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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訖時間 起太祖乾德三年正月盡是年十二月
帝 號 宋太祖
年 號 乾德三年(乙丑,965)
春正月甲戌,詔蜀將卒死鋒刃者,所在官為收瘞,行營戰士被傷者,主帥給以繒帛。
蜀主聞王昭遠等敗,甚懼,乃多出金帛,益募兵守劍門,命太子玄箉為元帥,武信節度使、兼侍中李廷圭及前武定節度使、同平章事張惠安副之。帶甲萬餘,旗幟悉用文繡,紬其杠以錦。將發而雨,玄箉慮其沾濕,悉令解去。俄雨止,複□之,則皆倒縣杠上。玄箉又輦其姬妾及伶人數十以從,見者莫不竊笑。 王全斌等自利州趨劍門,次益光,會議曰:「劍門天險,古稱一夫荷戈,萬夫莫當,諸軍各宜陳進取之策。」侍衛軍頭向韜曰:「得降卒牟進言,益光江東越大山數重,有狹徑,名來蘇,蜀人於江西置柵,對岸可渡。自此出劍門南二十里,至青疆店與官道合。若大軍行此路,則劍門之險不足恃也。」全斌等即欲卷甲赴之,康延澤曰:「蜀人數戰數敗,膽氣奪矣,可急攻而下也。且來蘇狹徑,主帥不宜自行,但可遣一偏將往耳。若抵青疆,北與大軍夾擊劍門,昭遠等必成擒矣。」全斌等然之,命史延德分兵趨來蘇,跨江為浮梁以濟。蜀人見之,棄寨而遁。延德遂至青疆,王昭遠等引兵退駐漢源坡,以其偏將守劍門,全斌等以銳兵奮擊,破之。及漢源,趙崇韜布陣,策馬先登,昭遠據胡床,不能起。崇韜戰敗,猶手斬數人,乃被執,昭遠免胄棄甲而逃。全斌等遂取劍州,殺蜀軍萬餘人。昭遠投東川,匿民倉舍下,悲嗟流涕,目盡腫,惟誦羅隱詩曰「運去英雄不自由」,俄亦為追騎所獲。太子玄箉與李廷圭等日夜嬉游,不恤軍政,至撓州,聞劍門已破,將退保東川。翌日,棄軍西還,所過盡焚其廬舍倉廩乃去。
蜀主知劍門已破,太子玄箉亦奔還,惶駭不知所為,問左右:「計將安出?」有老將石奉頵者對曰:「東兵遠來,勢不能久,請聚兵堅守以敝之。」蜀主嘆曰:「吾父子以豐衣美食養士四十年,一旦遇敵,不能為吾東向放一箭,今雖欲閉壁,誰肯效死者!」司空、兼武信節度使、平章事李昊勸蜀主封府庫以請降,蜀主從之,因命昊草表。己卯,遣通奏使、宣徽北院使太原伊審徵奉降表詣軍前。初,前蜀之亡也,降表亦昊所為,蜀人夜書其門,曰「世修降表李家。」當時傳以為笑。
庚辰,詔行營所經,州府長吏以牛酒犒師。
乙酉,王全斌等次魏城,伊審徵以蜀主降表至。全斌受之,遣先鋒都監、通事舍人田欽祚乘驛奏入。又遣康延澤領百騎趨成都,見蜀主諭以恩信,慰撫軍民。留三日,乃還。欽祚,汝陰人也。
高麗國王昭,遣使來貢方物。
戊子,吏部郎中鄧守中坐試諸司吏書判考覆不當,上命覆試,黜退者數人,貶秩為員外郎。
荊南民多流移,己丑,詔長吏招撫複業。
初,劉光義等發夔州,萬、施、開、忠等州刺史皆迎降,及遂州,知州事、少府少監陳愈亦降。光義入城,盡以府庫錢帛給軍士。諸將所過,咸欲屠戮以逞,獨曹彬禁之,乃止,故峽路兵始終秋毫不犯。上聞之,喜曰:「吾任得其人矣。」賜彬詔褒之。
辛卯,王全斌等至升仙橋,蜀主備亡國之禮,見於軍門,全斌承制釋之。蜀主複遣其弟保寧節度使、雅王仁贄奉表求哀。
丙申,田欽祚至自西川。孟昶降表以其先人墳廟及老母為請,上優詔答之,並諭西川將吏、百姓等使皆安堵如故。
丁酉,赦蜀管內。蠲乾德二年逋租,賜今年夏稅之半。凡無名科役及增益賦調,令諸州條析以聞,當除之。成都民食鹽斤為錢百六十,減六十,諸州鹽減三之一。民乏食者賑之。擄獲生口還其主。偽文武官將校奉孟昶來降者,並委王全斌奏其名。亡命髃盜,許一月內陳首。有懷才挺操,恥仕偽庭者,所在搜訪。先賢邱□並禁樵採,前代祠廟咸加營葺。
自全斌等發京師至昶降,才六十六日。凡得州四十六,縣二百四十,戶五十三萬四千二十九。
全斌等既入成都,後數日劉光義等始至,孟昶饋遺光義等及犒師之禮,並如初。已而詔書頒賞諸軍,亦無差降,兩路將士爭功,始相疾矣。
先是,全斌受詔,每制置必與諸將僉議,因是各為異同,雖小事亦不能即決。全斌及崔彥進、王仁贍等日夜飲宴,不恤軍務,縱部下掠子女,奪財貨,蜀人苦之。曹彬屢請旋師,全斌等不聽。全斌遣右神武大將軍王繼濤與供奉官王守訥部送孟昶歸京師。繼濤求宮人及金帛於昶,守訥以白全斌,乃留繼濤不遣。繼濤,河朔人也。仁贍按籍詰所在軍資,將治李廷圭焚蕩之罪,廷圭恐,問計於康延澤,延澤曰:「王公志在聲色,苟足其欲,則置不問矣。」廷圭素儉約,不畜妓女,乃求諸姻戚得四人,複假金帛直數百萬以遺仁贍,由是獲免。
是月,改通州為達州。
改萬春殿為長春殿。
二月壬寅朔,司天監言日當食,驗天不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