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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義門讀書記卷十五 翰林院侍讀學士何焯撰 前漢書 髙帝紀寛仁愛人意豁如也 寛仁愛人起自布衣代 秦之本故首著之 令諸大夫曰 下卷詔書有云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令 丞與亢禮諸大夫當謂此也 生孝惠帝魯元公主遂不知老父處 及此二事王 氏所謂記繁而志寡者也 服䖍以元為長韋昭以元 為諡師古謂韋説失之按西京人質無文長公主為元 理况一代更無稱元者歸乎田成子豈非諡耶韋説無 妨勝服 秦二世元年秋七月陳渉起蘄至陳自立為楚王遣武 臣張耳陳餘略趙地八月武臣自立為趙王 始皇末 年亡聚山澤者所在而是故陳渉一呼雲㑹饗應亂固 不始于二世也特繼世者復加以昬虐益速其亡耳 是月項梁與兄子羽起吴秦將章邯破之 總叙于 此見秦已有必亡之勢 秦二年秦泗川監平將兵圍豐 師古曰泗川郡川字 或為水其寔一也按地里志作泗水郡川字傳寫之誤 作水者是也 秦三年沛公從碭北攻昌邑遇彭越越助攻昌邑 史 記云沛公引兵西遇彭越昌邑因與俱攻秦軍戰不利 還至栗云云下乃云與魏將之軍并攻昌邑沛公盖與 越再攻昌邑也 襄侯王陵降 師古以晉灼王陵即安國侯王陵之説 為非按下云因王陵兵從南陽迎太公吕后於沛亦出 武關之道則此王陵即安國侯王陵也襄侯則初起時 所假封爵耳功臣表云以自聚黨定南陽漢王還撃項 籍以兵屬從非别一人可知 章邯舉軍降項羽羽以為雍王 羽擅以邯為雍王已 不守懐王之約矣 秦相趙髙恐乃殺二世使人来欲約分王關中沛公不 許 不許賊臣真能扶義而西者矣 張良曰此獨其將欲叛大破之藍田南 此即韓信 所以破齊也 元年與父老約法三章耳 此約法與上苛法對因紀 末有初順民心作三章之約改約字為讀始厚齋王氏 然文紀中宋昌有約法令之語刑法志言約法三章者 非一當仍舊也 傷人及盜抵罪 觀注中服䖍李竒解抵罪之義則盜 亦當以臧之多少科罪今法惟竊盜計臧强盜則已行 而但得財者不分首從皆斬或恐過也 可急使守函谷關 注文穎曰是時關在宏農縣衡嶺 今移東在河南榖城縣按地理志宏農郡有宏農有新 安武帝元鼎三年徙函谷關于新安當為宏農之新安 也河南郡有榖成師古曰即今新安然則非漢宏農之 新安明矣潘岳西征賦注岳以元康二年五月十八日 乙未自洛陽之長安二十五日壬寅次于新安之千秋 亭榖成去洛陽甚近疑非漢武徙關之地文穎注及後 書郡國志更當詳考以求真是 二年㧞隴西繕治河上塞 㧞隴繕塞關中安固而 後東兵 故秦苑囿園池令民得田之既反暴政且益足闗中食 施恩德復勿繇戍 稍休息其民使有樂生之心 又略知禮教而後用之此當日蕭何治關中規模也 兵出無名天下之賊也 天下苦秦并起亡之秦亡 而復搆兵以争中原劉項曲直未有分也明其為賊而 後民望在劉不在項天下洶洶皆知非以自利動非無 名之師比矣 漢王以故得劫五諸侯兵 師古以五諸侯為常山王 張耳河南王申陽韓王鄭昌魏王豹殷王卬按韓王是 韓信不當云鄭昌 漢王拜越為魏相國令定梁地 越已有衆三萬故得 獨當一面 兵復大振與楚戰滎陽南京索間破之 史記書此戰 在六月立太子下此為得之 三年冬十月甲戌晦日有食之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 之 兩月再蝕與魯襄公二十一年同歴家云或此月 食在交前而次月復食在交後亦時有之後孝文三年 同按史記孝文本紀但書十月丁酉晦食 項羽數侵奪漢甬道漢軍乏食 時關中大饑僅仰敖 倉粟既為羽侵奪甬道滎陽即以乏絶不守其後劉賈 入楚地佐彭越燒楚積聚而曹咎等守成臯亦為漢所 破矣 項王必引兵南走破之必矣 項王既引而南不能 驟為河北聲援取趙亦可以萬全矣 轅生之計即伍 子胥所以覆楚也 晨馳入張耳韓信壁而奪之軍乃使張耳北收兵趙地 已舉燕趙則前所請益三萬人可收之以自將若盡 奪其軍則張耳所北收趙地之兵豈足以東撃齊哉 使盧綰劉賈將卒二萬人佐彭越燒楚積聚 既奪 信軍乃可分二萬人與劉賈助彭越絶楚糧道矣 四年漢王羽相與臨廣武之間而語 之間按萟文類 聚當作澗然以上文孟注兩城相對之説觀之則如字 也 梟故塞王欣頭櫟陽市 章邯罪過於欣獨梟欣頭者 以其既降漢而復叛去故也 五年漢王為發䘮哭臨而去 誅羽以正君臣之義仍 為發䘮哭臨者嘗受命懐王約為兄弟故也 漢王還至定陶馳入齊王信壁奪其軍 羽死所畏惡 者信故乘其不意而奪之軍此正所以息天下之兵端 間不容髪者也後陳豨之獄使信被參夷之禍則于報 功之義儉耳 義帝亡後都下邳 仍以義帝為言終撃楚之殺義 帝者之事亦使信不自以徙王驚疑其家在楚又本所 欲得也 民以飢餓自賣為人奴婢者 以飢餓自賣為人奴婢 則不獨以罪沒身始為官奴婢矣今賣身劵契必云口 食不周其来逺矣 燕王臧荼反 臧荼項氏所置又負殺故主之罪故懼 誅最先反 六年西有濁河之限 晉灼注孟津號黄河故曰濁河 也按孟津不在齊界字有誤或是鬲津地理志平原郡 有鬲縣平當以為鬲津 韓王信等奏請以故東陽郡鄣郡吴郡五十三縣立劉 賈為荆王 文穎注吴郡本㑹稽也當以㑹稽治吴故 亦得稱吴郡當班氏作書時亦未分也此正與下郯郡 義同 今上尊太公曰太上皇 秦始皇追尊莊襄王為太上 皇漢仍其舊師古不預治國故不言帝之説非也皇帝 本兼採三皇五帝義三皇古之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