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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全唐文卷三十一
元宗
放諸鎮兵募詔
王者經略。以正區夏。武夫干城。式固封域。將以戢兵禁暴。 安國庇人。朕所以選擇忠良。鎮守疆埸。念踐更之役。有徭 戍之勤。備以武守。示之威惠。故得夷狄款附。靡然順風。九 有晏如。四方無事。雖備豫之誡。不可蹔闕。而鰥煢之徒。思 有矜憫。其天下諸州鎮兵募及健兒等。或年月巳久。頗亦 辛勤。或老疾尫羸。或單弱貧窶。或親老孤獨。致闕晨昏。言 念於斯。深用矜嘆。宜委節度使及軍州擇。有如此色。一切 放還。咸宜精審。以稱朕意。
條制考試明經進士詔
致理興化。必在得賢。強識博聞。可以從政。且今之明經進 士。則古之孝廉秀才。近日以來。殊乖本意。進士以聲韻為學。 多昧古今。明經以帖誦為功。罕窮旨趣。安得為敦本復古。 經明行修。以此登科。非選士取賢之道也。其明經自今巳 後。每經宜帖十。取通五巳上。免舊試一帖。仍案問大義十 條。取通六巳上。免試經策十條。令答時務策三首。取粗 有文性者與及第。其進士宜停小經。準明經例。帖大經十 帖。取通四巳上。然後準例試雜文及策。考通與及第。其明 經中有明五經以上。試無不通者。進士中兼有精通一史。 能試策十條。得六巳上者。委所司奏聽進止。其應試進士 等唱第訖。具所試雜文及策。送中書門下詳覆。其所問明 經大義日。仍須對同舉人考試。庶能否共知。取舍無媿。有 功者達。可不勉與。
貶盧怡詔
宰輔之任。在朕心。亦既同德。是為一體。其有惡直醜正。以 私害公。結搆讒慝。圖議離閒。隳我軌度。莫甚於斯。御史中 丞盧怡。累登清密。爰委繩準。宜遵國典。以正朝綱。而乃妄 起猜嫌。輒為朋黨。交通小吏。傾側大臣。潛求罔極之言。欲陷 無辜之善。雖浸潤之譖。縱盈篋而不疑。而回邪之端。若燎 火而難近。宜從遠貶。以戒具寮。可潮州司馬員外置。且清 淨者政之本。和平者國之福。朝多君子。可不務乎。如或妄 動以干時。矯舉以違道。遞相好惡。便作比周。斯為亂常。必 有明罰。凡厥在位。知朕意焉。
免鄂王瑤妃韋氏罪詔
鄂王瑤妃韋氏。時標令德。作配藩邸。夫義巳薄。婦道惟勤。規誡之言。無繇見納。輔佐之道。空竭乃誠。但恭肅以奉上。每柔明以撫下。周旋禮度。固所未聞。不有家風。何至於此。今因罪累。例如本族。有善不紀。何以勸下。其韋氏不須為累。
命諸道節度使募取丁壯詔
自天下一統。方隅底平。交趾西界於庸岷。流沙東洎於遼 碣。烽亭既廣。徭戍轉增。朕永念征夫。無忘旰食。是用懷柔 悍俗。賓禮戎臣。降子女以適其氈裘。捐繒玉以申其惠好。 二十五年於茲矣。而情周萬㝢。信結㣥蠻。羌狄為父子之 邦。甌貊成冠帶之國。海內無事。邊方厎寧。加以志道而一 理得。清心而庶務。和氣來應。穰歲以臻。㣥生樂業而自怡。 有司措刑而不用。今欲小康戎旅。大致昇平。減停征徭。與 人休息。諸方將相。三事公卿。宜協朕心。勉成良算。宜令中 書門下與諸道節度使。各量軍鎮閒劇。審利害。計兵防健 兒等作定額。委節度使放諸色征行人內及客戶中召募。取 丁壯情願充健兒長任邊軍者。每歲加於常例。給田地屋 宅。務加優恤。便得存濟。每年逐季。本使具數報中書 門下。至年終一時錄奏。長駕遠馭。事藉經久。無害始慮之 謀。以規苟且之利。
飭諸軍不得輒賞借緋紫詔
緋紫之服。班命所崇。以賞有功。不得踰濫。如聞諸軍賞借。 人數甚多。曾無甄別。是何道理。自今巳後。除灼然有戰功。 餘不得輒賞。
括諸軍兵募詔
近聞諸軍兵募。逃喪者多。儻或臨戎。如何破敵。自今巳後。 每致交兵之時。令御史分住諸軍。與節度使計議。括奏聞。 隨事襃貶。以存勸戒。
選宗子授臺省京縣等官詔
至公之用。本無偏黨。唯善所在。豈隔親踈。四從叔知政等。 咸有才名。見推公族。秉惟清之操。兼致遠之資。朕每慮同 盟。不勤於德。嘗懸右職。以勸其徒。先委宗卿。精為內舉。量能 考行。歷載踰時。名數則多。升聞蓋寡。光膺是選。諒在得人。 固可擢以清要。遷於臺閣。將觀志於七子。冀齊名於八人。 宜各悉行。佇聞成績。書不云乎。九族既睦。平章百姓。冀繇 內而理外。必自近而及遠。凡今懿戚。可不慎歟。違道慢 常。義無私於王法。修身效節。恩豈薄於他人。期於率先。勵 我風俗。深宜自勉。以副明言。
答李林甫請宣示御製訓誡手詔
周公聖人。攝行王政。誡伯禽曰。無以魯國驕人。朕方聖雖 慙。豈忘誡子。聊示廷訓。何足以宣布中外耶。
諭河南河北租米折留本州詔
大河南北。人戶殷繁。衣食之原。租賦尤廣。頃年水旱。廒庾 尚虛。今歲屬和平。時遇豐稔。而租米所入。水陸運漕。緣脚 錢雜。必甚傷農。務在優饒。惠彼黎庶。息其轉輸。大實倉儲。 今年河南河北應送含嘉太原等倉租米。宜折粟留納本 州。
停今年漕運詔
河東陝運兩使。每年常運一百八十萬石米送京。近巳減 八十萬石訖。今據太倉米數。支計有舒。務在息人。不欲勞弊。 其今年所運一百萬石亦宜停。
禁取同華人充兵防詔
同華兩州。精兵所出。地資輦轂。不合外支。自今巳後。更不 得取同華人充兵防。
答李適之手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