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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寰宇記補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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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州

《禹貢》為冀、豫二州之域。郡夾河,河南諸縣則豫州域,河北則冀州。在周即二伯分陜,是亦為虢國之地。春秋時謂北虢上陽城,即今平陸縣是也。又有焦國,故七國時,為魏地。《史記》「魏襄王六年取我焦」是也,後屬韓。秦屬三川,漢為弘農郡之陜縣,自是至晉因之。後魏太和十一年置陜州及恆農郡於此,十八年又罷。孝武永熙中再置,大統三年又罷。後周明帝又置,武帝改弘農為崤郡,州如故,兼屯兵於此,備北齊。隋初郡廢而州存,大業初又廢州,以其地並入河南郡,仍置弘農宮於此,以備巡幸。義寧元年又改為弘農郡,領陜、崤、桃林、長水四縣,二年省崤縣。唐武德元年改為陜州總管府,管陜、鼎、熊、函、穀五州,仍割長水屬虢州,其年複立崤縣。二年複割崤縣屬函州,三年又置南韓州、嵩州,並屬陜府。四年東都平,割熊、穀、嵩三州屬洛州總管,其年罷洛州總管,複以熊、穀、嵩三州來屬,仍省南韓州入洛州。八年廢函州,以崤縣來屬。貞觀元年罷都督府,又以芮州 、芮城河北二縣來屬。十四年改崤縣為硤石縣。大足元年割絳州之夏縣來屬,尋卻還絳州。天寳元年改為陜郡,置軍。至德二年十月收兩京,乾元元年複為陜州。因割蒲州之解安邑、絳州之夏縣來屬,仍改安邑為虞邑。廣德元年十月,吐番犯京師,車駕幸陜州,乃以陜為大都督府。天佑初,昭宗遷都洛陽,駐蹕陜州,改為興德府,為次畿赤。哀帝即位,省,複為大都督府,皇朝為保平軍節度。

陜縣、芮城、平陸、靈寶、硤石、夏縣、閿鄉、湖城。

東西二百七十一里,南北二百六十五里

東至東京七百二里,東至西京三百五十里,南至長安四百六十九里,東至河南府永寜縣一百一十六里,西至華州華陰縣界二百二十五里,南至虢州玉城縣一百四十里,北至絳州二百二十里,西南至虢州九十三里,東南至河南府永寜縣界一百六十里,東北至解州聞喜縣二百四十里,西北至絳州二百二十里,又西北至河中府二百四十五里。

唐開元戶四萬七千三百二十二。皇朝戶:主一萬二千五百四十四,客四千八百九十九。

《漢書·地理志》:「韓地也,子男之國。虢為大,恃勢與險,崇侈貪冒。」

傅說,宮之奇,段干木,皆陜人。

焦先,唐上官儀,陝州人,相高宗。

姚崇,硤石人,為開元之名相,侄孫誾為城父令,與張巡同守睢陽,官尚書郎。

柏子仁,貢;瓜蔞根,貢;絁,絹,麝香,蕤仁,石膽。

舊六鄉,今五鄉。本漢縣,屬弘農郡。後魏初改為陜中縣,屬弘農不改,至太和中,立郡於此。女幾山,《九州島要記》云:「富祿縣有女,幾年八十,居陳留沽酒,得道,飛升於此山,因名之。」金門有竹,可以為律管。溫湯,在縣南一十六里,後周太守元楷掘井得泉極熱,遂修為浴水。黃河,自靈寶界流入,《後漢書》曰:「獻帝歸至陜,議者欲令天子浮河東下,太尉楊彪曰:『臣,弘農人,從此以東有三十六灘,非萬乘所當從也。』乃止。」《周地圖記》曰:「城西北角河水中湧沸方數十丈,聲聞數里,俗云:石季龍載銅翁仲所沒處,水雖漲滅,翁仲頭髻長與水齊,晉劉裕軍至,髻忽沒,至今不複出。」《史記》云:「秦始皇鑄金人十二。」董卓毀其九為錢,其在者三。魏明帝欲徙於洛陽,重不可勝,至灞水西停之。石虎取置鄴宮,至苻堅,又徙長安,其一未至而苻氏亂,百姓推置陜北河中,於是,翁仲滅矣。槖水,即魯水也,隋文帝遣蘇威引槖水西北入城,百姓至今賴之,呼為利人渠。又按《唐史》云:「武德元年,陜東道行台金部郎中長孫操自郡東又引水入城,以代井給,百姓賴之,與上渠俱利於民。」

曹陽墟,俗名七里澗,在縣西四十五里,《後漢書》:「獻帝東遷,李傕、郭汜等追乘,輿戰於弘農東澗。天子幸曹陽墟次田中,是此地也,今澗為曹陽澗,魏武帝改為好陽澗。

故虢、焦二城,《左傳》謂:「虞、虢、焦、滑、霍、楊、韓、魏,皆姬姓。」此二城為晉所滅,故城在今縣東北百步。

曲沃,《左傳·文公十三年》:「晉侯使詹嘉、處瑕以守桃林之塞。」《水經注》云:「晉侯以曲沃之官守之,故有曲沃之名。」

大陽故關,在縣西北四里,後周大象元年置,即茅津也,一名大陽津 。《後漢書》謂「獻帝北渡大陽津」,是此處。

河上公廟,在州西五里,唐神龍二年皇帝親謁,朝廷有麟跡見。

墨池,《後漢書》云:「張芝,字伯英,少好書,所居池水盡黑,迄今尚有遺跡。」

邵伯祠,在縣東三里,唐大歷七年重置。虢山,在縣西三里,《史記》云:「魏文侯二十六年,虢山崩,壅河。」注云:「在陜。」

晉靈公台,在縣西南三十二里,《左傳》:「晉靈公不君,厚斂,雕牆,登台彈人。」即此也,俗號女台,高五十餘尺。

望仙台,在縣西南十三里,漢文帝親謁河上公,公既上升,故築此台以望祭之。州理城,即古之虢國城。《西征記》:「陜縣,周、召分職處」,城南依山原、北臨黃河,懸水百餘仞,臨之者皆悚慄。

太原倉,在縣西南四里,隋開皇二年置,以其北臨焦水、西倚大河、地勢高平,故謂之太原,周回六里。

徽伯故壘,在縣南二里,高歡使李徽伯戍陜,周太祖攻之,徽伯築壘於此,拒太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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