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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謹按九府圜之制成而糴法始井田之制廢而稅
法作自是而生民之休慽國家之經用皆由于糴稅
蓋荒年饑歲窮民之賴而全活者實是還穀而傾家
敗産以至隣族之不能支保者亦由乎還穀大抵還
穀之在於列邑者厥數不均或有民多穀小之邑而
排巡之不足若値歉歲則轉貸於隣邑民有往來轉
輸之弊或有穀多民小之邑而一戶所受至爲數三
十石之多故以其終年所得之農穀輸納之不足以
致隣族之不堪苟究弊源則其端不一而多由作錢
之弊假如一道之內作錢條爲萬石則全就穀貴邑
發賣而以其數移錄於穀賤邑故穀貴邑則穀數逐
歲漸縮而穀賤邑則穀數逐年愈多在今矯弊之道
莫如逐邑計其民戶之多寡均分還穀之數爻如有
朝家所用作錢條則就其各邑還穀元數中而平
均分排一從市價而發賣俾無斗石間移賣移錄之
弊至若營閫耗條則各其當邑之外雖一斗一石若
有移賣移錄之事則當該營閫邑倅斷之以懲貪之
典且還之爲弊每在於官屬幻弄之手民間所捧則
必以精實穀十分點退而官屬所納專以空殼苟充
石數及其受食之際換以精實民受空殼此爲村民
至冤之端者也今若嚴立分倉之法每以一庫各管
一面而亦不必創造新庫就其自來素有之庫舍而
各爲間築隔壁而牢塞使不得相通踰越以甲面還
穀都輸於甲庫乙面還穀都輸於乙庫而各揭面名
於庫門之上甲面之分糶捧糴時必由甲庫而毋犯
他庫嚴其封鎻乙面之糶糴亦必於乙庫而一用是
例至於邑戶還穀則別設邑庫而分糶捧糴皆屬當
庫毋或混雜於各面所管之庫斷行此法而如有一
毫違越者則邑倅用制書有違律監色庫子斷之以
國穀幻弄之律大抵還穀之元數浩多故奸鄕猾吏
恣爲幼 弄之淵藪若値歉歲則虛錄戶名偸取精實
穀爲其私橐又從而分石換石奸習百端如用此法
則一邑之還穀元數雖至累萬餘石之多一從各面
民戶之多寡而分屬各面俾各輸管一庫則多不過
千餘石小或至三四百石矣又於其中有折半分留
之穀數則元數旣小奸無所售矣且一面之民各其
納糴於所管之庫而及至分糶也又爲受食於各其
所納之庫則所謂還穀便是自己庫中之物也民人
輩必將自相勉戒務納精實而受食之際亦可無換
受空殼之冤矣至若朝家所用作錢條及官用耗
條之作錢者毋以斗數那移於此庫彼庫之間而一
從所屬各面各庫元石數平均分排若有官屬輩中
雖升斗之穀舍其邑屬元庫而取用於各面所管之
庫則不能檢飭之守令用那移律監色庫子用幻弄
國穀之律事明定節目以爲永久遵行則各道各邑
之還弊庶有釐正之道矣因此而又有一事焉大抵
還穀在平時爲農糧當不虞爲軍餉而由其有皮殼
故每有空殼幻弄之弊誠若一幷折米則石數旣小
凡於分留反閱之際宜有奸僞之易察穀之全體旣
是無殼之物則雖欲混之以空殼勢所末由假如萬
石之皮還則限之以年條今年先折幾許石爲米明
年又折幾許石爲米則不出三四年可以盡數折米
至如種子則元無陳穀作種之例只就元數中計除
一年應給種子優數留置其餘則盡爲折米事甚便
好矣或者曰穀物精麤惟在典守者之能不能雖云
折米安保其無所混雜之弊乎云而此有不然者穀
之有殼者混之以空殼易也而米本無殼以糲換精
容有其理至於雜之以空殼乃是必無之事況且皮
穀折米之法租一斗出米四升此猶租之最精者也
麤者則或出米三升二升甚至於或出一升蓋租二
斗五升當折米一斗而麤租則二斗五升所出之米
不過爲五六升而已至於米穀雖云極麤極劣一斗
之米猶可爲七八升矣歉歲救荒之際米穀數升之
加增其爲利大矣若値不虞則餉卒之時宜無舂作
之勞矣利益於民國有不可勝言者矣穀物欠縮每
因庫中之濕漏宜令各邑守宰親審庫舍堅杵庫底
之土而用泥灰限數寸許堅堅搗築又以泥灰厚塗
倉壁俾祛腐傷鼠縮之患則亦可爲矯還弊之一助
而惟在嚴立科條之如何耳今之言者每以得人爲
言而殊不知得人在於立法之後良足慨也若於得
人而後始可爲矯弊之政則三都八路三百六十州
豈可人人而盡得能良之吏乎如講矯救之良法美
制定爲一切之式則智愚賢不肖皆有所謹畏遵守
之道此之謂立法宜在得人之先也
田結之春秋大同稅米太布木之每結元數自是加
減不得之詳定也而各道各邑官需官用責出於民
結者各自參差不齊每結元定稅大同之外或以米
以錢以雜物各從其規分捧而捧米者或自三斗以
至五六斗捧錢者或自二三兩以至四五兩捧雜物
者或自米雜穀以至柴炭雉鷄油淸或重或輕民瘼
之苦歇相隨且以畿甸言之巡營乃是承流宣化之
職故各邑之法外橫濫無不摠飭而至於營需則米
色之精鑿反有甚於正供又自各邑將納一石則
例入二石故自官收捧於民間也預計營納容入之
數分排於民結若値歉荒則一石應納之價殆至數
十兩其爲過濫莫此爲甚但營需元數本自不多而
分排於一道之內故分捧於民結而一民所納亦甚
些少雖曰所捧倍簁 元數元數不多故民之稱冤不
甚大段而以巡營言之捧納於各邑者若是橫濫其
可曰法令之自我出而董飭各邑乎營需旣如此則
官需可以推知官需旣如此則吏奸可以推知此宜
先自畿營檢束然後可以次第董飭其法外橫濫之
習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