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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王國宮城外,立宗廟、社稷等壇。 * 宗廟(立於王宮門左,與朝廷太廟位置同) * 社稷(立於王宮門右,與朝廷太社位置同) * 風、雲、雷、雨、山川神壇(立於社稷壇西) * 旗纛廟(立於風雲雷雨山川壇西,司旗者致祭)
凡祭五祀(用豕一,祝帛、香、燭、酒、果): * 司戶之神(於宮門左設香案,正月初四日,門官致祭) * 司竈之神(於廚舍設香案,四月初一日,典膳官致祭) * 中霤之神(於宮前丹墀內近東設香案,六月土旺戊日,承奉司官致祭) * 司門之神(於承運門稍東設香案,七月初一日,門官致祭) * 司井之神(於井邊設香案,十月初一日,典膳官致祭)
凡正旦遣使進賀表箋,王具冕服,文武官具朝服。滌寶用寶訖,置表於龍亭,王率文武官就位。王於殿前臺上,文武官於臺下,行十二拜禮。王送表出宮城門,止離五丈地;文官送出國門,武官從王還宮。
凡遇天子壽日,王於殿前臺上設香案,具冕服,率文武官具朝服,行祝天地禮。若遇正旦,拜天地後,即詣祖廟行禮畢,陞正殿,出使官,便服行四拜禮。文武官具服行八拜禮。
凡帝王生日,先於宗廟具禮致祭,然後敘家人禮,百官慶賀。禮畢筵宴。
凡遇詔敕至王國,武官隨王侍衛,不出郊外;文官具朝服出郊奉迎,安奉詔敕於龍亭,乘馬前導。王具冕服於王城門外五丈餘地,奉迎至王宮,置龍亭於正殿中。王於殿前臺上先行五拜禮畢,陞殿侍立於龍亭東側,武官護衛、文官於臺下自行十二拜禮,跪聽開讀。
凡朝臣奉旨至王府,或因使經過見王,並行四拜禮。雖三公、大將軍,亦必四拜。王坐受之。若使臣道路本經王國,故意迂迴躲避,不行朝王者,斬。
凡王府文武官,並以清晨至王府門候見。其王所居城內布政司、都指揮司,并衛、府、州、縣雜職官,皆於朔望日至王府門候見。若有事召見者,不在此限。
凡進賀表箋,皇太子、親王於天子前自稱曰長子某,第幾子某,王某;稱天子曰父皇陛下,稱皇后曰母后殿下。若孫則自稱曰長孫某,封某,第幾孫某,封某;稱天子曰祖父皇帝陛下,稱皇后曰祖母皇后殿下。若天子之弟,則自稱曰第幾弟某,封某;稱天子曰大兄皇帝陛下,稱皇后曰尊嫂皇后殿下。若天子之姪,則自稱曰第幾姪某,封某;稱天子曰伯父皇帝陛下、叔父皇帝陛下,稱皇后曰伯母皇后殿下、叔母皇后殿下。若封王者,其分居伯叔,及伯叔祖之尊,則自稱曰某,封臣某;稱天子曰皇帝陛下,稱皇后曰皇后殿下。若從孫、再從孫、三從孫,自稱曰從孫某,封某,再從孫某,封某,三從孫某,封某;稱皇帝曰伯祖皇帝陛下、叔祖皇帝陛下,稱皇后曰伯祖母皇后殿下、叔祖母皇后殿下。
凡親王每歲朝覲,不許一時同至,務要一王來朝,還國無虞,信報別王,方許來朝。諸王不拘歲月,自長至幼,以嫡先至;嫡者朝畢,方及庶者,亦分長幼而至,週而復始,毋得失序。
凡諸王居邊者,無警則依期來朝;有警則從便,不拘朝期。
凡天子與親王,雖有長幼之分,在朝廷必講君臣之禮。盖天子之位,即祖宗之位;宜以祖宗所執大圭,於上鏤字,題曰:奉天法祖,世世相傳。凡遇親王來朝,雖長於天子者,天子執相傳之圭以受禮,盖見此圭,如見祖考也。
凡諸王來朝,祭祀辦與未辦,先常服見天子,三叩頭不拜。奉先殿見畢,不拘何殿、樓、閣、門下,天子執大圭,王具冕服,敘君臣禮,行五拜三叩頭。見畢,諸王係尊長,天子係姪孫,引王至何便殿。王坐東面西,天子衣常服,敘家人禮,行四拜不叩頭;王坐受。然雖行家人禮,君臣之分,不可不謹。天子居正中南面坐,以待尊長。次見東宮,行四拜禮。如王係尊長,東宮答拜。
凡親王係天子伯叔之類,年踰五十則不朝,世子代之;係姪之輩,年踰六十則不朝,世子代之。
凡親王來朝,若遇大宴會,諸王不入筵宴中。若欲筵宴,於便殿去處,精潔茶飯,敘家人禮以待之。羣臣大會宴中,王並不入席。所以慎防也。
凡東宮、親王位下、各擬名二十字。日後生子及孫,即以上聞,付宗人府。所立雙名,每一世取一字以為上字;其下一字,臨時隨意選擇,以為雙名,編入玉牒。至二十世後,照例續添,永為定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