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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卷五
景帝紀第五
孝景皇帝,文帝太子也。母曰竇皇后。後七年六月,文帝崩。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元年冬十月,詔曰:「蓋聞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禮樂各有由。歌者,所以發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高廟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惠廟酎,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臨天下,通關梁,不異遠方;除誹謗,去肉刑,賞賜長老,收恤孤獨,以遂羣生;減耆欲,不受獻,罪人不帑,不誅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宮刑,出美人,重絕人之世也。朕既不敏,弗能勝識。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親行之。德厚侔天地,利澤施四海,靡不獲福。明象乎日月,而廟樂不稱,朕甚懼焉。其爲孝文皇帝廟爲昭德之舞,以明休德。然后祖宗之功德,施于萬世,永永無窮,朕甚嘉之。其與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禮官具禮儀奏。」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謹議:世功莫大於高皇帝,德莫盛於孝文皇帝。高皇帝廟宜爲帝者太祖之廟,孝文皇帝廟宜爲帝諸太宗之廟。天子宜世世獻祖宗之廟。郡國諸侯宜各爲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廟。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獻祖宗之廟。請宣布天下。」制曰「可」。
春正月,詔曰:「間者歲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絕天年,朕甚痛之。郡國或磽陿,無所農桑𣪠畜;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聽之。」
夏四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遣御史大夫青翟至代下與匈奴和親。
五月,令田半租。
秋七月,詔曰:「吏受所監臨,以飲食免,重;受財物,賤買貴賣,論輕。廷尉與丞相更議著令。」廷尉信謹與丞相議曰:「吏及諸有秩受其官屬所監、所治、所行、所將,其與飲食計償費,勿論。它物,若買故賤,賣故貴,皆坐臧爲盜,沒入臧縣官。吏遷徙免罷,受其故官屬所將監治送財物,奪爵爲士伍,免之。無爵,罰金二斤,令沒入所受。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
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于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春三月,立皇子德爲河間王,閼爲臨江王,餘爲淮陽王,非爲汝南王,彭祖爲廣川王,發爲長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崩。
六月,丞相嘉薨。
封故相國蕭何孫係爲列侯。
秋,與匈奴和親。
三年冬十二月,詔曰:「襄平侯嘉子恢說不孝,謀反,欲以殺嘉,大逆無道。其赦嘉爲襄平侯,及妻子當坐者復故爵。論恢說及妻子如法。」
春正月,淮陽王宮正殿災。
吳王濞、膠西王卬、楚王戊、趙王遂、濟南王辟光、菑川王賢、膠東王雄渠皆舉兵反。大赦天下。遣太尉亞夫、大將軍竇嬰將兵擊之。斬御史大夫晁錯以謝七國。
二月壬子晦,日有食之。
諸將破七國,斬首十餘萬級。追斬吳王濞於丹徒。膠西王卬、楚王戊、趙王遂、濟南王辟光、菑川王賢、膠東王雄渠皆自殺。夏六月,詔曰:「乃者吳王濞等爲逆,起兵相脅,詿誤吏民,吏民不得已。今濞等已滅,吏民當坐濞等及逋逃亡軍者,皆赦之。楚元王子蓺等與濞等爲逆,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汙宗室。」立平陸侯劉禮爲楚王,續元王後。立皇子端爲膠西王,勝爲中山王。賜民爵一級。
四年春,復置諸關用傳出入。
夏四月己巳,立皇子榮爲皇太子,徹爲膠東王。
六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秋七月,臨江王閼薨。
十月戊戌晦,日有蝕之。
五年春正月,作陽陵邑。夏,募民徙陽陵,賜錢二十萬。
遣公主嫁匈奴單于。
六年冬十二月,雷,霖雨。
秋九月,皇后薄氏廢。
七年冬十一月庚寅晦,日有蝕之。
春正月,廢皇太子榮爲臨江王。
二月,罷太尉官。
夏四月乙巳,立皇后王氏。
丁巳,立膠東王徹爲皇太子。賜民爲父後者爵一級。
七年冬十一月庚寅晦,日有蝕之。
春正月,廢皇太子榮爲臨江王。
二月,罷太尉官。
夏四月乙巳,立皇后王氏。
丁巳,立膠東王徹爲皇太子。賜民爲父後者爵一級。
中元年夏四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封故御史大夫周苛、周昌孫子爲列侯。
二年春二月,令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國,大鴻臚奏諡、誄、策。列侯薨及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諡、誄、策。王薨,遣光祿大夫弔襚祠賵,視喪事,因立嗣子。列侯薨,遣大中大夫弔祠,視喪事,因立嗣。其(薨)葬,國得發民輓喪,穿復土,治墳無過三百人畢事。
匈奴入燕。
改磔曰棄市,勿復磔。
三月,臨江王榮坐侵太宗廟地,徵詣中尉,自殺。
夏四月,有星孛于西北。
立皇子越爲廣川王,寄爲膠東王。
秋七月,更郡守爲太守,郡尉爲都尉。
九月,封故楚、趙傅相內史前死事者四人子皆爲列侯。
甲戌晦,日有蝕之。
三年冬十一月,罷諸侯御史大夫官。
春正月,皇太后崩。
夏旱,禁酤酒。秋九月,蝗。有星孛于西北。戊戌晦,日有蝕之。
立皇子乘爲清河王。
四年春三月,起德陽宮。
御史大夫綰奏禁馬高五尺九寸以上,齒未平,不得出關。
夏,蝗。
秋,赦徒作陽陵者死罪;欲腐者,許之。
十月戊午,日有蝕之。
五年夏,立皇子舜爲常山王。六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秋八月己酉,未央宮東闕災。
更名諸侯丞相爲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