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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陈大震、吕桂孙 纂修
●目录
南海志卷第六 南海志卷第七 南海志卷第八 南海志卷第九 南海志卷第十 附录一 附录二 后记
●南海志卷第六
户口 土贡 税赋 旧志税赋
○户口
广州为岭南一都会,户口视他郡为最。汉而后,州县沿革不同,户口增减,亦各不一。大抵建安、东晋永嘉之际至唐,中州人士避地入广者众,由是风俗革变,人民繁庶。至宋,承平日久,生聚愈盛。自王师灭宋平广以前,兵革之间,或罹锋镝,或被驱掠,或死于寇盗,或转徙于他所,不可胜计。至元二十七年,朝廷籍江南户口,方见定数。比年官府肃清,盗贼宁息,人皆安生乐业,故广之生齿日蕃,户计日增矣。 前汉: 户一万九千六百一十三。 口九万四千二百五十三。 后汉: 户七万一千四百七十七。 口二十五万二百八十二。 晋: 户三万七千四百八十一。 宋: 户八千五百七十四。 口四万九千一百五十七。 隋: 户三万四百八十二。据隋书卷三一地理志,南海郡户三万七千四百八十二,与广州府志同,疑原书漏「七千」。地域包含十五县。 唐: 户四万二千二百三十五。 口二十二万一千五百。 宋: 主户六万四千七百九十六。 客户七万八千四百六十三。据元丰九域志卷九广南路,此数为七万八千四百六十五。原书「五」为「三」字。 淳熙: 主户八万二千九十。 客户一十万三千六百二十三。 口二十五万五千八百七十七。 圣朝: 至元二十七年抄数: 户一十七万二千二百八十四。 僧道一千八百丹五名。 大德八年报数: 户一十八万八百七十三: 南人户一十八万三百二十三。 北人户五百五十。 僧道一千八百丹五名: 僧尼行童一千六百四十三名。 道士女冠一百六十二名。 录事司: 户一万一十三: 南人户九千六百四十一。 北人户三百七十二。 僧道四百一十七名: 僧尼行童三百八十七名。 道士三十名。 南海县: 户六万七千一百六十六: 南人户六万七千一百六十六。 北人户无。 僧道二百九十五名: 僧尼行童一百九十名。 道士女冠一百五名。 番禺县: 户二万七千六百四十一: 南人户二万七千四百九十。 北人户一百五十一。 僧道三百一十一名: 僧尼行童二百八十六名。 道士女冠二十五名。 东莞县: 户二万四千三百九十八: 南人户二万四千三百九十四。 北人户四。 僧道三百七十四名: 僧尼三百五十四名。 道士二十名。 增城县: 户七千六百二十八: 南人户七千六百二十六。 北人户二。 僧道一百六十二名: 僧尼一百四十二名: 道士二十名。 香山县: 户一万一千三百六十九: 南人户一万一千三百四十八。 北人户二十一。 僧道六十八名: 僧尼四十三名。 道士二十五名。 新会县: 户三万九百一十三: 南人户三万九百一十三。 北人户无。 僧道一百三十八名: 僧尼行童一百丹八名。 道士三十名。 清远县: 户一千七百四十五: 南人户一千七百四十五。 北人户无。 僧道四十名: 僧尼二十八名: 道士一十二名。
○土贡
任土作贡,其来尚矣,尊君之义,人心所同。广为禹迹所奄,杨州之地,厥篚织贝,厥包橘柚,载之禹贡,历历可稽。汉初赵佗,因陆贾使回,献白璧一双,翠鸟千,贝五百,桂蠹一器,生翠四十双,此一时事也。后汉岁献龙眼、荔枝,十里一置,五里一堠。和帝元兴元年,临武长唐羗上书谏止,帝下诏勑太官勿受献,由是遂省。宋武帝时,州献入筒细布一端八丈,帝恶其精丽劳民,付有司弹劾,以布还,并制岭南禁作此布。唐制:州贡银、藤、簟、竹席、荔枝、鼊皮、鳖甲、蚰蛇胆、石斛、沉香、甲香、詹糖香。宋太平兴国八年,诏曰:「广州岁贡藤,每斤去皴麤,中用者纔三两。自今取堪用者,无使负重致远,匮民力焉。」又九域志所载:「土贡:沉香一十斤,甲香三斤,詹糖香、石斛各二斤,龟壳、水马各二十枚,鼊皮二十领。」元丰九域志卷九广南路:「土贡:沉香一十斤,甲香三斤,詹糖香、石斛各二斤,龟壳、水马各三十枚,鼊皮一十张,藤席二十领。」注称:「席宜作簟。」后悉除之。圣朝不贵异物,进贡所供药物而已。上无玩好之需,下无劳顿之扰,其视十里走红尘者,相去有间矣。今以进献物色,具载于后。 番禺县: 藿香五十斤,广茂壹佰斤 【 又名青姜】 ,柯子五十斤,随风子壹斤,史君子二十斤。 南海县: 龙眼子二斤,桄榔子壹斤,史君子三十斤,姜黄二十斤。 香山县: 蛤蚧七十对。
○税赋
什一取民,古之制也。汉晋而下,立法不同。唐自租庸调法既坏之后,兵戈日兴,土狭费广,陌钱、间架之类,往往病民。宋行雇役之法,故于田税之外,又有夏役、秋役、茶钱、赏给之需;商税之外,复有地基、河渡、银场、经制之目,名件不一,民以为病。圣朝混一,首以宽民力为第一义,凡宋无名之赋,一切蠲除之。广为极边,愈加优恤。惟种田纳地税,买卖纳商税 【 商税三十税一】 ,鱼盐舶货之征,随土所有。自此之外,秋毫不扰。今将税赋名件疏列于后,附以前代诸色科名,以记沿革。
税粮 盐课 商税 酒课
税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