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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無肯受欺之人,亦無被欺而不知之人。智者,當境即知;愚者,事後亦知。知有遲早,而終無不知。既已知之,必不甘再受之。至於人皆不肯受其欺,而欺亦無所複用;無所複用,其欺則一步不可行矣。故應世之方,以勿欺為要,人能信我勿欺,庶幾利有攸往。
事無大小,粗疏必誤。一事到手,總須慎始慮終,通籌全局,不致忤人累己,方可次第施行。諸葛武侯萬古名臣,只在小心謹慎。呂新吾先生坤《呂語集粹》曰:「待人三自反,處事兩如何。」小心之說也。余嘗書以自儆,覺數十年受益甚多。
一味頭方亦有不諧,時處些小通融,不得不曲體人情。若於身名大節攸關,須立定腳跟,獨行我志。雖蒙譏被謗,均可不顧。必不宜舍己徇人,遷就從事。
俗以「忠厚」二字為「無用」之別名,非達話也。凡可以損人利己之方,力皆能為而不肯為。是謂宅心忠待物厚。忠厚者,往往吃虧,為儇薄人所笑。然至竟不獲大咎。林退齋先生遺訓曰:「若等只要學吃虧。」從古英雄只為不能吃虧,害多少事?能學吃虧充之,即是聖賢克己工夫。
譬如路分三條,中為公,甲行其左,乙行其右,各相安也。甲跨中之左半,乙猶聽之。跨至中之右半,乙縱無言,見者詫矣。若並乙之右一條而涉足焉,乙雖甚弱,不能忍也。倘遇兩強,安能不競至相競,而曲直判,是非分,甲轉無地可容。「占便宜者失便宜。」千古通論。
不如意事常八九。事之可以競氣者,多矣。原競氣之由,起於任性。性躁則氣動,氣動則忿生,忿生則念念皆偏。在朝、在野,無一而可。到氣動時,再反身理會一番,曲意按奈,自認一句不是,人便氣平;讓人一句是,我愈得體。
凶狠狂悖之徒,或事不干己無故侵陵,或受人唆使借端擾詐,孟子所謂「橫逆」也。此等人廉恥不知,性命不惜,稍不耐性,構成釁端,同於金注,悔無及矣。須於最難忍處,勉強承受,則天下無不可處之境。曩館長洲時,有丁氏無賴子,負吳氏錢,慮其索也,會婦病劇,負以圖賴,吳氏子斥其無良,吳氏婦好語慰之,出私橐贈丁婦,丁婦屬夫急歸,遂卒於家。耐性若吳氏婦,其知道乎?
且橫逆者未嘗無天良也,讓之既久,亦知愧悟。遇有用人之處,渠未必不能出力。
不惟官斷十條路,難操勝券也。即幸勝矣,候批示,勞鄰証,饒舌央人,屈膝對簿,書役之需索,舟車之往來,廢事損財,所傷不小。總不如忍性耐氣,聽親黨調處,歸於無事。彼激播唆訟者,非從中染指,即假公濟私。一被搖惑,如縱孤舟於駭浪之中,彼第立身高岸,不能為力。勝則居功,負則歸過於本人無用,斷不可聽。
逞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親。聖訓切著,有理不在高聲。爭且不必,況鬥乎?余閱事數十年,凡官中命案,不必多傷,亦不必致命也,偶然失手,便為正凶。故爭競之時,萬萬不可舉手撻人。
多言宜戒,即直言亦不可率發。惟善人能受盡言,善人豈可多得哉!朋友之分,忠告善道。善道云者,委婉達意與直言不同,尚須不可則止。餘素戇直,往往言出而悔。深知直言未易之故。若借沽直之名,冷語尖言,訐人私隱,心不可問,賈禍亦速,又不在此例。古云「出口侵人要算人受得」。又曰:「傷心之語,毒於陰兵。」非閱歷人,不能道也。
與君子忤,可以情遣,可以理諭,諒我無他,不留嫌怨。小人氣質,用事志在必勝。忤之則隱怒不解,必圖報複。故遇小人無禮,當容以大度。即宜公言,亦須稍留餘地,庶不激成瑕釁。
餘性褊急,遇不良人,略一周旋,心中輒半日作惡。不惟良友屢以為誡,即閨人亦嘗諄切規諫。臨事之際,終不能改。比讀史至後漢黨錮,前明東林,見坐此病者,大且禍國,小亦禍身。因書聖經「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十言於兒,時時寓目警心,稍稍解包荒之義。涵養氣質,此亦第一要事。
然善惡之辨,斷不可小有模糊。或曰:皂白分則取舍嚴,取舍嚴則門戶立,非大度之說也。曰:不然。不知而徇之,謂之暗;知而容之,謂之大度。暗則為人玩矣。毋顯受人玩,寧佯受人欺。
此即使人以器之道也。人無全德,亦無全才。雞鳴狗盜之技,有時能濟大事。但悉心自審,必有能、有不能,自不敢苛求於人。故與人相處,不當恃己之長,先宜諒人之短。
剛為陽德。正人之性,大概多剛。然過剛必折,總非淑世淑身之道。千古君子為小人讒陷,率由於此。當為受者層層設想,使其有以自容,則寬柔以教,原不必全露鋒棱。
鄉民不堪多事,治百姓當以息事寧人為主。如鄉居,則排難解紛為睦鄰要義。萬一力難排解,即奉身而退,切不可袒幫激事。如見人失勢,從而下石,尤不可為。為者,必遭陰禍。
切己之事尚不宜訟事,在他人何可干預?如鄰佐乾証之類,斷斷不宜列名。蓋庭鞫時語挾兩端,則易遭官府訶遣;公言之,必與負者為仇,大非保身之哲。
姻族中遇有立繼、公議之事,於分於理不能自外者,不得不與。即不得已而訟案有名,亦不得不昌言。此有公議可憑,非一人所得偏也。若事關田產資財,恐有未了者,總不宜與事居間,後干訟累。至官司交易,一涉銀錢,便為贓私過付,牽連獲罪,尤當避而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