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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晉書卷十八 唐 太 宗 文 皇 帝 御 撰 志第八 律歴下 魏尚書郎楊偉表曰臣覽載籍斷考歴數時以紀農月 以紀事其所由来遐而尚矣乃自少昊則玄鳥司分顓 頊帝嚳則重黎司天唐帝虞舜則羲和掌日三代因之 則世有日官日官司歴則頒之諸侯諸侯受之則頒于 境内夏后之世羲和湎滛廢時亂日則書載胤征由此 觀之審農時而重人事歴代然之也逮至周室既衰戰 國横騖告朔之羊廢而不紹登臺之禮滅而不遵閏分 乖次而不識孟陬失紀而莫悟大火猶西流而怪蟄蟲 之不蔵也是時也天子不協時司歴不協日諸侯不受 職日御不分朔人事不恤廢棄農時仲尼之撥亂於春 秋說褒貶糾黜司歴失閏則譏而書之登臺頒朔則謂 之有禮自此以降暨于秦漢乃復以孟冬為嵗首閏為 後九月中節乖錯時月紕繆加時後天蝕不在朔累載 相襲乆而不革也至武帝元封七年始乃悟其繆焉於 是改正朔更歴數使大才通人更造太初歴校中朔所 差以正閏分課中星得度以考䟱密以建寅之月為正 朔以黄鍾之月為律歴初其歴斗分太多後遂疏闊至 元和二年復用四分歴施而行之至于今日考察日蝕 率常在晦是則斗分太多故先密後疏而不可用也是 以臣前以制典餘日推考天路稽之前典驗之以蝕朔 詳而精之更建密歴則不先不後古今中天以昔在唐 帝協日正時允釐百工咸熙庶績也欲使當今國之典 禮凡百制度皆蹈合徃古郁然備足乃改正朔更歴數 以大呂之月為嵗首以建子之月為歴初臣以為昔在 徃代則法曰顓頊曩自軒轅則歴曰黄帝暨至漢之孝 武革正朔更歴數改元曰太初因名太初歴今改元為 景初宜曰景初歴臣之所建景初歴法數則約要施用 則近密治之則省功學之則易知雖復使研桑心算隸 首運籌重黎司晷羲和察景以考天路歩驗日月究極 精微盡術數之極者皆未能並臣如此之妙也是以累 代歴數皆疏而不密自黄帝以来常改革不已壬辰元 以来至景初元年丁巳嵗積四千四十六筭止此元以 天正建子黄鍾之月為歴初元首之嵗夜半甲子朔旦 冬至元法萬一千五十八 紀法千八百四十三 紀月二萬二千七百九十五 章嵗十九 章月二百四十五 章閏七 通數十三萬四千六百三十 日法四千五百五十九 餘數九千六百七十 周天六十七萬三千一百五十 紀嵗中十二 氣法十二 没分六萬七千三百一十五 没法九百六十七 月周二萬四千六百三十八 通法四十七 㑹通七十九萬百一十 朔望合數六萬七千三百一十五 入交限數七十三萬二千七百九十五 通周十二萬五千六百二十一 周日日餘二千五百二十八 周虚二千三十一 斗分四百五十五 甲子紀第一 紀首合朔月在日道裏 交㑹差率四十一萬二千九百一十九 遲疾差率十萬三千九百四十七 甲戍紀第二 紀首合朔月在日道裏 交㑹差率五十一萬六千五百二十九 遲疾差率七萬三千七百六十七 甲申紀第三 紀首合朔月在日道裏 交㑹差率六十二萬一百三十九 遲疾差率四萬三千五百八十七 甲午紀第四 紀首合朔月在日道裏 交㑹差率七十二萬三千七百三十九 遲疾差率一萬三千四百七 甲辰紀第五 紀首合朔月在日道裏 交㑹差率三萬七千二百四十九 遲疾差率一萬八千八百四十八 甲寅紀第六 紀首合朔月在日道裏 交㑹差率十四萬八百五十九 遲疾差率十萬八千六百六十八 交㑹紀差十萬三千六百一十求其數之所生者置一 紀積月以通數乗之㑹通去之所去之餘紀差之數也 以之轉加前紀則得後加之未滿㑹通者則紀首之嵗 天正合朔月在日道裏滿去之則月在日道表加表滿 在裏加裏滿在表 遲疾紀差三萬一百八十求其數之所生者置一紀積 月以通數乗之通周去之餘以減通周所減之餘紀差 之數也以之轉減前紀則得後不足減者加通周 求次元紀差率轉減前元甲寅紀差率餘則次元甲子 紀差率也求次紀如上法也 推朔積月術曰置壬辰元以来盡所求年外所求以紀 法除之所得算外所入紀第也餘則入紀年數也以章 月乗之如章嵗而一為積月不盡為閏餘閏餘十二以 上其年有閏閏月以無中氣為正 推朔術曰以通數乗積月為朔積分如日法而一為積 日不盡為小餘以六十去積日餘為大餘大餘命以紀 筭外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日也 求次月加大餘二十九小餘二千四百一十九小餘滿 日法從大餘命如前次月朔日也小餘二千一百四十 以上其月大也 推弦望加朔大餘七小餘千七百四十四小分一小分 滿二從小餘小餘滿日法從大餘大餘滿六十去之餘 命以紀算外上弦日也又加得望下弦後月朔其日蝕 望者定小餘如在中節者定小餘如所近中節間限數 限數以下者筭上為日望在中節前後各四日以還者 視限數望在中節前後各五日以上者視間限 推二十四氣術曰置所入紀年外所求以餘數乗之滿 紀法為大餘不盡為小餘大餘滿六十去之餘命以紀 筭外天正十一月冬至日也 求次氣加大餘十五小餘四百二小分十一小分滿氣 法從小餘小餘滿紀法從大餘命如前次氣日也 推閏月術曰以閏餘減章嵗餘以嵗中乗之滿章閏得 一月餘滿半法以上亦得一月數從天正十一月起筭 外閏月也閏有進退以無中氣御之 大雪十一月節 冬至十一月中 小寒十二月節 大寒十二月中 立春正月節 雨水正月中 驚蟄二月節 春分二月中 清明三月節 穀雨三月中 立夏四月節 小滿四月中 芒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