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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過。一曰:行小忠,則大忠之賊也。二曰:顧小利,則大利之殘也。三曰:行僻自用,無禮諸侯,則亡身之至也。四曰:不務聽治而好五音,則窮身之事也。五曰:貪愎喜利,則滅國殺身之本也。六曰:耽於女樂,不顧國政,則亡國之禍也。七曰:離內遠游,忽於諫士,則危身之道也。八曰:過而不聽於忠臣,而獨行其意,則滅高名為人笑之始也。九曰:內不量力,外恃諸侯,則削國之患也。十曰:國小無禮,不用諫臣,則絕世之勢也。
昔者彌子瑕有寵於衛君,衛國之法,竊駕君車者罪跀,彌子母病,人間有夜吿彌子,彌子矯駕君車以歸。君曰:孝哉。為母故犯跀罪,異日,與君游於果園,食桃而甘,不盡,以其半啖君。君曰:愛我哉。忘其口而啖寡人,及彌子色衰愛弛,得罪於君。君曰:是故嘗矯駕吾車,又嘗啖我以餘桃,故彌子之行未移於初也。而前所以見賢,後獲罪者,人主愛憎之變也。故有愛於主,則智當而加親,有憎於主,則智不當而加疏。
工人數變業,則失其功,作者數摇徙,則亡其功,一人之作,日亡半日,十日則亡五人之功,萬人之作,日亡半日,十日則亡五萬人之功,然則數變業,其民彌衆,其虧彌大矣。凡法令更,則利害易,利害易,則民務變,民務變,謂之變業,故以理觀之,事大衆而數摇之,則少成功,藏大器而數徙之,則多敗傷,烹小鮮而數橈之,則賊其宰,治大國而數變法,則民苦之,是以有道之君,貴虛静,而重變法。故曰:治大國者,若烹小鮮。
樂羊為魏將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遺之,樂羊盡一杯。文侯謂堵師贊曰:樂羊以我故食其子之肉。答曰:其子而食之,且誰不食,樂羊罷中山,文侯賞其功,而疑其心,孟孫獵得麑,使秦西巴持之以歸,其母隨而呼,秦西巴以不忍而與之,孟孫大怒,逐之,居三月,復召為其子傅。其御曰:曩將罪之,今使傅子何也。孟孫曰:夫不忍麑,又且忍吾子乎。故曰:巧詐不如拙誠,樂羊以有功見疑,秦西巴以有罪益信。
古之人目短於自見,故以鏡觀面,智短於自知,故以道正己,目失鏡則無以正鬚眉,身失道,則無以知迷惑,西門豹之性急,故佩韋以緩己,董閼於之心緩,故佩絃以自急,故以有餘補不足,以長續短之謂明主,天下有信數三。一曰:智有所不能立。二曰:力有所不能攀。三曰:强有所不能勝,故雖有堯之智,而無衆人之助,大功不立,有烏獲之勁,而不得人助,不能自舉,有賁育之强而無術法不得長生,故勢有不可得,事有不可成,故烏獲輕千鈞而重其身,非其身重於千鈞也。勢不便也。離婁易百步而難眉睫,非百步近而眉睫遠也。道不可也。故明主不窮烏獲以其不能自舉,不困離婁以其不能自見,因可勢求易道,故用力寡而功名立。
釋法術而心治,堯不能正一國,去規矩而妄意,奚仲不能成一輪,使中主守法術,拙匠執規矩,則萬不失也。君人者,能去賢巧之所不能,而守中拙之所萬不失,則人力盡而功名立。
明君之所以立功成名者四。一曰:天時。二曰:人心。三曰:伎能。四曰:勢位,非天時,雖十堯不能冬生一穗,逆人心,雖賁、育不能盡人力,故得天時,則不務而自生,得人心,則不趣而自勸,因伎能,則不急而自疾,得勢位,則不進而成名,若水之流,若船之浮,守自然之道,行毋窮之令,故曰明主。
古之全大體者,望天地,觀江海,因山谷,日月照,四時行,雲布風動,不以智累心,不以心累己,寄治亂於法術,托是非於賞罰,屬輕重於權衡,不逆天理,不傷情性,不吹毛而求小疵,不洒垢而察難知,守成理,因自然,榮辱之責,在乎己,而不在乎人,上不天,則下不遍覆,心不地,則物不畢載,大山不立好惡,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擇小助,故能成其富,故大人寄形於天地,而萬物備,措心於山海,而國家富,上無忿怒之志,下無伏怨之患,故長利積,大功立,名成於前,德垂於後,治之至也。
文公反國至河,令籩豆捐之,席蓐捐之,手足胼胝,面目梨黑者後之,咎犯聞之而夜哭。文公曰:咎氏不欲寡人之反國耶。對曰:梨豆所以食也。而君捐之,席蓐所以臥也。而君弃之,手足胼胝、面目梨黑,勞有功者也。而君後之,今臣與在後中,不勝其哀,故哭也。且臣為君行詐僞以反國者衆矣。臣尚自惡也。而况於君乎。再拜而辭,文公止之,乃解左驂而盟於河。
魏文侯與虞人期獵,明日會疾風,左右止,文侯不聽。曰:可以疾風之故而失信,吾不為也。遂自驅車往,犯風而罷虞人。
曾子妻之市,其子隨而泣。其母曰:汝還顧反,為汝殺彘,妻道,市來,曾子欲捕彘殺之。其妻止之曰:特與嬰兒戲也。曾子曰:嬰兒者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學之者也。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殺彘。
文王伐崇,至黄鳳墟,而韤繫解,左右顧無可令結繫,文王自結之。太公曰:君何為自結繫。文王曰:吾聞上君之所與處者,盡其師也。中君之所與處者,盡其友也。下君之所與處者,盡其使也。今寡人雖不肖,所與處者,皆先君之人也。故無可令結之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