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彭蟾,宜春人也,著《鳳池本草》、《廟堂丞鏡》一百二十卷,廣明亂後遺墜。
高駢在淮南,有贄歌者,末章云:「五色真龍上漢時,願把霓旌引煙策。」公說,乃辟為從事。及公遇害,有識者多嗤其言過也。
貞元末,許孟容為給事中,權文公任春官,時稱」權許「。進士可不,二公未嘗不相聞。
《襄沔記》云:「盧有疏水,註於沔,此水中有物,如三四歲小兒,膝頭如虎掌爪,常沒水中,出膝頭示人,小兒不知,欲弄之,輒便啖人。或有生得者,摘其鼻,可小小使之,名曰『水虎』也。」
濮州刺史曹朔,於汴水岸掘得鄂公馬鞭,表進之,不朽。
皮日休歷太常博士,後從巢寇遇禍。子光業為吳越丞相。子文璨任元帥判官,入京為太僕少卿卒。子子猷,猷字仲卿,祥符八年御前進士。
滑州有僧景陽碣,在開元寺。其僧不知何許人,刺史令狐公以僧有戒行,以紅米飯魚膾施之令僧餐,其膾盡化為乳頭香。食訖,遣人隨之,吐於河內,化為活魚,踴躍跳出。後遷化,大中十二年二月刺史李福置。
李綰咸通中作越察,於甲仗庫創樓,名曰「武威」。刻石立文,自序樓文銘云:「名樓以武威,兼義也。余之望又出武威。」
荊南舊有五花館,待賓之上地也。故蔣肱上《成汭》詩云:「不是上臺名姓字,五花賓館敢從容。」
大中九月十七日敕,《徐泗節度使康季榮奏據濠州刺史劉彥謀狀》:「定遠縣百姓周裕,女小兒,年九歲,今年七月六日,為父患割左股上肉一寸三分不落,瘡長一寸四分,收得血半斤,父和羹吃。後二十九日,載割股上已落肉與父吃。其周裕至閏七月十二日身死,至二十五日埋葬訖。其女小兒於墓側不歸,縣司與立草庵一所。伏以寄分廉察,地列山河,獲當盛明,親逢大孝。伏請宣付史館,並賜旌表門閭。」奉敕:「周小兒方至髫年,允茲誌行,俾之旌表,用激時風。宜依所奏,仍委本道量事優恤。」
杜悰、鄭顥、於悰,皆是二月一日生,悉尚主。
斛律金不解書,有人教押名云:「但如立屋,四面平正即得。」安祿山押字,以手指三撮而成。
蜀葵點作火把,猛雨中不滅。蠟燭過頭把,猛風中不滅。
建中元年,貶御史中丞元全柔,二年,貶中丞楊瑱,皆四月晦日。憲皇擒劉辟、李锜、吳元濟,行刑皆十一月朔日。
韋路作相,貶不附己者十司戶:崔沆循州,李瀆繡州,蕭遘播州,高湘高州,崔彥融恩州,韋顏虔州,張瀆勤州,杜裔休端州,鄭彥持義州,李藻費州。唯恩州不回。
韋執誼敗,八司馬:韋執誼崖州,韓泰虔州,陳諫臺州,柳宗元柳州,劉禹錫播州,韓曄饒州,淩準連州,程異郴州。
鄭珣瑜為河南尹,送迎中使皆有常處。人吏窺之,馬足差跌不出三五步。
韋保衡、路巖作相,勢動天地。附其勢者,有「牛頭」、「阿旁」、「夜叉」、「捷疾」之號。二相敗,以累譴者數十人。
長安大內有口味庫。乾符六年回祿為災,自後不置也。
唐末浙西鶴林寺三檜院、五花亭,勝概也。
大和中入閣,閣內都官班中有擡眼竊窺上者,覺之。班退,語宰相曰:「適省郎班內第幾人,忽擡眼抹朕,何也?」時裴晉公對曰:「省郎庶僚極卑微,不合擡眼抹陛下。」上曰:「如何?」晉公曰:「即與打下著。」上曰:「此小事,不用打下。」
江西客司韓註多不禮客,有為進士唐珪謁蘇使君,閽人不通刺,因上詩曰:「江西昔日推韓註,袁水今朝數趙祥。縱使文翁能待客,終栽桃李不成行。」
裴相休留心釋氏,精於禪律。《禪律師圭峰密》、《禪得達磨頓門》、《密師註法界觀》、《禪詮》,皆相國撰序。常披毳衲,持缽乞食於妓院。自言曰:「不為俗情所染,可以說法為人。」每發願曰:「乞世世為王,來護佛法。」後于闐國王生一子,手文間有「裴」字,聞於中朝。
開元宮掖競食黃魚,故打河陽作池養之,故謂之黃魚池。
盧氏說:「有官人衣緋,於中書門祗候見宰相求官。人問前任,答曰:『某屬教坊,作西方師子腳來三十年。』」
貞元十三年,深州奏博野縣女子姓李氏,號妙法,年六十六,廬墓經三十七年。初李少年遇安祿山逆亂,被虜劫他鄉。聞父亡,欲奔喪。又以有一子,不忍分離,遂割一乳,留別孩子而奔喪。既而號慟擗踴,遂燒一指,以啟告先靈。又以不見靈柩,誌欲廬墓。兄弟不許,遂以刀刺心見其志。竟開埏道,見棺櫬塵土,以舌舐之,又以發拭棺上塵埃。自是廬舍墓側,往往有異鳥翔集。其墳上先無樹木,李氏手自栽植雜樹一千根,並高數尺。初廬墓數年,又遇母疾,漸至危亟。李氏每見母飲即飲,母食即食,或嘔涎唾,並皆嘗之。無幾亡,李氏自刺血母臂上以為記,其至性如此。其年,又廬州巢縣百姓張進昭,母先患,刺左手落,經一十三年乃亡。殯後,進昭自截左腕,廬於墓側。
十宅諸王多解音聲,倡優百戲皆有之,以備上幸其院迎駕作樂,禁中呼為「樂音郎君」。
歸少師崇敬宅子弟極多,大都不喜肥者。或有之,則庭立之,送歸藍田,供筍蕨,體減方還。多時則你監泣告,俾歸浣濯。
宣皇於內中置杖,內官有過,多杖之延英。宰臣諫之,上曰:「此朕家臣,杖之何妨?如卿等奴仆有過,不可不決。」
大中酷好科名,常於內中題鄉貢進士李道龍。
內官近多知書,自文、宣二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