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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經同卷雨十一 太微仙君功過格 太清五十八願文
太微仙君功過格序 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 餘殃道科曰積善則降之以祥造惡則責之 以禍故儒道之教一無異也古者聖人君子 髙道之士皆著盟誡内則洗心錬行外則訓 誨於人以備功業矣余於大定辛卯之歳仲 春二日子正之時夢逰紫府朝禮太微仙君 得受功過之格令傳信心之士怱然夢覺遂 思功過條目歷歷明了㝷乃披衣正坐黙而 思之知是髙仙降靈不敢踈慢遂整衣戴冠 滌硯揮牋走筆書之不時而就皆出乎無思 非干於用意著斯功格三十六條過律三十 九條各分四門以明功過之數付修真之士 明書日月自記功過一月一小比一年一大 比自知功過多寡與上天真司考校之數昭 然相𢍆悉無異焉大凡一日之終書功下筆 乃易書過下筆的難即使聦明之士明然頓 悟罪福因縁善惡門戸知之減半慎之全無 依此行持逺惡遷善誠爲真誡去仙不逺矣 西山㑹真堂無憂軒又玄子序
太微仙君功過格 功格三十六條 救濟門教典門 焚修門用事門 過律三十九條 不仁門不善門 不義門不軌門 凡受持之道常於寢室床首置筆硯簿籍先 書月分次書日數於日下開功過兩行至臨 卧之時記終日所爲善惡照此功過格内名 色數目有善則功下注有惡則過下注之不 得明功隱過至月終計功過之總數功過相 比或以過除功或以功折過折除之外者明 見功過之數當書總記訖再書後月至一年 則大比自知罪福不必問乎休咎 功格三十六條 救濟門 以符法針藥救重疾一人爲十功小疾一人 爲五功如受病家賄賂則無功治邪一同凡 行治一度爲一功施藥一服爲一功 傳一符一法一方一術令人積行救人每一 術爲十功如受賄而傳或令人受賄則並無 功 傳人保益性命符法藥術等每一事爲五功 如受賄而傳爲一功 救一人刑死性命爲百功免死刑性命一人 爲百功減死刑性命一人爲五十功救人徒 刑爲四十功免人徒刑爲三十功減人徒刑 爲二十功救人杖刑爲十功免人杖刑爲八 功減人杖刑爲六功救人笞刑爲五功免人 笞刑爲四功減人笞刑爲三功 如依法定罪則無功 如私家減免婢㒒之屬同此論功 救有力報人之畜一命爲十功 救無力報人之畜一命爲八功蟲 蟻飛蛾濕生之𩔖一命爲一功 賑濟鰥寡孤獨窮民百錢爲一功貫錢爲十 功如一錢散施積至百錢爲一功米麥幣帛 衣物以錢數論功饒潤窮民債負亦同此論 濟饑渇之民一飲一食皆爲一功 濟寒凍之民暖室一宵爲一功 救接人畜筋力疲困之苦一時爲一功 葬無主之骨一人爲五十功施地與無土之 家葬一人爲三十功若令出備租課則無功 埋藏自死者走獸飛禽六畜等一命爲一功 若埋藏禽獸六畜骨殖及十六斤爲一功 平理道途嶮阻及泥水䧟没之所一日一人 之功爲十功若造船橋濟渡不求賄賂者所 費百錢爲一功一日一人之功爲十功 教典門 自己受救人法籙經教一宗爲二十功受保 護自身法籙經教一宗爲十五功 於髙士處求救人法籙經教一宗爲八功求 保護自身法籙經教一宗爲四功 傳受行法官一人爲百功度籙生弟子一人 爲五十功度受戒弟子一人爲三十功 以救衆經法付人爲五功保養性命經法付 人爲四功演道經論付人爲三功 自己注撰救衆經法一宗爲三十功保養性 命經法一宗爲二十功讃道之文一 篇爲一功若詠無教化者則無功 自己簡編救衆經法一宗爲十功保養性命 經法一宗爲五功讃道之文一篇爲一功 雕造經教所費百錢爲一功貫錢爲十功印 造散施與人小經一卷爲十功大經 一卷爲二十功並謂上聖正典有教 化者非談論興亡勝敗之書及詠風月之文 焚修門 修聖像壇宇幢盖幡花器皿床坐及諸供養 之物費百錢爲一功貫錢爲十功如施與人 錢物修置百錢爲半功貫錢爲五功或以什 物一件爲一功 旦夕朝禮爲國爲衆焚修一朝爲二功爲己 焚修一朝爲一功 章醮爲國爲民爲祖先爲孤魂爲尊親祈禳 災害薦㧞況魂一分爲二功爲已一分爲一 功爲施主一分爲一功若受法信則無功 爲無吿孤魂吿行㧞亡符命一符爲十功祖 先尊親一亡爲十功爲平交親知及卑㓜一 亡爲五功爲施主一亡爲四功若受法信則 無功 爲國爲民或尊親先亡或無主孤魂誦大經 一卷爲六功小經一卷爲三功聖號百遍爲 三功爲平交親知及卑㓜誦大經爲四功小 經聖號爲二功爲施主誦大經一卷爲三功 小經聖號爲一功若受法信則無功爲己禳 謝誦大經一卷爲二功小經聖號爲一功 用事門 興諸善事利益一人爲一功 講演經教及諸善言化諭於衆在席十人爲 一功百人爲十功人數雖多止五十功 以文章詩詞誡勸於衆一篇爲一功 化人出財修諸功德一貫爲一功 勸人官門闘訟免死刑爲十功免徒刑爲五 功免杖刑爲二功免笞刑爲一功 勸諌人闘爭一人爲一功 舉薦髙明賢達有德之士用事一人爲十功 讃揚人之善道一事爲一功 掩遏人之惡業一事爲一功 勸諌人令不爲非不廉不孝不貞不良不善 不慈不仁不義一人廻心爲十功 自己著𥿄衣一件爲二功著布素麄衲之衣 一件爲一功著紈帛者無功 自己飲饍有而不食者爲三功晚而不食者 爲二功素食下味爲一功素食中味爲半功 素食上味爲無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