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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經之道同歸,而禮樂之用為急,治身者斯須忘禮,則暴嫚入之矣。為國者一朝失禮,則荒亂及之矣。人函天地陰陽之氣,有喜怒哀樂之情,天禀其性,而不能節也。聖人能為之節而不能絕也。故象天地而制禮樂,所以通神明,立人倫,正情性,節萬事者也。
哀有哭踊之節,樂有歌舞之容,正人足以副其誠,邪人足以防其失,故婚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乖,而淫僻之罪多,鄉飲之禮廢,則長幼之序亂,而争鬥之獄繁,祭祀之禮廢,則骨肉之恩薄,而背死忘先者衆,朝聘之禮廢,則君臣之位失,而侵陵之漸起。故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禮節民心,樂和民聲,政以刑之,刑以防之,禮樂政刑四達而不誖,則王道備矣。
樂以治內而為同,禮以修外而為異,同則和親,異則畏敬,和親則無怨,畏敬則不争,揖讓而天下治者,禮樂之謂也。王者必因前王之禮,順時宜有所損益,即民心稍稍制作,至太平而大備,周監二代,禮文尤具,事為之制,曲為之防,故稱禮經三百,威儀三千,於是教化浹洽,民用和睦,灾害不生,禍亂不作,囹圄空虛,四十餘年,及其衰也。諸侯逾越法度,惡禮制之害己,去其篇籍,遭秦滅學,遂以亂亡。
漢興,撥亂反正,日不暇給,猶命叔孫通制禮儀以正君臣之位。高祖悅而嘆曰:吾乃今日知為天子之貴也。遂定儀法,未盡備而通終,至文帝時,賈誼以為漢承秦之敗俗,弃禮義,捐廉耻,而大臣特以簿書不報,期會為故,至於風俗流溢,恬而不怪,夫移風易俗,使天下回心而向道,類非俗吏之所能為也。立君臣,等上下,使綱紀有序,六親和睦,此非天之所為,人之所設也。人之所設,不為不立,不修則壞,乃草具其儀,天子悅焉。而大臣絳灌之屬害之,故其議遂寢。
至武帝即位,議立明堂,制禮服,會竇太后不悅儒術,其事又廢,後董仲舒言王者承天意以從事,故務德教而省刑罰,今廢先王之德教,獨用執法之吏治民,而欲德化被四海,故難成也。是故古之王者,莫不以教化為大務,立大學以教於國,設庠序以化於邑,教化已明,習俗已成,天下嘗無一人之獄矣。至周末世,大為無道,秦繼其後,又益甚之,今漢繼秦之後,雖欲治之,無可奈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詐起,如以湯止沸,沸愈甚而無益,譬之琴瑟不調,甚者,必解而更張之,乃可鼓也。為政而不行,甚者,必變而更化之,乃可理也。故漢得天下以來,常欲以善治,而至今不能勝殘去殺者,失之當更化而不能更化也。是時,上方征討四夷,鋭志武功,不暇留意禮文之事。
至宣帝時,琅邪王吉為諫大夫,又上疏言,欲治之主不世出,公卿幸得遭遇其時,未有建萬世之長策,舉明主於三代之隆者也。其務在於簿書,斷獄聽訟而已,此非太平之基也。上不納其言,至成帝時,劉向要說上宜興辟雍,設庠序,陳禮樂,隆雅頌之聲,盛揖讓之容,以風化天下,如此而不治,未之有也。或曰:不能具禮,禮以養人為本,如有過差,是過而養人也。刑罰之過,或至死傷,今之刑,非皋陶之法也。而有司請定法,削則削,筆則筆,救時務也。至於禮樂,則曰不敢,是敢於殺人,不敢於養人也。夫教化之比於刑法,刑法輕,是舍所重而急所輕也。且教化所恃以為治,刑法所以助治也。今廢所恃而獨立其所助,非所以致太平也。成帝以向言下公卿議,丞相,大司空奏請立辟廱,營表未作,遭成帝崩。
世祖受命中興,即位三十年,四夷賓服,政教清明,乃營立明。
堂辟廱,明帝即位,躬行其禮,威儀既盛美矣。然德化未流洽者,以其禮樂未具,羣下無所誦說,而庠序尚未設之故也。
夫人宵天地之貌,懷五常之性,聰明精粹,有生之最靈者也。爪牙不足以供嗜欲,趨走不足以避利害,無毛羽以禦寒暑,必將役物以為養,用智而不恃力,此所以為貴也。故不仁愛則不能羣,不能羣則不勝物,不勝物則養不足,羣而不足,争心將作,上聖卓然先行敬讓博愛之德者,衆心悅而從之,從之成羣,是為君矣。歸而往之,是為王矣。
洪範曰:天子作民父母,為天下王,聖人取類以正名,而謂君為父母,明仁愛德讓王道之本也。愛待敬而不敗,德須威而久立,故制禮以崇敬,作刑以明威也。聖人既躬明哲之性,必通天地之心,制禮作教,立法設刑,動緣民情,而則天象地,故因天秩而制五禮,因天討而作五刑,上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鉞,中刑用刀鋸,其次用鑽鑿,薄刑用鞭扑,大者陳諸原野,小者致諸市朝,其所繇來者上矣。
自黄帝有涿鹿之戰,顓頊有共工之陳,唐虞之隆至治之極,猶流共工,放歡兜,殺三苗,殛鯀,然後天下服,夏有甘扈之誓,殷周以兵定天下,古人有言,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鞭扑不可弛於家,刑罰不可廢於國,征伐不可偃於天下,用之有本末,行之有逆順耳。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文德者,帝王之利器,威武者,文德之輔助也。夫文之所加者深,則武之所服者大,德之所施者博,則威之所制者廣,三代之盛,至於刑措兵寢者,以其本末有序,帝王之極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