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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全唐文卷十二
高宗
禁幻戲詔
如聞在外有婆羅門胡等。每於戲處。乃將劒刺肚。以刀割 舌。幻惑百姓。極非道理。宜並發遣還蕃。勿令久住。仍約束 邊州。若更有此色。並不須遣入朝。
放宮人詔
為國之道。必從惠。正家之義。允歸儉約。故知興替之本。 得失之基。爰自六宮。刑於四海。既而西都之后。累葉驕奢。 東漢之君。相繼淫佚。魏庭晉室。採擇無厭。水運倉積。選納 逾廣。節文既廢。怨曠滋深。糜費極多。流弊忘反。朕以寡薄。 嗣奉瑤圖。臨馭八紘。亭育萬類。向隅之念。每切於憂兢。納 隍之心。實勞於夙夜。率由成訓。仰遵先旨。即位之初。備加 寬貸。年老宮人。巳令放出。椒掖之內。人數猶多。久離親屬 之歡。長供掃除之役。永年幽閉。良深矜憫。又去年霖雨。頗 傷苗稼。在於州縣。非無乏少。資給後庭。有妨國用。宜申茲 大造。更量放出宮人。可令官司料。具錄名帳。所司依狀 散下。歸其戚屬。若無近親。任求配偶。所在官府。存心安置。
勿使輕薄之徒。輒行欺誘。空有竊貲之弊。便無偕老之託。 務加存恤。令遂所懷。
降太子忠為梁王詔
昔泰伯高讓。載昌姬宗。東海之藩。克隆漢祚。故能業傳端 委。胙錫龜蒙。飛茂實於前英。播清虛於遠葉。皇太子忠。分 景扶木。稟慶天津。早加寵樹。禮絕㣥后。比因朝見。屢陳撝 挹。論嫡庶之分。辨貴賤之禮。以貴則皇后有子。以賢則不 敢當仁。前後數四。情辭懇惻。義高曠古。道邁前修。宜遂雅 懷。以成厥美。可封梁王。食邑二萬戶。持節都督梁洋集璧 四州諸軍事梁州刺史。仍別食二千戶。賜物二萬段。甲第 一區。梁州仍置都督府。
立代王宏為皇太子詔
洊雷揚祉。承祧之道爰著。重離闡曜。守器之方斯存。故能 撫寧軍國。永保邦家。詳覽瑤圖。緬瞻遐冊。繼業垂統。咸率 茲典。代王宏。道居嫡允。天縱英姿。器質沖華。神鑒昭遠。恭 謙表志。仁孝居心。夙彰睿哲之風。早通詩書之業。朕以虛 薄。方啟無疆之祚。永傳不朽之基。取則前王。思隆正緒。宜 升上嗣。養德東宮。可立為皇太子。仍令所司擇日。備禮冊 命。
減膳詔
上封人所進食極惡。情之憂灼。中宵輟寐。永言給足。取愧 良深。夫國以人為本。以食為天。百姓不足。君孰與足。朕臨 御天下。於今七年。每留心庶績。軫慮農畝。而政道未凝。仁 風猶缺。致令九年無備。四氣有乖。遂使去秋霖滯。便即罄 竭。所以佇西郊而結念。眷東作以勞懷。豈下乏農夫。上甘 珍饌。宜令所司。常進之食。三分減二。
令州縣舉人詔
朕受命上元。嗣膺下武。每肅恭旒冕。延想英奇。俯振鷺而 企貞臣。仰飛鴻而慕良輔。雲臺側席。玉管屢移。宣室整衣。 金壺亟改。寂寥靡覿。鑒寐興懷。比年雖嘗進舉。遂無英俊。 猶恐棲巖穴而韜奇。樂邱園而晦影。宜令河南河北江淮 以南州縣。或緯俗之英。聲馳管樂。或濟時之器。價軼蕭張。 學可帝師。材堪棟輔者。必當任之不次。可明加採訪。務盡 才傑。州縣以禮發遣。
令百官各舉所知詔
濟時興國。實佇九功。禦敵安邊。亦資七德。朕端拱宣室。思 宏景化。將欲分憂俊乂。共逸巖廊。而比者貢寂英奇。舉非 勇傑。豈稱居安慮危之志。處存思亂之心。如不旌賁遠近。 則爪牙何寄。宜令京官五品以上。及諸州牧守。各舉所知。 或勇冠三軍。翹關拔山之力。智兼百勝。緯地經天之才。蘊 奇策於良平。馳功績於衞霍。蹤二起於吳白。軌雙李於牧 廣。賞纖善而萬衆悅。罰片惡而一軍懼。如有此色。可精加 採訪。各以奏聞。
公主王妃見舅姑父母勿答拜詔
天地之尊。人倫巳極。舅姑之敬。禮經攸重。苟違斯義。有斁 彞則。如聞公主出適。王妃作嬪。舅姑父母。皆降禮答拜。此 乃子道云替。婦德不循。何以式序家邦。儀刑列辟。自今以 後。可明加禁斷。使一依禮法。若更有以貴加於所尊者。令 有司隨事糾聞。
停諸節進獻詔
朕撫育黎庶。思求政道。欲儉以訓俗。禮以移風。菲食卑宮。 庶幾前軌。比至五月五日。及寒食等諸節日。并有歡慶事。 諸王妃主及諸親等。營造衣物。雕鏤雞子。競作奇技。以將 進獻。巧麗過度。糜費極多。皆由不識朕心。遂至於此。又貞 觀年中。巳有約束。自今以去。並宜停斷。所司明加禁察。隨 事糾聞。
僧尼不得受父母及尊者禮拜詔
釋典沖虛。有無兼謝。正覺凝寂。彼我俱忘。豈自尊崇。然後 為法。聖人之心。主於慈孝。父子君臣之際。長幼仁義之序。 與夫周公孔子之教。異轍同歸。棄禮悖德。深所不取。僧尼 之徒。自云離俗。先自貴高。父母之親。人倫以極。整容端坐。 受其禮拜。自餘尊屬。莫不皆然。有傷名教。實斁彞典。自今 以後。僧尼不得受父母及尊者禮拜。
分立彌射為興昔亡可汗步真為繼往絕可汗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