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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釋僧群,未詳何許人。清貧守節,蔬食誦經。後遷居羅江縣之霍山,構立茅室。山孤在海中,上有石盂,逕數丈許。水深六七尺。常有清流。古老相傳云,是群仙所宅。群仙飲水不飢,因絕粒。後晉安太守陶夔,聞而索之。群以水遺夔,出山輒臭,如此三四。夔躬目越海,天甚晴霽,及至山,風雨晦暝,停數日,竟不得至,迺歎曰:「俗內凡夫,遂為賢聖所隔。」慨恨而反。 群庵舍與盂隔一小澗,常以一木為梁,由之汲水。後時忽有一折翅鴨,舒翼當梁,頭就唼群。群欲舉錫杖撥之,恐畏傷損,因此迴還,絕水不飲,數日而終,春秋一百四十矣。臨終向人說,年少時,經折一鴨翅,驗此以為現報。
釋曇稱,河北人。少而仁愛,惠及蜫蟲。晉末至彭城,見有老人,年八十,夫妻窮悴,迺捨戒為奴,累年執役。而內修道德,未嘗有廢,鄉鄰嗟之。及二老卒,傭賃獲直,悉為二老福用。擬以自贖,事畢欲還道,法物未備。 宋初彭城駕山下虎災,村人遇害,日有一兩。稱乃謂村人曰:「虎若食我,災必當消。」村人苦諫不從,即於是夜,獨坐草中,呪願曰:「以我此身,充汝飢渴,令汝從今息怨害意,未來當得無上法食。」村人知其意正,各泣拜而還。至四更中,聞虎取稱,村人逐至南山,噉身都盡,唯有頭存,因葬而起塔,爾後虎災遂息。
釋法進,或曰道進,或曰法迎,姓唐,涼州張掖人。幼而精苦習誦,有超邁之德,為沮渠蒙遜所重。遜卒,子景環為胡寇所破,問進曰:「今欲轉略高昌,為可尅不?」進曰:「必捷,但憂災餓耳。」迴軍即定。 後三年,景環卒,弟安周續立。是歲饑荒,死者無限。周既事進,進屢從求乞,以賑貧餓。國蓄稍竭,進不復求。迺淨洗浴,取刀鹽,至深窮窟餓人所聚之處,次第授以三歸。便掛衣鉢著樹,投身餓者前云:「施汝共食。」眾雖飢困,猶義不忍受。進即自割肉,往鹽以啖之。兩股肉盡,心悶不能自割,因語餓人云:「汝取我皮肉,猶足數日,若王使來,必當將去,但取藏之。」餓者悲悼,無能取者。須臾弟子來至,王人復至。舉國奔赴,號叫相屬。因轝之還宮。周勅以三百斛麥以施餓者,別發倉廩以賑貧民。至明晨乃絕,出城北闍維之。烟炎衝天,七日乃歇。屍骸都盡,唯舌之不爛。即於其處起塔三層,樹碑于右。 進弟子僧遵,姓趙,高昌人。善《十誦律》,蔬食節行。誦《法華》、《勝鬘》、《金剛般若》,又篤厲門人,常懺悔為業。
釋僧富,姓山,高陽人。父霸,為藍田令。富少孤,居貧,而篤學無猒,採薪為燭,以照讀書。及至冠年,備盡經史。美姿容,善談論。後遇偽秦衛將軍楊邕,資其衣糧,習鑿齒携共志學。及聽安公講《放光經》,遂有心樂道,於是剃髮,依安受業。安亡後,還魏郡廷尉寺,下帷潛思,絕事人間。 時村人有劫,劫得一小兒,欲取心肝以解神。富逍遙路口,遇見劫,具問其意,因脫衣以易小兒,群劫不許。富曰:「大人五藏亦可用不?」劫謂富不能忘身,因妄言亦好。富乃念曰:「我幻燄之軀,會有一死,今以濟人,雖死猶生。」即自取劫刀劃胷至臍,群劫更相咎責,四散奔走,即送小兒還其家。 路口時行路一人,見富如此,因問其故,富雖復頓悶,口猶能言,迺具答以事。此人悲悼傷心,還家取針,縫其腹皮,塗以驗藥。轝還寺將息,少時而差。後不知所終。
釋法羽,冀州人。十五出家,為慧始弟子。始立行精苦,修頭陀之業。羽操心勇猛,深達其道。常欲仰軌藥王,燒身供養。時偽晉王姚緒鎮蒲坂,羽以事白緒,緒曰:「入道多方,何必燒身,不敢固違,幸願三思。」羽誓志既重,即服香油,以布纏體。誦〈捨身品〉竟,以火自燎。道俗觀視,莫不悲慕焉。時年四十有五。
釋慧紹,不知氏族。小兒時,母哺魚肉輒吐,咽菜不疑,於是便蔬食。至八歲出家,為僧要弟子。精懃懍勵,苦行標節。 後隨要止臨川招提寺,迺密有燒身之意。常雇人斫薪,𧂐於東山石室,高數丈,中央開一龕,足容己身。迺還寺辤要,苦諫不從。即於焚身之日,於東山設大眾八關,並告別知識。其日闔境奔波,車馬人眾及賷金寶者,不可稱數。至初夜行道,紹自行香,行香既竟,執燭燃薪,入中而坐。誦《藥王‧本事品》。眾既不見紹,悟其已去,禮拜未畢,悉至𧂐所。𧂐已洞燃,誦聲未息。火至額,聞唱一心,言已奄絕。大眾咸見有一星,其大如斗,直下烟中,俄而上天。時見者咸謂天宮迎紹。經三日,薪聚乃盡。 紹臨終謂同學曰:「吾燒身處,當生梧桐,慎莫伐之。」其後三日,果生焉。紹焚身是元嘉二十八年,年二十八。紹師僧要亦清謹有懿德,年一百六十終於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