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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緯稽覽圖》云:伏羲至無懷氏,五萬七千八百八十三年,神農五百四十年,黃帝一千五百二十年,少昊四百年,顓頊五百年,帝嚳三百五十年,堯一百年,舜五十年,禹四百三十年,殷六百四十四年(案:原本誤作四百九十六年),周八百七十三年(案:原本誤作六十七年),秦五十年。已上六萬三千一百八十六年。惟伏羲畫八卦,傳於後代,餘既六萬餘年,略無文字,可考何耶?抑有,而不傳也。班固曰:唐虞以前,雖有遺文,其語不經?故言黃帝、顓頊之事,未可明也。又《乾鑿》,度乃蒼頡注,三墳、五典、八索、九丘與《素問》等書,皆書也,非有而不傳者與。又曰: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戰國二百二十五年,秦四十年生漢高祖;三國五十六年,晉一百六十年,宋六十年,齊二十四年,梁八十七年(案:原本誤作五十六年),陳三十三年,隋三十八年生唐太宗;五代共五十餘年生藝祖。三大英主,撥亂反正,拯民塗炭,漢尚高厚,唐立法度,國祚悠久。本朝用儒,立國以仁,卜世卜年,永永無極。
漢興諸臣,雖非粹然一出於正,然皆能以功名自奪,乘芳汗青者,正以其一時言議合於事情而本於理義也。沛公意欲留居秦宮中,樊噲諫曰:“此奢麗之物,皆秦所以亡。”沛公不聽,張良又諫曰:“宜縞素為資。”二臣之諫,周公之《無逸》也。韓信言項王為匹夫之勇、婦人之仁,又言項羽實失天下之心,又言約法三章,秦民無不欲得大王王秦者。韓信能占民心為趨向,是三代之得天下以仁也。項羽殺義帝,三老董公遮說漢王曰:“仁不以勇,義不以力,宜率三軍,素服以告諸侯而伐之,此三王之舉也。”董公之言,《春秋》討賊之義也。太公家令說太公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皇帝雖子,人主也;太公雖父,人臣也,奈何令人主拜人臣。”後上朝,太公擁籌迎門卻行,是明於君臣之分也。人皆曰:漢初諸臣,多粗暴凶詐之徒。借以集事思之,皆明於綱常、合於禮義,此理亙萬古,未嘗一日泯滅也。
高祖好酒及色,範增又云:“貪財好色”。高祖興王,史臣安敢加毀,緣是難遮掩,未免直筆。今觀其一入秦宮,見帷帳、狗馬、重寶、婦女以千數,便欲留居,賴二臣之諫,回軍霸上。一入彭城,可謂重地,便收其貨寶、美人,日置酒高會,是時無諫者,遂一敗塗地。及得天下,又溺於戚姬,幾欲廢太子,微四皓,則又是一場狼狽。外物易移,內欲易動,幸迫於利害而止。我朝藝祖真聖主也。
真宗嘗謂王旦曰:每除拜宰相,親王不禦崇德殿,不視朝,其意以命宰相,親王示不敢專也。
崇寧五年,敕節文小鈔,知通監造,書押印,造樣號,年限條禁,並依川錢法,軍人官員請給不用外,買賣、倉場、庫務、出納依見錢行用,三年為界。大觀二年,第一料其樣與今會子略同,上段印準,偽造鈔已成,流三千里,已行用者處斬。至庚寅九月,更不用,中段印畫泉山,下段平寫一貫文,省守倅姓押子,此會子兆端也。紹興十二年,戶部張澄欲行會子,給事中胡霈然沮之而止。紹興二十二年,竟行之,今九十餘年,其弊極矣。而大觀小鈔,民以為便者,造之有限,而換之有信也。
高宗語:東宮須是讀書,便知古今治亂,便不受人瞞。朕初即位,群臣多勸法仁宗。仁宗固是仁厚,末年紀綱幾乎不振,所幸得韓琦,遂無事。本朝自有太祖,何故不取以為法。
聘後黃金二萬斤。新莽用三萬餘斤。《晉誌》云:漢用二百斤,晉亦用二百斤,往往金至後世愈少。宋用銀五萬兩,金五千兩。南渡後又減至銀二萬兩,金二千兩。
南齊正月上辛祠昊天,次辛祭後土,十一月元日祈穀於上帝。注云:謂以上辛郊祭天地,郊,特牲。雲效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注云:陽氣新用事,而用辛日。此說非也。用辛日者,凡為人君者,當齋戒自新也。
神宗朝,冬至當十一月晦。有言晦不可郊,而無人知此故事,惟宋敏求云:太祖乾德初,郊亦是十一月晦日,遂用當月十六日甲子郊。《國朝會要》不載此事,乃宋次道家收得朝報。神宗大嘉之,龔養正所撰載之甚詳。慶元丙辰,宏詞出:“乾德初郊慶成頌。”試者非特不知晦日。本宋有一卷,乃云:“祖宗並侑。” 又云:“歸胙慈極。”不知乾德時,慨未有家廟,杜太後已上仙,亦未嘗有慈極。
近年郊祀隻用黃琮蒼璧,卻不見用四圭。有人問禮官,云:“四圭兩圭已於景靈宮用了,黃琮蒼璧乃是禮見天地。”
宰執子授京秩始於呂蒙正。《時政記》進禦始於李昉。班直八年,敘補軍校始於高瓊。《起居注》進禦始於梁周翰。帶職致仕始於王文正公旦。糊名考校始於周起建議。
宣和時,彗星竟天,徽宗震怒,謂趙挺之曰:“蔡京所為,皆如卿言。”京免相,挺之複為右僕射。始,京在崇寧初,首與邊事,用兵連年,不息一日,徽宗論輔臣曰:“朝廷不可與邊庭生隙,釁端一開,日尋幹戈,生民肝腦塗地,豈人君愛民之意。”挺之退語同列曰:“主上誌在愛民息兵,吾輩義當將順。”時執政皆京黨,但唯唯而已。
“以準皆各,其及即若。”王元澤以此八字該括法律。
天聖四年,州軍並不得官置醋坊。近陳提舉振孫博通古人,仰體祖宗恤民之意,舉行萬戶,停廢醋庫,邦人至今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