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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全唐文卷三十四
元宗
加魏知古實封勅
魏知古去年七月巳前。屢申啟沃。每竭忠誠。奸臣有謀。先 奏其兆。事君之忠。良可嘉歎。可更賜實封一百戶。
受太上皇誥勅
王公文武百官等。邇者事出不虞。凶邪搆逆。賴天地叶德。 宗社降靈。應時誅翦。朝野寧謐。慶慰之至。與卿等同懷。太 上皇志尚無為。捐茲俗務。軍國庶政。委成朕躬。祗奉聖謨。 膺斯負重。顧惟菲薄。何以克堪。若臨大川。罔知攸濟。冀王 公卿士。百辟庶寮。勠力同心。輔相休命。各盡誠節。共洽維 新。
平戎告廟勅
邊境為患。莫甚於林胡。朝廷是虞。幾煩於將帥。車徒屢出。 芻粟載勞。使燕趙黎氓。略無寧歲。而山戎種落。常為匪人。近 有野心。窮而歸我。曾是懷附。每所綏柔。而不變梟聲。輒為 獸搏。幽州節度副大使張守珪等。乘閒電發。表裏奮討。積 年逋誅。一朝翦滅。則東北之祲。便以廓清。河朔之人。差 寬征戍。皆上憑九廟之略。下仗㣥帥之功。今其凱旋。敢不 以獻。宜擇吉日告九廟。所司準式。
賑岐華等州勅
如聞三輔近地。豳隴之閒。頃緣水旱。素不儲蓄。嗷嗷百姓。 巳有饑者。方春陽和。物皆遂性。豈可為之君上。而令有窮 愁。靜言思之。遂忘寢食。宜令兵部員外郎李懷讓主爵員 外郎慕容珣分道。即馳驛往岐華同豳隴等州指宣朕意。 灼然乏絕者。速以當處義倉。量事賑給。如不足。兼以正倉 及永豐倉米充。仍令節減。務救懸絕者。還日奏聞。
授徐有功子惀恭陵令勅
徐惀父有功。昔為理官。時密刑網。遂能堅守忠直。每抗回 邪。海內稱其不冤。朝廷賴其惟恤。永言種德。必歸餘慶。宜 甄嗣子。俾勸㣥臣。
命張知運持節赴軍勅
大漠南守。長河北介。地險可憑。天兵有警。夏潦方壯。冬冰 未合。料敵安邊。存乎備預。靈武道行軍副大總管右領軍 衞大將軍張知運。神氣雄傑。兵謀果斷。持軍出塞。可使單 于喪膽。抗敵臨邊。足令勇夫增氣。宜令先持節赴軍。行 處置。并緣邊州軍兵馬等。亦委知運量事均融。仍與幽州 刺史攝御史中丞強修計議。便宜支備。事訖。聽蹔入京奏 事。姚崇職兼樞劇。未要即行。副既掌同。一依軍令。
遣使安撫江東勅
淮海惟揚。是稱谿險。山川重複。水陸殷湊。去歲田收。稍乖 豐稔。今茲人庶。頗致饑乏。朕為之父母。深用惕然。近聞雨 澤應節。秔稻有望。目前之困。餬口猶切。思從蠲省。用救荒 弊。宜令給事中楊虛受往江東道安撫存問。觀察疾苦。詳 理冤滯。百姓閒有偉才異行。藏鱗戢羽。隱淪屠博。栖遲閻 閭。官人內有貪冒苟得。背公徇私。或潔己自修。養望充位 者。還日各以名聞。所至之州。具令宣布。求瘼恤隱。稱朕意 焉。
授蘇乂右補闕勅
蘇乂父往處台衡。實為柱石。直言正色。挫彼凶邪。頃者念 功。錫以真賦。兄頲又遵先誡。固辭令賞。泣血披誠。不忍移 奪。自家刑國。父忠子孝。宜有襃崇。寵及兄弟。諫官之任。允 屬象賢。可右補闕。
授薛訥隴右道防禦大使勅
棄瑕錄用。有國通典。捨罪責功。先王舊式。薛訥蘊韜鈐之略。總文武之任。委以分閫。冀靜邊塵。遽聞喪律。實負朝寄。準其所犯。合寘嚴刑。言念老臣。寬其小衂。即捨孟明之罪。佇收馮異之功。可隴右道防禦軍大使。
召募兵勇勅
戎狄憑陵。每勞征戍。比興師旅。猶未掃除。緣邊之人。頗有 其患。朕為父母。實用憂勤。今欲親按邊疆。躬行弔伐。宜令 朝廷召募勇夫壯士拔萃逸㣥者。稱為屯衞飛騎。且各量 與賜帛。行迴之日。入羽林。自餘之人。取為長行。仍令兵部 侍郎韋抗紫微舍人王珽即於朝堂募。十日內具所得人 姓名奏聞。
行常平法勅
天下諸州。今年稍熟。穀價全賤。或慮傷農。常平之法。行之 自古。宜令諸州加時價三兩錢糴。不得抑斂。仍交相付領。 勿許懸欠。蠶麥時熟。穀米必貴。即令減價出糶。豆穀等堪 貯者熟。亦準此以時出入。務在利人。其常平所須錢物。宜令 所司支料奏聞。
罷親征吐蕃勅
犬戎背恩。豕荐為孽。犯塞侵牧。乘洮涉渭。朕託王公之上。居司牧之尊。憫彼蒼生。情勤整旅。戒嚴有日。先命偏師。前驅進討。扼喉拊背。拉朽摧枯。今諸將追奔。相望獻捷。遁逃巳來。邊鄙方寧。夫出師天上。觀兵塞下。所以用威武也。念人勞弊。與人休息。所以暢恩惠也。彼戎狄之為患。必在誅夷。苟黎元之獲安。寧資順動。況去有徒費。追無所及。兼懷供帳之勞。宜輟共行之典。前取今月十二日親征者宜停。
幸新豐蠲復勅
惟此新豐。湯泉是出。古之順豫。義兼巡省。頃者觀風。數臨 茲地。以察冤滯。詢於故老。閭里歡康。田疇墾闢。況冬降積 雪。春期有年。且諺王遊。果符時邁。雖千乘萬騎。咸給於主 司。而累月再來。頗勤於除掃。宜下復蠲之令。慰其望幸之 心。新豐縣百姓。免其一年雜差科。縣官及溫泉監官。經兩 度祗承者。與一中上考。
優給二王後及隋後勅
二王後。每年四時饗廟牲。及祭服祭器。並官給。其帷帳。几 案有闕。亦官給。主客司四時省問子孫。準同正三品蔭。隋 後每年給絹三百匹。米粟二百石。並春秋支給。仍準見承 襲人。親兄無分襲者與三分。餘各一分。兄弟有得職事官 者。其物即還見襲人。
誅左感意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