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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糴 常平 義倉○ 周 戰國 漢 後漢 晉 宋 齊 後魏 北齊 後周 隋 大唐
太公為周立九府圜法。太公退又行之於齊。至管仲相桓公,通輕重之權曰:「歲有凶穰,故穀有貴賤;令有緩急,故物有輕重。人君不理,則畜賈游於市。乘民之不給,百倍其本矣。故萬乘之國必有萬金之賈,千乘之國必有千金之賈者,利有所并也。國多失利,則臣不盡忠,士不盡死矣。計本量委則足矣然而民有飢餓者,穀有所藏也。民有餘則輕之,故人君斂之以輕;民不足則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凡輕重斂散之以時,即準平,守準平,使萬室之邑必有萬鍾之藏,藏鏹千萬;千室之邑必有千鍾之藏,藏鏹百萬。春以奉耕,夏以奉耘。耒耜、器械、種饟、糧食必取贍焉。故大賈畜家不得豪奪吾民矣。」
管子曰:「夫物多則賤,寡則貴,散則輕,聚則重。人君知其然,故視國之羡。羡,餘也,羊見反。不足而御其財物。穀賤則以幣與食,布帛賤則以幣與衣,視物之輕重而御之以準,故貴賤可調,而君得其利,則古之理財賦,未有不通其術焉。」穀賤以幣與食,布帛賤以幣與衣者,「與」當為「易」,隨其所賤而以幣易取之,則輕重貴賤由君上也。周易損卦六五云:「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沙門一行注曰:「十朋者,國之守龜,象社稷之臣,能執承順之道,以奉其君。龜之為物,則生人之重寶,為國之本,損而奉上,則國以之存;損而益下,則人以之存。言於法,則調盈虛御輕重中和之要,若伊尹、太公、管仲之所執。」夫龜者,上達神祇之情,下乃不言而信於人也。斯故往昔用之為幣,則一行深知其道矣。
齊桓公問於管子曰:「自燧人以來,其大會可得而聞乎?」對曰:「燧人以來,未有不以輕重為天下也,共工之王。帝共工氏,繼女媧有天下。水處什之七,陸處什之三,乘天勢以隘制天下。至於黃帝之王,謹逃其爪牙,不利其器。藏祕鋒芒,不以示人,行機權之道,使人日用而不知。燒山林,破增藪,焚沛澤。沛,大澤也。一說水草兼處曰沛。逐禽獸,實以益人,然後天下可得而牧也。至於堯舜之王,所以化海內者,北用禺氏之玉。禺氏,西北戎名,玉之所出。南貴江漢之珠,其勝禽獸之仇,以大夫隨之。」勝猶益也。禽獸之仇者,使其逐禽獸,如從仇讎也。以大夫隨之者,使其大夫散邑粟財物,隨山澤之人,求其禽獸之皮。公曰:「何謂也?」對曰:「令諸侯之子將委質者,諸國君之子,若衛公子開方、魯公子季友之類。皆以雙武之皮,雙武之皮以為裘。卿大夫豹飾,卿大夫,上大夫也。袖謂之飾。列大夫豹幨,列大夫,中大夫也。襟謂之幨,音昌詹反。大夫散其邑粟與其財物,以市武豹之皮,故山林之人刺其猛獸,刺音七亦反。若從親戚之仇。此君冕服於朝,而猛獸勝於外,大夫以散其財物,萬人得受其流,此堯舜之數也。」言堯舜嘗用此數。
管子曰:「夫富能奪,貧能與,乃可以為天下。富者能奪,抑其利,貧者能贍,恤其乏,乃可君人。國有十年之蓄因之蓄積,常餘十年。而不足於食,皆以其技能冀君之祿也。故人君挾其食,據有餘而制不足,故人無不繫於上也。食者,人之司命,言人君唯以食能制其事,所以人無不繫於號令。且君引錣錣,籌也,丁劣反。量用,耕田發草,上得其數矣。人之所食,人有若干步畝之數,計本量委委,積。則足矣。然而人有飢餓不食音嗣者何也?穀有所藏也。言一國之內耕墾之數,君悉知。凡人計口授田,家族多少,足以自給。而人乏於食者,謂豪富之家收藏其穀故。然則人君不能散積聚,均羡餘也。不足,則君雖強本趨耕,本則務農。趨讀為促。乃使人下相役耳,惡音烏能以為理?」人君若不能散豪富之積,均有餘以贍不足,雖務農事,督促播植,適所以益令豪富驅役細人,終不能致理,所謂須有制度於其閒,兼輕重之術。
管子曰:「利出於一孔者,其國無敵;出二孔者,其兵不詘,出三孔者,不可以舉兵;出四孔者,其國必亡。先王知其然,故塞人之養,隘其利途。故予之在君,奪之在君,貧之在君,富之在君,故人之戴上如日月,親君若父母。凡將為國,不通於輕重,不可以守人,不能調通人利,不可以語制為大理。分地若一,強者能守;分財若一,智者能收。智有什倍人之功,以一取什。愚有不賡本之事,然而人君不能調,故人有相百倍之生也。夫人富則不可以祿使也,貧則不可以罰威也。法令之不行,萬人之不理,貧富之不齊也。且天下者處茲行茲,謂塞利途。若此而天下可一也。夫天下者,使之不使,用之不用。故善為天下者,無曰使之,使不得不使;無曰用之,用不得不用。故善為國者,天下下我高,天下輕我重,天下多我寡,然後可以朝天下。」
桓公問曰:「不籍而贍國,為之有道乎?」管子曰:「軌守其時,有官天財,何求於人。泰春、泰夏、泰秋、泰冬,令之所止,令之所發,此物之高下之時,此人之所以相并兼之時也。君素為四備以守之,泰春人之且所用者,泰夏人之且所用者,泰秋人之且所用者,泰冬人之且所用者,皆已廩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