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劉向所集次《新序》三十篇,目錄一篇,隋唐之世尚為全書,今可見者十篇而已。臣既考正其文字,因為其序論曰:
古之治天下者,一道德,同風俗。蓋九州之廣,萬民之眾,千歲之遠,其教已明,其習已成之後,所守者一道,所傳者一說而已。故《詩》《書》之文,曆世數十,作者非一,而其言未嘗不相為終始,化之如此其至也。當是之時,異行者有誅,異言者有禁,防之又如此其備也。故二帝三王之際,及其中間嚐更衰亂、而餘澤未熄之時,百家眾說未有能出於其間者也。及周之末世,先王之教化法度既廢,餘澤既熄,世之治方術者,各得其一偏。故人奮其私智,家尚其私學者,蜂起於中國,皆明其所長而昧其短,矜其所得而諱其失。天下之士各自為方而不能相通,世之人不復知夫學之有統、道之有歸也。先王之遺文雖在,皆絀而不講,況至於秦為世之所大禁哉!漢興,六藝皆得於斷絕殘脫之餘,世復無明先王之道以一之者,諸儒苟見傳記百家之言,皆悅而向之。故先王之道為眾說之所蔽,暗而不明,鬱而不發。而怪奇可喜之論,各師異見,皆自名家者,誕漫於中國,一切不異於周之末世,其弊至於今尚在也。自斯以來,天下學者知折衷於聖人,而能純於道德之美者,揚雄氏而止耳。如向之徒,皆不免乎為眾說之所蔽,而不知有所折衷者也。孟子曰:待文王而興者,凡民也。豪傑之士,雖無文王猶興。漢之士豈特無明先王之道以一之者哉?亦其出於是時者,豪傑之士少,故不能特起於流俗之中、絕學之後也。
蓋向之序此書,於今為最近古,雖不能無失,然遠至舜禹而次及於周秦以來,古人之嘉言善行亦往往而在也,要在慎取之而已。故臣既惜其不可見者,而校其可見者特詳焉,亦足以知臣之攻其失者,豈好辯哉?臣之所不得已也。
《梁書》六本紀、五十列傳,合五十六篇,唐貞觀三年詔右散騎常侍姚思廉撰。思廉者,梁史官察之子,推其父意,又頗采諸儒謝、吳等所紀,以成此書。臣等既校正其文字,又集次為目錄一篇,而敘之曰:自先王之道不明,百家並起,佛最晚出,為中國之患,而在梁為尤甚,故不得而不論也。蓋佛之徒,自以為吾之所得者內,而世之論佛者皆外也,故不可詘。雖然,彼惡睹聖人之內哉?《書》曰思曰睿,睿作聖,蓋思者所以致其知也。能致其知者,察三才之道,辨萬物之理,小大精粗,無不盡也。此之謂窮理,知之至也。知至矣,則在我者之足貴,在彼者之不足玩,未有不能明之者也。有知之之明而不能好之,未可也,故加之誠心以好之。有好之之心而不能樂之,未可也,故加之至意以樂之。能樂之則能安之矣。如是則萬物之自外至者,安能累我哉?萬物之所不能累,故吾之所以盡其性也。能盡其性,則誠矣。誠者,成也,不惑也。既誠矣,必充之,使可大焉。既大矣,必推之,使可化焉。能化矣,則含智之民,肖翹之物,有待於我者,莫不由之以全其性,遂其宜,而吾之用與天地參矣。德如此其至也。而應乎外者,未嘗不與人同,此吾之道所以為天下之通道也。故與之為衣冠飲食、冠婚喪祭之具,而由之以教,其為君臣父子兄弟夫婦者,莫不一出乎人情;與之同其吉凶而防其憂患者,莫不一出乎人理。故與之處而安且治之所集也,危且亂之所去也。與之處者其具如此,使之化者其德如彼,可不謂聖矣乎!既聖矣,則無思也,其至者循理而已,無為也,其動者應物而已。是以覆露乎萬物,鼓舞乎群眾,而未有能測之者也,可不謂神矣乎!神也者,至妙而不息者也。此聖人之內也。聖人者,道之極也。佛之說,其有以易此乎?求其有以易此者,故其所以為失也。夫得於內者,未有不可行於外也;有不可行於外者,斯不得於內矣。《易》曰:“智周乎萬物而道濟乎天下,故不過。”此聖人所以兩得之也。知足以知一偏,而不足以盡萬事之理;道足以為一方,而不足以適天下之用,此百家之所以兩失之也。佛之失,其不以此乎?則佛之徒,自以謂得諸內者,亦可謂妄矣。夫學史者,將以明一代之得失也,臣等故因梁之事,而為著聖人之所以得及佛之所以失以傳之者,使知君子之所以距佛者,非外而有誌於內者,庶不以此而易彼也。
劉向所敘《列女傳》,凡八篇,事具《漢書》向列傳。而《隋書》及《崇文總目》皆稱向《列女傳》十五篇,曹大家注。以《頌義》考之,蓋大家所注,離其七篇為十四,與《頌義》凡十五篇,而益以陳嬰母及東漢以來凡十六事,非向書本然也。蓋向舊書之亡久矣。嘉祐中,集賢校理蘇頌始以《頌義》為篇次,復定其書為八篇,與十五篇者並藏於館閣。而《隋書》以《頌義》為劉歆作,與向列傳不合。今驗《頌義》之文,蓋向之自敘。又《藝文志》有向《列女傳頌圖》,明非歆作也。自唐之亂,古書之在者少矣,而《唐志》錄《列女傳》凡十六家,至大家注十五篇者亦無錄,然其書今在。則古書之或有錄而亡,或無錄而在者亦眾矣,非可惜哉!今校讎其八篇及其十五篇者已定,可繕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