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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至親,莫過於父子兄弟。而父子兄弟有不和者,父子或因於責善,兄弟或因於爭財,有不因責善爭財而不和者。世人見其不和,或就其中分別是非而莫明其由。蓋人之性,或寬緩、或褊急、或剛暴、或柔懦、或嚴重、或輕薄、或持檢、或放縱、或喜閑靜、或喜紛拿、或所見者小,或所見者大,所稟自是不同。父必欲子之性合於己,子之性未必然;兄必欲弟之性合於己,弟之性未必然。其性不可得而合,則其言行亦不可得而合,此父子兄弟不和之根源也。況凡臨事之際,一以為是,一以為非;一以為當先,一以為當後;一以為宜急,一以為宜緩,其不齊如此。若互欲同於己,必致於爭論,爭論不勝,至於再三,至於十數,則不和之情自茲而啟,或至於終身失歡。若悉悟此理,為父兄者通情於子弟,而不責子弟之同於己;為子弟者仰承於父兄,而不望父兄惟己之聽,則處事之際,必相和協,無乖爭之患。孔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此聖人教人和家之要術也,宜孰思之。
人之父子,或不思各盡其道,而互相責備者,尤為不和之漸也。若各能反思,則無事矣。為父者曰:“吾今日為人之父,蓋前日嚐為人之子矣。凡吾前日事親之道,每事盡善,則為子者得於見聞,不待教詔而知效。儻吾前日事親之道,有所未善,將以責其子,得不有愧於心。”為子者曰:“吾今日為人之子,則他日亦當為人之父。今吾父之撫育我者如此,畀付我者如此,亦云厚矣。他日吾之待其子,不異於吾之父,則可以俯仰無愧。若或不及,非惟有負於其子?亦何顏以見其父。”然世之善為人子者,常善為人父;不能孝其親者,常欲虐其子。此無他,賢者能自反,則無往而不善;不賢者不能自反,為人子則多怨,為人父則多暴。然則自反之說,惟賢者可以言此。
慈父固多敗子,子孝而父或不察,蓋中人之性,遇強則避,遇弱則肆。父嚴而子知所畏,則不敢為非。父寬則子玩易而恣其所行矣。子之不肖,父多優容;子之願愨,父或責備之無己。惟賢智之人,即無此患。至於兄友而弟或不恭,弟恭而兄或不友;夫正而婦或不順,婦順而夫或不正,亦由此強即彼弱,此弱即彼強積漸而致之。為人父者,能以他人之不肖子喻己子;為人子者,能以他人之不賢父喻己父,則父慈而子愈孝,子孝而父益慈,無偏勝之患矣。至若兄弟夫婦,亦各能以他人之不及者喻之,則何患不友恭正順者哉。
自古人倫,賢否相雜,或父子不能皆賢,或兄弟不能皆令,或夫流蕩,或妻悍暴,少有一家之中無此患者,雖聖賢亦無如之何。譬如身有瘡痍疣贅,雖甚可惡,不可決去,惟當寬懷處之。能知此理,則胸中泰然矣。古人所以謂父子、兄弟、夫婦之間,人所難言者如此。
子之於父,弟之於兄,猶卒伍之於將帥,胥吏之於官曹,奴婢之於雇主,不可相視如朋輩,事事欲論曲直。若父兄言行之失,顯然不可掩,子弟止可和顏幾諫。若以曲理而加之,子弟尤當順受而不當辨,為父兄者又當自省。
人言居家久和者,本於能忍。然知忍而不知處忍之道,其失尤多。蓋忍或有藏蓄之意。人之犯我,藏畜而不發,不過一再而已。積之既多,其發也如洪澱之決,不可遏矣。不若隨而解之,不置胸次,曰此其不思爾,曰此其無知爾,曰此其失誤爾,曰此其所見者小爾,曰此其利害寧幾何。不使之入於吾心,雖日犯我者十數,亦不至形於言而見於色,然後見忍之功效為甚大。此所謂處善忍者。
骨肉之失歡,有本於至微,而終至不可解者。止由失歡之後,各自負氣,不肯先下氣爾。朝夕群居,不能無相失,相失之後,有一人能先下氣,與之話言,則彼此酬複,遂如平時矣。宜深思之。
興盛之家,長幼多和協,蓋所求皆遂,無所爭也。破蕩之家,妻孥未嘗有過,而家長每多責罵者,衣食不給,觸事不諧,積忿無所發,惟可施於妻孥之前而已。妻孥能知此,則尤當奉承。
高年之人,作事猶如嬰孺,喜得錢財微利,喜受飲食果實小惠,喜與孩童玩狎。為子弟者能知此而順適其意,則盡其歡矣。
人之孝行,根於誠篤,雖繁文末節不至,亦可以動天地,感鬼神。嚐見世人有事親不務誠篤,乃以聲音笑貌,繆為恭敬者,其不為天地鬼神所誅則幸矣,況望其世世篤孝,而門戶昌隆者乎。苟能知此,則自此而往,與物應接,皆不可不誠。有識君子,試以誠與不誠者,較其久遠效驗孰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