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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西陳弘謀榕門編輯 崑山葛正笏搢書 長洲張鳳孫少儀同訂 臨川李安民書臣參校
法錄下
◆法錄下
孫伏伽、貝州武城人。仕隋。以小吏補萬年法曹。高祖武德初、上書言事。至誠慷慨、據義懇切、絕無所諱。帝大悅、以為治書侍御史。賜帛三百疋。後累遷大理卿。出為陝州剌史、致仕。始伏伽拜侍御史時、先被內旨、而制未出。歸臥於家。無喜色。頃之、御史造問、子弟驚白、伏伽徐起見之。時人稱其有量。伏伽與張元素、在隋時皆為令史。太宗嘗問元素官立所來、深自羞汗。伏伽雖廣坐、陳說往事、無少隱焉。 【 唐書】
以小吏得微職、能于上前慷慨論事、不畏逆鱗、則為吏時、必能主持公道、扶植善類、不肯顛倒曲直、陷人于罪罟者也、及驟膺寵命、喜色不形、廣坐陳說往事、不以小吏為諱、由其胸襟遠大、自立不苟、惟覺吏以人重、而人不以吏輕耳、
張元素、蒲州虞鄉人。仕隋、以令史為景城縣戶曹。竇建德陷景城、執將殺之。邑人千餘、號泣請代曰、此清吏也、殺之是無天也。大王即定天下、無使善人解體。建德釋之。入唐、授景州錄事參軍。太宗即位、問以政。對以上賢右能、使百司善職。帝稱善。拜侍御史。遷給事中。貞觀中。發卒治洛陽宮乾陽殿、且東幸。元素上書極諫。帝即詔罷役、賜綵二百疋。魏徵聞之、嘆曰:張公論事、有回天之力、可謂仁人之言哉。累遷右庶子。後以鄧州剌史致仕、卒。 【 同上】
張公見執于賊、而邑人號泣請代、至千餘人、其言曰、無殺清吏、曰善人解體、則其自令史以及為戶曹、其廉而且惠、有以深入人心可知矣、至于幸東都、造洛陽宮殿、是舉也、勞民傷財、不可勝計、元素極諫止之、所全不少、宜乎魏鄭公歎其為仁人之言也、吏苟能不貪財賄、有思及人、則患難可以全其生、得志可澤及于人、史亦何憚而不為此耶、
湛賁為郡吏、其妻與彭伉之妻、兄弟也。伉登第妻族賀之、坐上皆名士。獨飯賁于後閣。賁自是悔悟、發憤良苦。後擢上第、伉方過其所居之橋、聞之、失聲墜驢。田名其橋為湛郎橋。 【 語林】
湛賁亦所稱有志之士、故能因一坐之屈、而悔悟發憤、至于登第也、最可笑者、彭伉與湛、木属戚誼、乃因其為郡吏而侮慢之、繼聞湛第、至于失聲墜驢、何其鄙陋無識、一至于此、是可以戒世之輕棄史胥者、更可以勵史胥之能自立者、
□□謫授瀘州郡守。渝州有牟黁 【 音如吞】 秀才、即都校牟居厚之子。文采不高、執所業謁見。柳獎飾甚勤、子弟以為太過。柳曰:巴蜀多豪士。此押衙之子、獨能好文。苟不誘進、渠即退志。以吾稱譽、人必榮之。由此减三五員草賊、不亦善乎。 【 智囊】
人之聰明者、不趋于正、則入于邪、以押衙之子、粗知大義、必獎進之、以冀盜風之漸減、况府史胥徒、類多機警而知文者為之、如能誘之以道義、使歸于良善公門中多一行善之人、即少一作奸之蠹、豈不美與、吏之知文者、慎無輕自棄也、
陽城、字亢宗。夏縣人。少好學、貧不能得書。求為吏、隸集賢院、竊院書讀之、晝夜不出戶。六年、無所不通。後為諫議大夫。以直言貶官。出為道州剌史。治民如治家。時賦稅不登、觀察使遣判官督賦甚急。城自署其考曰、撫字心勞、催科政拙、考下下。遂自繫獄。判官大驚去。 【 唐書】
欲竊讀官書而求為吏、其好學何如者、為諫官則直言、為剌史則恤民、皆從讀書明理中來、今吏胥之素通文理者、公事之暇、儘可披覽卷帙、以長其識見、即或不能讀書、而官衙所事、凡關典章制度人心風俗者、肯一虛心講求、其有裨于實用不少矣、若視為附勢營利之藪、則壞心術而辱身命、豈不可惜、
裴晉公為盜所傷剌、隸人王義扞刃死之。公乃自為文以祭。厚給其妻子。是歲進士撰王義傳者、十有二三。 【 □史補】
裴公一代名臣、其傷而不死、雖有鬼神呵護、亦賴隸人之捍刄不顧也、士大夫身膺顯爵、冺沒無聞者、何可勝數、王義一廝養之卒、宰相親祭之、進士爭傳之、身後之榮若此、人之顯晦、寧在勢位哉、
王藻、潼川人。為獄吏、每日持金歸、妻疑之。因遣婢餽猪蹄十臠、及歸、紿云送三十臠。藻怒、酷掠之。婢不勝痛、誣服、遂杖逐之。妻告之故、因曰:君日持錢歸、我謂必鬻獄而得、姑以婢事試之。刑罰之下、何事不承。願自今切勿以一錢來。不義之物、死後必招罪咎。藻矍然大悟、汗流浹背。因題壁曰:枷杻追求只為金、轉增冤債幾何深。從今不願顧刀筆、放下歸來遊竹林。即棄家學道、後賜號保和真人。 【 臣鑒錄】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其人根器固好、亦賴賢內助之善于點化也、世有昧心取利、剜他人之肉、以供妻子之歡、而妻子亦且喜其夫之善于攫取、共圖安飽也、豈知其所從來、有人不忍言者哉、
汴州白岑、有發背方甚騐、自云得之神授。每治一疾、必索厚酧。有驛吏張好古、欲傳其方、普行救濟、與數十金。岑不以真方授之。吏療疾不效。後岑為虎所食、有一小囊遺於路。適好古奉差過此、拾得之。真方在焉。始知向日之假也。 【 言行彙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