曆志》。
古者女子之居室也,必有傅姆師保為陳詩書圖史以訓之。凡左右佩服之儀、內外授受之別,與所以事父母舅姑之道,蓋無所不備也。而又有天子之后妃、諸侯之夫人,躬行於上以率化之。則其居安而有淑順之稱,臨變而有貞特之操者,夫豈偶然哉?
後世此道既廢,女生而處閨闥之中,溺情愛之私,耳不聆箴史之言,目不睹防範之具,由是動逾禮則,而往往自放於邪僻矣。苟於是時而有能以懿節自著者焉,非其生質之美,則亦豈易致哉?史氏之書所以必錄而弗敢略也。
元人受命百有餘年,女婦之能以行聞於朝者有矣,然其繁殆不能盡書。今採其尤卓異者,具載於篇。其間有不忍夫死感慨自殺以從之者,雖或失於過中,然較於苟生受辱,與更適而不知愧者有間矣。故特著之以示勸厲之義云。
余世居吳之北郭,同里之士有文行而相友善者,曰王君止仲一人而已。十餘年來,徐君幼文自毗陵,高君士敏自河南,唐君處敬自會稽,余君唐卿自永嘉,張君來儀自潯陽,各以故來居吳,而卜第適皆與余鄰,於是北郭之文物遂盛矣。余以無事,朝夕諸君間,或辯理詰義,以資其學;或賡歌酬詩,以通其志;或鼓琴瑟,以宣堙滯之懷;或陳几筵,以合宴樂之好。雖遭喪亂之方殷,處隱約之既久,而優遊怡愉,莫不自有所得也。
竊嘗以為一郡一邑,有抱材藝之士而出於凡民者,皆其地之秀也。若諸君,其諸州之秀歟!以諸州之秀萃於一鄉,吾里何幸哉!且人之求友者,或命駕裹糧,遊於四方,而未必可得。今余不出閭閈,而獲友之多如是,則非吾里之幸,而余之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