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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林寶訓卷第四
東吳沙門淨善重集
佛智裕和尚曰。駿馬之奔逸而不敢肆足者。 銜轡之禦也。小人之強橫不敢縱情者。刑法 之制也。意識之流浪不敢攀緣者。覺照之力 也。烏乎學者無覺照。猶駿馬無銜轡。小人無 刑法。將何以絕貪慾治妄想乎。
佛智謂水菴曰。住持之體有四焉。一道德。二 言行。三仁義。四禮法。道德言行乃教之本也。 仁義禮法乃教之末也。無本不能立。無末不 能成。先聖見學者不能自治。故建叢林以安 之。立住持以統之。然則叢林之尊非為住持。 四事豐美非為學者。皆以佛祖之道故。是以 善為住持者。必先尊道德守言行。能為學者 必先存仁義遵禮法。故住持非學者不立。學 者非住持不成。住持與學者。猶身之與臂。頭 之與足。大小適稱而不悖。乃相須而行也。故 曰。學者保於叢林。叢林保於道德。住持人無 道德。則叢林將見其廢矣。
水菴一和尚曰。易言。君子思患而預防之。是 故古之人思生死大患防之以道。遂能經大 傳遠。今之人謂求道迂闊不若求利之切當。 由是競習浮華計較毫末。希目前之事。懷苟 且之計。所至莫肯為周歲之規者。況生死之 慮乎。所以學者日鄙叢林日廢。綱紀日墜。以 至陵夷顛沛。殆不可救。嗟乎。可不鑑哉。
水菴曰。昔遊雲居。見高菴夜參謂。至道逕挺 不近人情。要須誠心正意勿事矯飾偏邪。矯 飾則近詐佞。偏邪則不中正。與至道皆不合 矣。竊思其言近理。乃刻意踐之。逮見佛智先 師。始浩然大徹。方得不負平生行脚之志。
水菴曰。月堂住持所至以行道為己任。不發 化主不事登謁。每歲食指隨常住所得用之。 衲子有志充化。導者多却之。或曰。佛戒比丘 持鉢以資身命。師何拒之弗容。月堂曰。我佛 在日則可。恐今日為之必有好利者。而至於 自鬻矣。因思月堂防微杜漸深切著明。稱實 之言。今猶在耳。以今日觀之。又豈止自鬻而 已矣。
水菴謂侍郎尤延之曰。昔大愚慈明谷泉瑯 瑘。結伴參汾陽。河東苦寒眾人憚之。惟慈明 志在於道。曉夕不怠。夜坐欲睡引錐自刺。嘆 曰。古人為生死事大不食不寢。我何人哉。而 縱荒逸。生無益於時。死無聞於後。是自棄也。 一旦辭歸。汾陽嘆曰。楚圓今去。吾道東矣 。
水菴曰。古德住持率己行道。未嘗苟簡自恣。 昔汾陽每嘆。像季澆漓學者難化。慈明曰。甚 易。所患主法者不能善導耳。汾陽曰。古人淳 誠尚且三二十年方得成辦。慈明曰。此非聖 哲之論。善造道者千日之功。或謂慈明妄誕 不聽。而汾地多冷因罷夜參。有異比丘謂汾 陽曰。會中有大士六人奈何。不說法。不三年 果有六人成道者。汾陽嘗有頌曰。胡僧金錫 光。請法到汾陽。六人成大器。勸請為敷揚 。
投子清和尚畫水菴像求贊曰。嗣清禪人。孤 硬無敵。晨昏一齋。脇不至席。深入禪定。離出 入息。名達九重。談禪選德。龍顏大悅。賜以金 帛。力辭者三。上乃嘉歎真道人也。草木騰煥 傳予陋質。炷香請贊。是所謂青出於藍而青 於藍者也。
水菴曰。佛智先師言。東山演祖嘗謂耿龍學 曰。山僧有圓悟。如魚之有水鳥之有翼。故丞 相紫巖居士贊曰。師資相可。希遇一時。始終 之分。誰能間之。紫巖居士。可謂知言矣。比見 諸方尊宿。懷心術以御衲子。衲子挾勢利以 事尊宿。主賓交利上下欺侮。安得法門之興 叢林之盛乎。
水菴曰。動人以言惟要深切言不深切所感必 淺。人誰肯懷。昔白雲師祖送師翁住四面。叮 嚀曰。祖道凌遲危如累卵。毋恣荒逸。虛喪光 陰。復敗至德。當寬容量度。利物存眾。提持此 事報佛祖恩。當時聞者孰不感慟。爾昨來召 對宸庭。誠為法門之幸。切宜下身尊道以利 濟為心。不可矜己自伐。從上先哲謙柔敬畏 保身全德。不以勢位為榮。遂能清振一時美 流萬世。予慮光景不長。無復面會。故此切囑 。
水菴少倜儻有大志。尚氣節不事浮靡不循 細檢。胸次岸谷徇身以義。雖禍害交前。不見 有殞穫之色。住持八院經歷四郡。所至兢兢 業業以行道建立為心。淳熙五年退西湖淨 慈。有偈曰六年灑掃皇都寺。瓦礫翻成釋梵 宮。今日功成歸去也。杖頭八面起清風。士庶 遮留不止。小舟至秀之天寧。未幾示疾。別眾 告終。
月堂昌和尚曰。昔大智禪師慮末世比丘驕 惰。特製規短以防之。隨其器能各設攸司。主 居丈室眾居通堂。列十局頭首之嚴肅如官 府。居上者提其大綱。在下者理其眾目。使上 下相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率從是 以前輩遵承翼戴。拳拳奉行者。以先聖之遺 風未泯故也。比見叢林衰替。學者貴通才賤 守節。尚浮華薄真素。日滋月浸漸入澆漓。始 則偷安一時。及玩習既久。謂其理之當然。不 謂之非義。不謂之非理。在上者惴惴焉畏其 下。在下者睽睽焉伺其上。平居則甘言屈體 以相媚悅。得間則狠心詭計以相屠獪。成者 為賢。敗者為愚。不復問尊卑之序是非之理 彼既為之。此則傚之。下既言之。上則從之。前 既行之。後則襲之。烏乎非彥聖之師乘願力 積百年之功。其弊固則莫能革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