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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统编年卷之十一
第七世祖
讳怀让。金州杜氏子。住南岳般若寺。
唐玄宗甲寅开元二年。
第七世南岳祖嗣宗统(三十一年)。
青原祖同嗣宗统(二十七年) 发明(南岳青原。同绍曹溪正脉。临济实统五宗。直接单传。故书法如此)。
六祖支下禅师永嘉玄觉寂。
觉住温江。学者辐辏。号真觉。十月日。辞众端坐入灭。觉尝着证道歌。感定中观见。字字皆成金色。时有梵僧。传归西竺。翻成梵策。称为东土大乘经。
乙卯三年。
丙辰四年。
五祖支下第二世禅师嵩岳元珪寂。
珪伊阙人。嗣嵩岳宴。隐於岳之庞坞。一日有神人率群从来谒。睹其貌。奇伟非常。乃问曰。善来仁者。何为而至。神曰。师宁识我耶。珪曰。佛与众生。吾一目之。岂分别耶。神曰。吾此岳神也。能生死於人。师安得一目我哉。珪曰。吾本不生。汝焉能死。吾视身与空等。视吾与汝等。汝能坏空与汝乎。神稽首曰。我亦聪明正直於余神。愿授以正戒。珪曰。汝既乞戒。即既戒矣。戒外无戒。又何戒哉。师曰。此理也。我闻茫昧。止求师戒。我身为门弟子。珪即秉炉正几曰。付汝五戒。若能奉持。即应曰能。曰谨受教。珪曰。汝能不淫乎。曰我亦娶也。珪曰。非谓此也。谓无罗欲也。曰能。珪曰。汝能不盗乎。曰何乏我也。焉有盗取哉。珪曰。非谓此也。谓享而福淫。不供而祸善也。曰能。珪曰。汝能不杀乎。曰实司其柄。焉曰不杀。珪曰。非谓此也。谓有滥误疑混也。曰能。珪曰。汝能不妄乎。曰我正直焉有妄乎。珪曰。非谓此也。谓先后不合天心也。曰能。珪曰。汝不遭酒败乎。曰能。珪曰。如是为佛戒也。以有心奉持。而无心拘执。以有心为物。而无心想身。能如是。则先天地生不为精。后天地死不为老。终日变化而不为动。毕尽寂默而不为休。信此则虽娶非妻也。虽飨非取也。虽柄非权也。虽作非故也。虽醉非惛也。若能无心於万物。则罗欲不为淫。福淫祸善不为盗。滥误疑混不为杀。先后违天不为妄。惛荒颠倒不为醉。是谓无心也。无心则无戒。无戒则无心。无佛无众生。无汝及无我。孰为戒哉。神曰。我神通亚佛。珪曰。汝神通十句。五能五不能。佛则十句。七能三不能。神竦然避席跪启曰。可得闻乎。珪曰。汝能戾上帝。东天行而西七曜乎。曰不能。汝能夺地祗。融五岳而结四流乎。曰不能。珪曰。是谓五不能也。佛能空一切相。成万法智。而不能即灭定业。佛能知群有性。穷亿劫事。而不能化导无缘。佛能度无量有情。而不能尽众生界。是为三不能也。定业亦不牢久。无缘亦是一期。众生界本无增减。如我解佛。亦无神通也。但能以无心通达一切法尔。神曰。我诚浅昧。未闻空义。师所授戒。我当奉行。今愿报慈德。效我所能。珪曰。我观身无物。观法无常。块然更有何欲耶。神曰。师必命我为世间事。展我小神功。使已发心。初发心。未发心。不信心。必信心。五等人目我神踪。知有佛。有神。有能。有不能。有自然。有非自然者。珪曰。无为是。无为是。神曰。佛亦使神护法。师宁隳叛佛耶。愿随意垂诲。珪不得已而言曰。东岩寺之障。莽然无树。北岫有之。而背非屏拥。汝能移北树於东岭乎。神曰。已闻命矣。然昏夜必有喧动。愿师无骇。即作礼而去。珪门送之。见仪卫逶迤。如王者之状。其夕果有暴风吼雷。栋宇摇荡。珪曰。神言征矣。众可无怖。诘旦和霁。则北岩松栝。尽移东岭。森然行植。珪谓其众曰。毋令外知。至是年丙辰。嘱门人曰。吾始居东岭。吾灭。汝当置吾骸於彼。言讫。若委蜕焉。
诏谥三祖鉴智禅师塔曰觉寂之塔(从淮南节度使张延赏疏请也)。
诏曹溪塔主令韬赴阙辞疾不起。
韬依六祖出家。祖寂。为塔主。帝聆其德风。诏令赴阙。韬以疾辞。
丁巳五年。
律师光州道岸寂。
岸颍川唐氏名家子。少多奇槩。游学江淮。讨论百氏。遂洗心出家。坚修律仪。深入禅慧。常居会稽龙兴寺。中宗亲率六宫请法禀戒。图像於林光宫。御制赞曰。戒珠皎洁。慧流清净。身局五篇。心融入定。学综真典。观通实性。维持法务。纲统僧政。律藏冀兮。传芳象教。因乎充盛。历总名蓝。极承帝眷。力辞还山。以是年八月十日。右胁而逝。门人皆极一时之选。礼部侍郎姚奕撰碑记。
戊午六年。
己未七年。
瑜伽教主金刚智至自西域勅迎就慈恩寺(瑜伽教始此。梵语瑜伽。此云相应。谓三业清净。表里如一也。吾佛设教。一死生之理。达鬼神之情。通幽明之故。慈悲所缘。缘苦众生。以显密语。令众生直悟本心。脱离业苦。其名曰灌顶真言。如以甘露直灌顶门。透体清凉。除人热恼也。始於阿难施食。不空三藏宣密言於唐土。梁集大德。纂为水陆科仪。以通三界幽显灵祗。自此僧徒因为瑜伽佛事。然必须戒行精严。理观通达。方能加持感应。若自破律仪。借营私食。非惟无益。损失多多。不可不慎也)。
智南印度人。传通三藏。及瑜伽密部。以开元己未达於番禺来京。勅就慈恩寺。寻徙荐福。凡所住之剎。必建大曼拏罗灌顶道场。作法祈雨。无不立应。玄宗深敬信之。异迹赫然。倾动内外。不空三藏等。皆师事之。理无不通。事无不验。随问剖陈。如钟虚受。至於语默兴居。凝然不改。喜怒逆顺。无有异容。瞻礼者莫知津涯。自然率服。
庚申八年。
辛酉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