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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三代實録卷第十七
〈庚寅〉十二年春正月甲寅朔。天皇不受朝賀。宴群臣於紫震殿。賜被。』七曜暦。藏氷樣。腹赤魚等。所司付内侍奏。』▼是日。以從四位上源朝臣本有。並爲次侍從。
二日乙夘。所司獻剛夘杖。天皇不御紫震殿。付内侍奏。
七日庚申。天皇御紫震殿。賜宴群臣。奉引青馬。奏女樂。並如常儀。宴竟賜祿各有差。
八日辛酉。始講勝王經於大極殿。以元興寺僧三論宗傳燈大法師位圓爲講師。
十一日甲子。授肥前國正六位上甘南神從五位下。
十三日丙寅。於紫震殿前。拜大臣以下參議以上。天皇御簾中聽事。策命曰。天皇〈我〉詔旨〈良万止〉命〈乎〉。親王諸王諸臣百官人等天下公民衆聞食〈止〉宣。比年〈乃〉間。國家〈毛〉弊衰〈太礼波〉。公費在〈倍岐〉政〈波〉行給〈波之止〉所念行〈止毛〉。食國之法〈止〉定行賜〈部留〉法隨以。先之先立〈止〉。正三位藤原氏宗朝臣〈波〉御代御代〈尓〉公務〈乎〉日夜〈止〉不云勤勞奉仕〈尓〉依〈天奈毛〉。右大臣官〈尓〉上賜治賜〈布〉。又宣〈久〉。繼々奉仕〈部岐〉次第〈止之天奈毛〉正三位源融朝臣。從三位藤原基經朝臣〈乎〉大納言官〈尓〉。從三位源多朝臣。從三位藤原常行朝臣〈乎〉中納言官〈尓〉正四位下源朝臣勤。正四位下在原朝臣行平。正四位下藤原朝臣良世〈乎〉參議〈尓〉任賜〈久止〉〈布〉天皇〈我〉大命〈乎〉衆聞食〈止〉宣。』▼是日。壹岐嶋胄并手纒各二百具。彼嶋元有甲無冑。大宰府依嶋解請從之。
十四日丁夘。大極殿齋講竟。僧綱已下奉參内裏。論義如常。施賜御被。
十五日戊辰。勅命大宰府。遷置甲冑百十具於鴻臚。
十六日己巳。地震。』踏歌之。天皇不御紫震殿。賜宴群臣。諸仗案列。開閤門。宮人踏歌。皆如常儀。日晩賜祿各有差。
十七日庚午。勅公卿。於建礼門前行大射之礼。
十八日辛未。天皇御射殿。覽四府賭射。
廿一日甲戌。内宴於近臣。喚文人賦詩。内教坊奏女樂。賜祿各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