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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榆未晚,東隅有失還堪轉。習俗移人,匪類須知不可親。忠言逆耳,相逢徒費箴規語。忽地回頭,自把從前燕僻收。 右調《木蘭花》
人非聖人,誰能無過?過而能改,便是君子。每怪那不聽忠言的人,往往自誤終身;有勉強遷善的人,又往往舊病復發,豈不可歎可惜。至若勸人改過的,見那人不肯聽我,便棄置了,不能善巧方便,委曲開導;更有那善巧化人的,到得那人回心,往往自身已死,不及見其改過,又豈不可恨可涕。如今待在下說一個發憤自悔、不蹈前轍的,一個望人改弦、及身親見的,與眾位聽。
話說嘉靖年間,松江府城中有個舊家子弟姓宿名習,字性成,幼時也曾讀過幾年書,姿性也不甚冥鈍,只因自小父母姑息,失於教導,及至長成,父母相繼死了,一發無人拘管,既不務生理,又不肯就學,日逐在外遊蕩,便有那一班閒人浪子誘引他去賭場中走動。從來賭錢一事,易入難出的,宿習入了這個道兒,神情志氣都被汨沒壞了。當時有個開賭的人叫做程福,專慣哄人在家賭錢,彼即從中漁利。宿習被人引到他家做了安樂窩,每日賭錢耍子。原來宿習的丈人,乃是松江一個飽學秀才,姓冉名道,號化之,因屢試不中,棄儒學醫,竟做了個有名的醫生。初時只為宿習是舊家子弟,故把女兒璧娘嫁了他。誰想璧娘倒知書識禮,宿習卻偏視書文為仇敵,一心只對賭錢擲色其所不辭,扯牌尤為酷好,終日把梁山泊上數十個強盜在手兒裡弄,眼兒裡相。正是:
別過冤家「子曰」,撇下厭物「詩云」。 只有紙牌數葉,是他性命精神。
璧娘屢次苦諫丈夫,宿習哪裡肯聽,時常為著賭錢,夫妻反目。
冉化之聞知,也幾番把正言規訓女婿,爭奈宿習被無賴之徒漸染壞了,反指讀書人為撇腳紅鞋子,笑老成人為古板老頭巾,丈人對他說的好話,當面假意順從,一轉了背,又潛往賭場裡去了。你道賭場裡有什尊卑,憑你世家子弟,一進賭場,便與同賭之人「爾」「汝」相呼,略無禮貌,也有呼他做小宿的,也有呼他做宿阿大的,到賭帳算不來時,大家爭論,便要廝打。宿習常被人打了,瞞著丈人,並不歸來對妻子說。正是:
學則白屋出公卿,不學公孫為皂隸。 習於下賤是賤人,安得向人誇骨氣。
看官聽說:凡好賭的人,如被賭場裡攝了魂魄去得一般,受打受罵總無怨心,早上相毆,晚上又復共賭,略不記懷。只有家裡規諫他的,便是冤家對頭。至于家中日用所費,與夫親戚往來酬酢,朋友緩急借貸,都十分吝嗇。一到賭錢時,便准千准百地輸了去,也不懊悔。端的有這些可怪可恨之處,所以人家子弟切不可流入賭錢一道。當下宿習一心好賭,初時賭的是銀錢,及至銀錢賭盡,便把田房文契都賭輸與人,後來漸漸把妻子首飾衣服也剝去賭落了。璧娘終日啼啼哭哭,尋死覓活,冉化之氣忿不過,與女婿鬧了一場,接了女兒回去。指著女婿立誓道:「你今若再不改過,你丈人妻子誓於此生不復與你相見!」宿習全不在意,見妻子去了,索性在賭場裡安身,連夜間也不回來。正是:
賭不可醫,醫賭無藥。 若能醫賭,勝過扁鵲。
冉化之見女婿這般光景,無可奈何,思量自己有個極相契的好友,叫做曲諭卿,現充本府總捕廳吏員,「我何不去與他計議,把那開賭的人,與哄騙女婿去賭的人訟之於官?」卻又想自家女婿不肖,不干別人事。欲待竟訟女婿,一來恐傷翁婿之情,致他結怨於妻子;二來也怨風俗不好,致使女婿染了這習氣,只索歎口氣罷了。原來此時鬥牌之風盛行,不但賭場中無賴做此勾當,便是大人家賓朋敘會,亦往往以此為適興,不叫做鬥牌,卻文其名曰「角」,為父兄的不過逢場作戲,子弟效之,遂至流蕩忘反,為害不小。冉化之因作《哀角文》一篇以驚世。其文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