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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舊不兼河北路安撫使,仁宗特以命賈文元。故文元召程文簡為代,乞只領大名一路。後文元再鎮,固求兼領,乃復命之。且詔昌朝罷,則不置。及熙甯初,陳暘叔守北京,遂以文元故事兼領。
熙甯初,中書議定改宗室條制,召學士王禹玉草制。禹玉辭曰:「學士,天子私人也。若降詔付中書施行,則當草之。今中書已議定宗室事,則當使舍人院草敕爾。學士非所預,不敢失職也。」乃命知制誥蘇子容草敕。近世凡朝廷詔命,皆學士為之,重王命也。
熙甯三年九月,詔中書五房各置檢正官二員,在堂後官之上,都檢正一員,在五房提點之上,皆以士人為之。於是以呂微仲為都檢正,孫巨源吏房,李邦直禮房,曾子宣戶房,李奉世刑房。
澶淵之盟,初以曹利用奉使,許歲幣三十萬;其後劉六符來,始增二十萬為五十萬。元昊初,遣如定來求和,朝廷許以歲幣十萬,未稱臣;乃使張子奭奉使而肯稱臣,子奭遂許以二十萬。
樞密都承旨與副承旨,祖宗皆用士人,比僚屬事,參謀議。真宗後,天下無事,稍稍遂皆用吏人。歐公建言請復舊制,而不克行。熙甯初,始用李評為都承旨,至今行之。初,評受命,文潞公為樞密使,以舊制不為之禮,評訴於神宗,命史官檢詳故事。以久無士人為之,檢不獲,乃詔如閤門使見樞密之禮。
仁宗時,臺官有彈擊教坊倭子鄭州來者,朝中傳以為笑。歐公以為今臺官舉人,須得三丞以上,成資通判者,所以難於充選。因請略去資格,添置御史裏行。但選材堪此選,資深者入三院,資淺者為裏行。熙甯初,實用此議也。
元祐二年,詔職事官並許帶職。尚書二年,加直學士;中丞、侍郎、給事、諫議通及一年,加待制;論者紛然,以為不當。王彥林為十不可之說以獻。謂尚書二年加直學士,若一年而罷,與之直學士則過,與之待制則與尚書、侍郎何異?其以罪被謫者,常例當落職,若落職名,則不問過之輕重,與職事官為落兩重職;若止落職事官,則與平遷、善罷何異!官制以來,由諫議大夫、中書舍人方為給事中,由給事中方為侍郎,而中丞又在侍郎之上,今概以一年為待制,則等差莫辨。待制,祖宗之時其選最精,出入朝廷才一二人。今立法無定員,將一年之後,待制滿朝,必有車載斗量之謠。大要如是。劉莘老為中丞,劉器之為司諫,皆以為言,朝廷不以為然。其後莘老作相,亦竟不能自改也。
治平初,王景彝自御史中丞除樞密副使,錢公輔為知制誥,繳辭頭。時英宗初即位,韓魏公當國,以為始除大臣而下不奉詔,恐主威不立,乃特謫滁州團練副使。議者以為太過,司馬君實知諫院,意亦以為是而不救。及後論陝西義勇事,章六上不行,乃於求罷章中始云:錢公輔一上章,止樞密副使恩命於詔令未行之前,而謫授散官;臣六上章,沮宰相大議於詔令已行之後,而不以為罪,是典刑不均一矣。請比公輔更謫遠小處。疏入,不報,蓋意指魏公也。
狄武襄狀貌奇偉,初隸拱聖籍中,為延州指揮使。范文正一見,知其後必為名將,授以左氏春秋。遂折節讀書,自春秋戰國至秦漢用兵成敗,貫通如出掌中。與尹師魯尤善。師魯與論兵法,終不能屈。連立戰功,驟至涇原經略招討副使。仁宗聞其名,欲召見,會寇入平涼,詔圖形以進,於是天下始聳然畏慕之。神宗初即位,有意二邊。一日,忽內出御製祭文,遣使祭其墓,欲以感動將士。或云,滕元發之詞也。狄武襄以樞密副使出討儂智高,換宣徽南院使,宣撫荊湖南北路,經制廣南盜賊事。師還,復舊任,蓋不欲以本官外使也。如嘉祐末,韓魏公待郭逵厚,始使帶簽書樞密院知延州。故熙甯初,王樂道論魏公,為用周太祖故事命逵,蓋郭威實由是變也。魏公亦無以解。
賈文元初以晉陵縣主簿為國子監說書,孫宣公為判監,始見,因會學官,各講一經。既退,謁宣公,久之不出。徐令人持唐書路隋韋處厚傳使讀,文元了不喻。已乃見之,曰:「知所以示二傳乎?」曰:「不知。」宣公言:「君講書有師法,他日當以經術進,如二公,勉自愛。」其後,宣公辭講筵請老,即薦文元自代,時官猶未甚顯。未幾,仁宗卒為創崇政殿說書命之。崇政殿說書,自文元始云。
慶曆中,契丹遣蕭英、劉六符來,求取關南北地,朝廷患之。王武恭帥定州,虜密遣人來覘候。吏得之,偏裨皆請斬之以徇衆,武恭特不問。明日,出獵近郊,號三十萬,親執桴鼓示衆,下令曰:「具糧糗,視大將軍旗所向即馳,敢後者斬。」覘者歸,密以告,虜疑漢兵將深入,無不懼。仁宗亟遣使問計,對曰:「咸平、景德,邊兵二十餘萬皆屯定武,不能分扼要害,故虜得軼境,徑犯澶淵。且當時以陣圖賜諸將,人皆謹守,不敢自為方略,緩急不相援,多至於敗。今願無賜陣圖,第擇諸將,使應變出奇,自立異功,則無不濟。」仁宗以為然。
晏元獻公喜推引士類,前世諸公為第一。為樞府時,范文正公始自常調薦為祕閣校勘。後為相,范公入拜參知政事,遂與同列。孔道輔微時,亦嘗被薦。後元獻再為御史中丞,復入為樞府,道輔實代其任。富韓公,其壻也。呂申公薦報聘虜,公時在樞府,亦從而薦之,不以為嫌。蘇子容為諡議,以比胡廣與陳蕃並為三司,謝安引從子玄北伐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