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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陰陽順道法
還年不老,大道將還人年,皆將候驗。瞑目還自視,正白彬彬。若且向旦時,身為安著席。若居溫蒸中,於此時,筋骨不欲見動,口不欲言語。每屈伸者益快意,心中忻忻,有混潤之意,鼻中通風,口中生甘,是其候也。
故順天地者,其治長久。順四時者,其王日興。道無奇辭,一陰一陽,為其用也。得其治者昌,失其治者亂;得其治者神且明,失其治者道不可行。詳思此意,與道合同。
◎錄身正神法
天之使道生人也,且受一法一身,七縱橫陰陽,半陰半陽,乃能相成。故上者象陽,下者法陰,左法陽,右法陰。陽者好生,陰者好殺,陽者為道,陰者為刑。陽者為善,陽神助之;陰者為惡,陰神助之。積善不止,道福起,令人日吉。
陽處首,陰處足,故君貴道德,下刑罰,取法於此。小人反下道德,上刑罰,亦取法於此,故人乃道之根柄,神之長也。當知其意,善自持養之,可得壽老。不善養身,為諸神所咎。神叛人去,身安得善乎?
為善不敢失繩纏,不敢自欺。為善亦神自知之,惡亦神自知之,非為他神,乃身中神也。夫言語自從心腹中出,傍人反得知之,是身中神告也。故端神靖身,乃治之本也,壽之征也。無為之事,從是興也,先學其身,以知吉兇,是故賢聖明者,但學其身,不學他人,深思道意,故能太平也。君子得之以興,小人行之以傾。
◎修一卻邪法
天地開辟貴本根,乃氣之元也。欲致太平,念本根也,不思其根,名大煩,舉事不得,災並來也。此非人過也,失根基也。離本求末,禍不治,故當深思之。
夫一者,乃道之根也,氣之始也,命之所系屬,眾心之主也。當欲知其實,在中央為根,命之府也。故當深知之,歸仁歸賢使之行。
人之根處內,枝葉在外,令守一皆使還其外,急使治其內,追其遠,治其近。守一者,天神助之。守二者,地神助之。守三者,人鬼助之。四五者,物佑助之。故守一者延命,二者與兇為期。三者為亂治,守四五者禍日來。深思其意,謂之知道。
故頭之一者,頂也;七正之一者,目也;腹之一者,臍也;脈之一者,氣也;五藏之一者,心也;四肢之一者,手足心也;骨之一者,脊也;肉之一者,腸胃也。能堅守,知其道意,得道者令人仁,失道者令人貪。
◎以樂卻災法
以樂治身守形、順念致思卻災。夫樂於道何為者也?樂乃可和合陰陽,凡事默作也,使人得道本也。故元氣樂,即生大昌;自然樂,則物強;天樂,即三光明;地樂,則成有常;五行樂,則不相傷;四時樂,則所生王;王者樂,則天下無病;C167行樂,則不相害傷;萬物樂,則守其常;人樂,則不愁易心腸;鬼神樂,即利帝王。故樂者,天地之善氣精為之,以致神明。故靜以生光明,光明所以候神也。能通神明,有以道為鄰,且得長生久存。
夫求道常苦,不能還其心念,今移風易俗,趨其心指,誰復與之爭者?太平樂乃從宮中出邪?固以清靖國,安身入道,夷狄卻,神瑞應來。
懸象還,兇神往。夫人神乃生內,返遊於外,遊不以時,還為身害,即能追之以還,自治不敗也。追之如何?使空室內傍無人,畫象隨其藏色,與四時氣相應,懸之窗光之中而思之。上有藏象,下有十鄉,臥即念,以近懸象,思之不止,五藏神能報二十四時氣,五行神且來救助之。萬疾皆愈。男思男,女思女,皆以一尺為法,隨四時轉移。春,青童子十;夏,赤童子十;秋,白童子十;冬,黑童子十;四季,黃童子十二。二十五神人真人共是道德,正行法,陽變於陰,陰變於陽,陰陽相得,道乃可行。
天須地乃有所生,地須天乃有所成。春夏須秋冬,晝須夜,君須臣,乃能成治。臣須君,乃能行其事。故甲須乙,子須醜,皆相成。作道治正,當如天行,不與人相應,皆為逆天道。比若東海居下而好水,百川皆歸之,因得其道,鯨魚出其中,明月珠生焉,是其得道之效也。
道人聚者,必得延年奇方出,大瑞應之。眾賢聚,致治平。眾文聚,則治小亂。五兵聚,其治大敗。君宜守道,臣宜守德,道之與德,若衣之表裏。
天不廣,不能包含萬物。萬物皆半好半惡,皆令忍之。人君象之,次皇后後宮之象也。此二者,慈愛父母之法也。故父母養子,善者愛之,惡者憐之,然後能和調家道。日象人君,月象大臣,星象百官眾賢,共照萬物和生。故清者著天,濁者著地,中和著人。
◎調神靈法
吾欲使天下萬神和親,不復妄行害人,天地長悅,百神皆喜,令人無所苦,帝王得天之力,舉事有福,豈可間哉?
故聖人能守道,清靜之時旦食,諸神皆呼與語言,比若今人呼客耳。百神自言為天吏、為天使,群精為地吏、為地使,百鬼為中和使。此三者,陰陽中和之使也,助天地為理,共興利帝王。
◎守一明法
守一明之法,長壽之根也,萬神可祖,出光明之門。守一精明之時,若火始生時,急守之勿失。始正赤,終正白,久久正青,洞明絕遠復遠,還以治一,內無不明也。百病除去,守之無懈,可謂萬歲之術也。守一明之法,明有日出之光,日中之明,此第一善得天之壽也,安居閑處,萬世無失。守一時之法,行道優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