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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丁丑朔,上皇在迤北,罷朝賀。
辛巳,築永安城于天壽山之南,以居陵衛官軍。後遂移昌平縣治焉。
壬午,享太庿。
彗星出天市垣外,掃天紀星。
丙戌,大祀南郊。
是月,以邊事需餉急,始定輸納之例。凡生員納粟上馬者,皆許入監戶部。又議令軍民輸納或米或粟或豆草或鞍馬者,皆給冠帶。官吏罪廢輸納者,復職。初,行之于宣府、大同。其後,兩畿及諸布政司、遼東,皆行之。已而,監生郭佑上言:「昨以國用耗乏。謀國大臣欲紓一時之急,令民納粟者,賜冠帶。今軍旅稍甯,行之如故。農、工、商販之徒,不較賢愚,惟財是授,驕親戚,誇鄉里,長非分之邪心。而贓汙吏,罷退為民。欲掩閭閻之恥,納粟冠帶而歸。前以冒貨去職,今以輸貨得官,何以禁貪殘而重名器?況天下統一,藏富在民。未至大不得已,而舉措如此,是以空乏啟戎心也。」章下廷議,格不行。時,又開輸豆予世襲之例,刑科給事中曹凱爭之曰:「近例,輪豆四千石以上,授指揮。彼受祿十餘年,費已償矣,乃令之世襲,是以生民膏血養無功子孫,而彼取息長無窮也。有功者,必相謂曰:『吾以捐軀獲此,彼以輸豆亦獲此。是朝廷以我軀命等于荏菽,其誰不解體!』乞自今惟令帶俸,不得任事傳襲,文職則止原籍帶俸。」上以為然,命已授者聽,未授者悉加凱議。
閏月,甲寅,額森寇甯夏,叛奄喜甯計也。
初,洪熙、宣德間,定禮闈取士之額,分南、北、中卷,以百人為率。正統中,增額至百五十人,而分地如故。至是,從大理寺丞李奎之請,仍循永藥間例。癸亥,詔明年會試取士,無拘額。本年鄉試,亦如之。
庚午,額森寇大同,總兵官郭登擊敗之。時,寇至沙堝,登召諸將問計。或言:「寇眾我寡,莫若全軍而還。」登曰:「我軍去城百里,一思退避,人馬疲倦,賊以鐵騎來逼,即欲自全得乎?」按劍起曰:「敢言退者斬。」徑薄賊營,奮勇擊之。諸將繼進,呼聲震山谷,遂大破其眾。追奔四十餘里,又敗之栲栳山,斬二百餘級,得所掠人畜八百有奇。自士木之敗,邊將無敢與寇戰。是役,登以八百人破敵數千騎,軍氣為之一振。捷聞,封登定襄伯,予世券。
是月,免大名、真定、開封、衛輝被災稅糧。
侍讀彭時以兵事稍息,奏請回籍終制,許之。時以釋褐,踰年參大政,前此所未有。上方嚮用之,以此頗忤旨。
二月,戊寅,耕耤田。
癸未,懸賞格招召陷軍民,副都御史羅通之請也。通請榜文于沿邊,諭凡被招人口有能自還者,軍免差役三年;民免徭役終身,官支全俸,各賞銀一兩、布二匹。有能殺賊一級者,軍民人等,俱予冠帶,賞銀五兩,官陞一級,仍賞銀如之。若能殺額森,賞銀五萬兩、金一萬兩,封國公、太師;殺巴延特穆爾及喜甯者,賞銀二萬兩、金一千兩,封侯。詔依議行之。
丙戌,命武清伯石亨為鎮朔大將軍帥師巡大同,都指揮楊能充遊擊將軍巡宣府。能,洪之從子也。
壬辰,叛奄喜甯伏誅。先是甯數導誘額森擾邊,上皇患之,言于額森,使甯及總旗高𨭉等還京索禮物。而命袁彬以密書付𨭉,俾報宣府設計禽甯。甯抵獨石,宣府守將設伏野狐嶺。令𨭉紿甯至其地,伏盡起,𨭉直前抱持之,遂禽甯送京師。法司諸臣襍治,磔于市。上皇在迤北,聞之,喜曰:「自此邊竟稍甯。吾南歸有日矣。」甯為都指揮江福所獲,而參將楊俊飾奏于朝,謂己實定謀,遣福等禽之。上嘉俊功,進右都督,賜金幣。言官及兵部請如懸賞前詔,上以俊邊將,職所當為,不允。俊,洪之庻子也。久之,冒功事始露。
是月,初開經筵。甯陽侯陳懋知經筵事。文臣自內閣高穀、陳循等外,禮部待郎儀銘及俞山、俞綱,皆以潛邸舊恩,兼經筵官。銘,智之子也。上每臨講幄,輒命中官擲金錢于地,任講官徧拾之。時以為媟褻云。
贈前侍講劉球為學士,賜諡忠愍,立祠于鄉,竝追論彭德清。時,德清己在獄瘐死,詔僇其屍。球二子鉞及弟釪,皆篤學躬耕養母。球既得䘏,兄弟乃出應舉,先後成進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