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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六年己亥正月,王自雲南赴永昌,警報日至。二月十五日,李定國令總兵靳統武率兵四千人,自永昌啟行。十八日,抵騰越。時,李國泰、馬吉翔輜重甚厚,恐遭劫奪,促王連夜即行。兵馬過處,火光燭天;右轉左旋,天明仍在故處。
二十八日,至銅璧關。統武去,王仍歸定國。緬人知王抵關,令從人悉去兵器,方許入關。是日,次蠻漠,緬人迎貢頗成禮。昆明諸生薛大觀與子之翰,聞王入緬,投黑龍潭死。二十九日,駐北定。
三月一日,到河岸。河中惟四舟,止足供王用;而河傍又無他舟可買,從人乃登陸紆路赴緬。途中遭劫殺者,通政使朱蘊金、中軍姜承德、副總兵高升、皇親馬九功、千戶謝安祚、向鼎忠、范存禮、溫如珍、李勝、劉典隆、段忠等皆死於難。
初六日,開舟。二十四日,至阿瓦;請大臣過河面議。冊寶視神宗時差小,疑以為假;及出沐國公印對同,乃信。因請王及文武臣居舊城,復請王敕關上無得納漢兵。
三月十七日,陸行人到緬。緬王曰:此非來避亂,及裏應外合兵也。發兵圍之,殺傷甚多,僅存者分散各村居住。總兵潘世榮降於緬或云在途被殺,未詳。
五月四日,緬王以龍舟來迎王。八日,明者便蓋房十間居王,以竹為城。隨從諸臣或短衣跣足,與緬婦相貿易為笑樂,大為緬人嗤。
緬俗朝見,以跣足為禮。八月十五日,各蠻來朝,王欲誇示諸國,於十三日請沐天波過河,令跣足為諸蠻先,以臣禮見焉。
九月,緬人進稻穀,給貧乏者。
十七年庚子七月,緬王復請天波過河;以各營逼緬城,乞王敕漢兵無得近關。
九月,李定國有疏迎王;內云前後共有三十餘疏,俱不達。
時,馬吉翔與李國泰比,專事權。一日,翔奏大臣有三日不舉火者,王不應。明日,翔、泰合奏;王怒,以御寶擲下,翔即擊而碎之,散給諸臣。其凶悻如此。
十八年辛丑,任國璽因東宮開講,將宋末賢奸利害纂書進呈;翔見而切齒。王覽一日,翔即袖之以出。五月,璽復有「時事三不可解」疏。大概言:今日勢如累卵,禍急燃眉,猶泄泄不思出險;沐勳臣、王皇親亦可主持,豈宜令翔、泰獨專大柄?王祖望、鄧居詔各疏劾翔、泰。王固無如翔、泰何也。而是時蒲纓大開賭市,晝夜呼盧不絕。王惟恭與楊太監爭賭毆拳,喧讙徹內,益為緬人所輕。
先是,二月二十八日,白文選密遣緬民賫奏。內云:不敢速進者,恐有害;必得緬人送出,為上策。王即回璽書,甚切。越五、六日,沿河搭浮橋,為奉迎計;緬人覺之,事不果。
三月,錦衣衛趙明監等謀奉世子逸出,出時並殺翔、泰。開遂聞?遂以結盟投緬誣奏,執殺王啟隆家人何愛等。
七月二十三日,緬酋殺兄自立;隨遣兵士驅王隨從文武諸臣渡河,吃咒水。至則盡殺之,於是松滋王某、沐天波、馬吉翔、王惟恭、馬雄飛、鄧士廉、鄧居詔、楊在、鄔昌琦、任國璽、王祖望、裴廷謨、楊生芳、郭璘、潘璜、齊應巽、魏豹、王自京、安朝柱、王昇、陳謙、王啟隆、龔勛、吳承爵、張宗伯、任子信、張拱極、劉相、宋宗宰、劉廣銀、宋國柱、丁調鼎、李國泰、太監李茂芳、楊宗華、李崇貴、周公、盧公、曹公、沈公、二楊公皆被其難。少頃,復以兵三千人圍王所,每三十人擒殺一人;入宮攫取財帛。於是,自縊及絞殺者不可勝數。其姓名可紀者,吉王某、同妃自縊;二貴人楊氏、劉氏、松滋王妃,俱自縊。姚文相、黃華宇、熊相賢、馬寶二、差官趙明監、王大雄、王國相、吳承胤、朱文魁、吳千戶、鄭文選、李既白、凌雲、嚴麻子、尹襄、朱儀漆、王國璽等,皆死之。內官陳德遠等一十八人一行自縊。王與太妃等二十五人,聚一小房。逾二時,通事引護守緬官至;曰:不可傷皇上。乃移王出居沐國公房內,大小內外,共棲一樓三日,幾斷火食,兵退,姜承德妻楊氏自縊死。馬吉翔第四女哭曰:我父在世,不知作何等人;如今已死,人猶罵之,縊數次,乃絕。王啟隆妻吳氏、妾周氏,既上縊,太監李從龍見而救之;吳曰:爾與吾夫厚,應促我死,反來救耶?卒自縊。吳承爵妻某氏,先縊,子女乃自縊。齊環妻某氏,抱子赴水死。二十一日,修葺原所,復請王居之。二十五日,進銀、米等物。
順治十六年己亥春二月,李定國之兵敗於潞江,退師出騰越;知王已入緬,不敢深入。聞白文選屯兵木邦,乃就文選謀曰:王入緬,敕漢兵無入緬關,我兵若入,恐變生不測。清兵萬一隨來,無險可恃;莫若就邊地擇妥屯住招集,以圖興復。文選以王既入緬,無重兵護衛,請身入護王;與定國謀不合。定國遂自引兵從孟定府過耿馬,抵猛緬屯扎;前各營潰兵陸續來集,兵勢稍振。越數月,移營孟連;賀九儀及文選部將張國用、趙得勝等,皆來歸,乃約元江土司那嵩共恢復。孟艮酋長以定國在孟連,恐為所并,糾合夷眾,與定國為梗。定國移兵征孟艮,滅之,據其城。而大兵已乘間破元江,那嵩自焚死,事不得集。賀九儀妻子在雲南,我平西王吳三桂令作書以招九義;九義有二心,定國殺之。國用、得勝與九儀同來歸者,聞之心怏怏。總兵唐宗堯者,故奸弁,定國令守磨乃;凡兵將投孟艮者,宗堯悉收隸麾下,商客至則盡取其財。由是,商賈不至,以故雲南及阿瓦消息,定國絕不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