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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藥分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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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按徐之才曰。藥有宣、通、補、瀉、輕、重、滑、澀、燥、溼十种。是藥之大体。而本 經不言。後人未述。凡用藥者。审而详之。則靡所遗失。诚哉是言也。内經发挥宣通等义亦 甚 時不可治熱。熱有時不可治寒。訾为背谬。因去寒熱而增升降二劑。夫缪之訾陶。其说良是。 但即升降二义绎之。十劑中如宣輕則兼有升义。瀉滑則兼有降义且諸藥性。非升即降。或可 升可降。或升多降少。或升少降多。别無不升不降专为宣通等性者。則升降二字可以概群藥。 不得另立二門次于十劑後。宜之才以十劑为藥之大体。靡所遗失也。自神农着本經。历代藥 性書。悉以草木金石等依類相次。讀者几忘十字之义。并忘藥有此十种之性。宜其制方用藥。 相反相戾。错杂以出之也。余辑是書援据十劑以分門類。非敢好异。欲阅者晓然于藥之各有 其性。因各有其用。庶临症時可無背云尔。 沈金鳌自書。

凡例

一、要藥者。寻常日用必需之藥。所以别乎险僻之味也。古人云。良藥治病。十痊八九。 毒藥治病。治不一二。可见用藥之当慎矣。兹编所錄。止四百余品。稍涉险僻者。概摒去之。 一、是编照十劑分類。欲人晓然于藥之各有其性。而宣、通、補、瀉、輕、重、滑、澀、 燥 一、每藥首明主治。见藥之功用不一也。次详歸經。见藥与經各有所入。不相袭也。次 列前人議論。见藥之味性运用有至当也。次标禁忌。见藥之于症宜详审也。次及炮制。见藥 之味性有偏。其相救相制。不可略也。 一、前人云。用藥依本經所治。总無大错。故是编所錄之藥。凡有本經者。無不首列。 至名醫别錄。所以補本經未备者。亦無不錄。其历代諸賢。发明諸藥功用。又足备别錄之缺。 悉 一、上自本經。下至纲目备要等。所言治法。或不与是藥相合。即删削之。或又彼此所 言相 一、引前人議論。必于是藥功用。及与是經所治病。发挥精切。其旨画一者。方始錄之。 非 一、主治及前論俱直書前人之语。不敢改窜。以其语皆至当莫易也。随各注其名或字。 不敢 一、歸某經下。必着为如何之品句。此数字。或括是藥全性。或专及是藥最重之用。其 故不 一、仲淳經疏。为自来本草第一精細之書。其着简误。尤为审量極至。故是编禁忌一宗 之。 一、编中有不列炮制者。或以是藥無甚制法。或制法众共皆知。便不复赘。

卷一

宣劑上

徐之才曰。宣可去壅。生姜、橘皮之属是也。李杲曰。外感六淫之邪。欲传入里。三陰 實而不受。逆于胸中。窒塞不通。而或哕或呕。所謂壅也。三陰者脾也。故必破氣藥如生姜、 橘皮、藿香、半夏之類瀉其壅塞。王好古曰。木郁达之。火郁发之。土郁夺之。金郁泄之。 水郁折之。皆宣也。

卷一\宣劑上

桔梗

味苦辛。性微温。有小毒。感輕清之氣而生。升也。陽中陰也。畏白芨、龍膽草。忌 猪肉。伏砒。 【主治】主胸胁痛如刀刺。腹满腸鸣幽幽。惊恐悸氣。(本經)利五脏腸胃。除寒熱風 痹。 疗咽喉痛。下蛊毒。(别錄)治下痢。破血积氣。消聚痰涎。去肺熱氣促嗽逆。除腹中冷痛。 主中恶。小兒惊痫。(甄权)下一切氣。止霍乱转筋。心腹胀痛。除邪辟温。破症瘕肺痈。 养血排脓。補内漏。及喉痹。(大明)利窍。治肺部風熱。清利頭目咽嗌胸膈滞氣及痛。除 鼻塞(元素)治寒呕。(東垣)主口舌生疮。赤目肿痛。(時珍) 【歸經】入肺心二經。兼入胃經。为开发和解之品。(兼瀉劑肺經氣分藥) 【前論】張元素曰。桔梗清肺氣。利咽喉。其色白。故为肺部引經。同甘草为舟楫之劑。 如大黄苦泄峻下之藥。欲引至胸中至高之分。须用辛甘升之。譬如铁石入江。非舟楫不载。 所以諸藥有此一味。不能下沉也。朱震亨曰。干咳嗽。乃痰火之邪郁在肺中。宜桔梗开之。 痢 【禁忌】經疏曰。凡攻補下焦藥中勿入。氣逆上升不得下降。及邪在下焦。均忌。 【炮制】雷公曰。凡用。须去頭上尖硬二三分。并去浮皮。泔浸。微炒。

卷一\宣劑上

天麻

味辛。性平。無毒。得土之辛味。兼感天之陽氣以生。升也。陽也。一名定風草。苗 名赤箭根。即天麻。 【主治】主諸風溼痹。四肢拘挛。小兒風痫惊氣。利腰膝。强筋力。(开宝)治冷氣 痹。瘫 【歸經】入肝經。为祛風之品。(肝經氣分藥) 【前論】東垣曰。肝虚不足者。天麻、川芎以補之。罗天益曰。眼黑頭旋。風虚内作。 非天麻不能治。天麻为定風草。故为治風之神藥。久服則遍身发红丹。是驱風之驗也。寇宗 曰。天麻须别藥相佐使。然後见其功。仍须加而用之。图經曰。天麻用根。有由内达外之 理。赤箭用苗。有自表入里之功。 【禁忌】經疏曰。風藥多燥。風能胜溼故也。凡病患觉津液少。口干舌燥咽干痛。大便 澀。 【炮制】备要曰。凡用。以明亮坚實者佳。溼纸包煨熟。切片。酒浸一宿焙。

卷一\宣劑上

秦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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