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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六藝於治一也。《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導事,《詩》以達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義。”
故曰:入其國,其教可知也。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廣博易良,《樂》教也;潔淨精微,《易》教也;恭儉莊敬,《禮》教也;屬辭比事,《春秋》教也。故《詩》之失愚,《書》之失誣,《樂》之失奢,《易》之失賊,《禮》之失煩,《春秋》之失亂。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而不愚,則深於《詩》也。
疏通知遠而不誣,則深於《書》也。
廣博易良而不奢,則深於《樂》也。
潔淨精微而不賊,則深於《易》也。
恭儉莊敬而不煩,則深於《禮》也。
屬辭比事而不亂,則深於《春秋》也。
自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戰國縱橫,真偽分爭,諸子之言,紛然散亂矣。
儒家者,蓋出於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游文於六經之中,留意於仁義之際,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宗師仲尼,此其最高也。然惑者既失精微,而僻者又隨時抑揚,違離道本,苟以嘩眾取寵,此僻儒之患也。
道家者,蓋出於史官,歷紀成敗,秉要執本,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者之術也。合於堯之克讓,《易》之謙謙,此其所長也。及放者為之,則欲絕去禮樂,兼棄仁義,獨任清虛,何以為治?此道家之弊也。
陰陽家者,蓋出於羲和之官,敬順昊天,歷像日月星辰,敬授人時,此其所長也。及拘者為之,則牽於禁忌,泥於小數,舍人事而任鬼神,此陰陽之弊也。
法家者,蓋出於理官,信賞必罰,以輔禮制,此其所長也。及刻者為之,則亡教化,去仁愛,專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於殘賊至親,傷恩薄厚,此法家之弊也。
名家者,蓋出於禮官,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孔子曰:“必也正名乎?”此其所長也。及繳者為之(繳,音工鈞反。),則苟鉤鈲析亂而已,此名家之弊也。
墨家者,蓋出於清廟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貴儉;養三老五更,是以兼愛;選士大射,是以上賢;宗祀嚴父,是以右鬼(右,信也。);順四時而行,是以非命(言無吉凶之命,但有賢、不肖、善、惡也。);以孝示天下,是以上同(言皆同於治也。)。此其所長也。及蔽者為之,見儉之利,因以非禮,推兼愛之意,而不知別親疏。此墨家之弊也。
縱橫家者,蓋出於行人之官。孔子曰:“使乎,使乎!”言當權事制宜,受命而不受辭,此其所長也。及邪人為之,則上詐諼((音)許遠反)而棄其信。此縱橫之弊也。
雜家者,蓋出於議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理之無不貫,此其所長也。及蕩者為之,則漫羨而無所歸心,此雜家之弊也。
農家者,蓋出於農稷之官,播百谷,勸耕桑,以足衣食。孔子曰:“所重人食。”此其所長也。及鄙者為之,則欲君臣之並耕,悖於上下之序,農家之弊也。
文子曰:“聖人之從事也,所由異路而同歸。秦楚燕魏之歌,異轉而皆樂;九夷八狄之哭,異聲而皆哀。夫歌者,樂之征也;哭者,哀之效也。愔愔於中而應於外,故在所以感之矣。”
論曰:范曄稱:“百家之言政者,尚矣!大略歸乎寧固根柢,革易時弊也。而遭運無恆,意見偏雜,故是非之論,紛然相乖。”
嘗試論之:夫世非胥庭,人乖鷇飲,理跡萬肇,情故萌生。雖周物之智,不能研其權變;山川之奧,未足況其紆險;則應俗適事,難以常條。何以言之?若夫玄聖御代,則大同極軌,施舍之道,宜無殊典。而損益異運,文樸遞行,用明居晦,回穴於曩時,興戈陳俎,參差於上世。及至戴黃屋,服絺衣,豐薄不齊,而致治則一。亦有宥公族,黥國仇,寬躁已隔,而防非必同。此其分波而共源,百慮而一致者也。若乃偏情矯用,則枉直必過。故葛屨履霜,弊由崇儉;楚楚衣裳,戒在窮奢。疏禁厚下,以尾大陵弱;斂威峻法,以苛薄分崩。斯曹魏之刺,所以明乎國風;周秦末軌,所以彰於微滅。故用舍之端,興敗資焉。
是以繁簡唯時,寬猛相濟,刑書鐫鼎,事有可詳,三章在令,取貴能約。大叔致猛政之衰,國子流遺愛之涕。宣孟改冬日之和,平陽修畫一之法。斯實馳張之宏致,庶可以征其統乎?
數子之言,當世失得,皆悉究矣。然多謬通方之訓,好中一隅之說。貴清淨者,以席上為腐議;束名實者,以柱下為誕辭。或推前王之風,可行於當年,有引救弊之規,宜流於長世。稽之篤論,將為弊矣。由此言之,故知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不失其時,其道光明。非至精者,孰能通於變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