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昔之注《老子》者,代有殊宗,家傳異說,逮捕王輔嗣、何平叔合之於乾坤易簡,鳩摩羅什、梁武帝濫之於事理因果,則支補牽會,其誣久矣;止陸希聲、蘇子繇、董思靖及近代焦竑、李贄之流,益引禪宗,互為綴合,取彼所謂教外別傳者以相糅雜,是猶閩人見霜而疑雪,洛人聞食蟹剝蟛蜞也。老子之言曰“載營魄抱一無離”“大道泛兮其可左右”“冲氣以為和”,是既老之自釋矣。莊子曰“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緣督以為經”,是又莊之為老釋矣。捨其顯釋,而強儒以合道,則誣儒;強道以合釋,則誣道;彼將驅世教以殉其背塵合識之旨,而為蠹來茲,豈有既與!夫之察其悖者久之,乃廢諸家,以衍其意;蓋入其壘,襲其輜,暴其恃,而見其瑕矣,見其瑕而後道可使復也。夫其所謂瑕者何也?天下之言道者,激俗而故反之,則不公;偶見而樂持之,則不經;鑿慧而數揚之,則不祥。三者之失,老子兼之矣。故於聖道所謂文之以禮樂以建中和之極者,未足以與其深也。雖然,世移道喪,覆敗接武,守文而流偽竊,昧幾而為禍先,治天下者生事擾民以自敝,取天下者力竭智盡而敝其民,使測老子之幾,以俟其自復,則有瘥也。文、景踵起而降昇平,張子房、孫仲和異尚而遠危殆,用是物也。較之釋氏之荒遠苛酷,究於離披纏棘,輕物理於一擲,而僅取歡於光怪者,豈不賢乎?司馬遷曰“老聃無為自化,清淨自正”,近之矣。若「猶龍」之嘆,雲出仲尼之徒者,吾何取焉!
歲在旃蒙協洽壯月己未,南公王夫之序。
男敔纂注
一章
道可道,非常道。常道無道。名可名,非常名。常名無名。無名,天地之始;眾名所出,不可以有名。有名,萬物之母。名因物立,名還生物。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邊際也。此兩者,同出而異名,異觀同常,則有欲無欲,非分心以應,居中執常,自致妙徼之觀。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可”者不“常”,“常”者無“可”。然據“常”,則“常”一“可”也,是故不廢“常”,而無所“可”。不廢“常”,則人機通;無所“可”,則天和一。夫既有「始」矣,既有「母」矣,而我聊與「觀」之;「觀」之者,乘於其不得已也。觀於其”異”,則有無數遷;觀於其“同”,則有者後起,而無者亦非大始也。然則往以應者見異矣,居以俟者見同矣。故食萬物而不屍其仁,入機偽而不逢其銳;知天下之情,不強人以奉己;棄一己之餘,不執故以迷新。是以莫能名其功,而字之曰「眾妙」。蓋其得意以居,開戶而歷百為之生死者,亦甚適矣夫!
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盈,音聲相和,前後相隨。天下之所可知。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非不令天下知,因其不可知者而已。萬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為而弗恃,功成而不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天下之變萬,而要歸於兩端。兩端生於一致,故方有“美”而方有“惡”,方有“善”而方有“不善”。據一以概乎彼之不一,則白黑競而毀譽雜。聖人之「抱一」也,方其一與一為二,而我徐處於中;故彼一與此一為壘,乃知其本無壘也,遂坐而收之。壘立者“居”,而坐收者“不去”,是之謂善爭。
三章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以無用用無。實其腹,以有用用有。弱其志,善入萬物。強其骨,植之以俟。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然而物已治矣。
「爭」未必起於「賢」,「盜」未必因於「難得之貨」,「心」未必「亂」於「見可欲」。萬物塊處而夢妄作,我之神與形無以自平,則木與木相鑽而熱生,水與水相激而漚生;而又為以治之,則其生不息。故陽火進,而既進之位,虛以召陰;陰符退,而所退之物,遊以犯陽。夫不有其反焉者乎?“虛”者歸“心”,“實”者歸“腹”,“弱”者歸“志”,“強”者歸“骨”,四數各有歸而得其樂土,則我不往而治矣。夫使之歸者,「誰氏」之子?而執其命者何時也?此可以知爭哉,不知者不與此。故聖人內以之沽身,外以之治世。
四章
道,冲而用之,“冲”,古本作“盅”,器中虛處。或不盈;不期不盈,故或之。淵兮,似萬物之宗;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陽用銳而體光,陰用紛而體塵。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誰之子,象帝之先。
用者無不盈也,其惟「沖而用之或不盈」乎!用之為數,出乎“紛”“塵”,入乎“銳”“光”;出乎“銳”“光”,入乎“紛”“塵”。唯冲也,可銳,可光,可紛,可塵,受四數之歸,而四數不留。故盛氣來爭,而寒心退處,雖有亢子,不能背其宗;雖有泰帝,不能軼事。豈嘗歆彼之俎豆,競彼之步趨哉?似而像之,因物之不能違,以為之名也。
五章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天地之間,其猶橐齜乎?虛而不屈,屈然後仁。動而愈出。出已必窮。多言數窮,仁則必言。不如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