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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世事曰:須是心度大方,包裹得過,運動得行。
今世士大夫,惟以茍且逐旋挨去為事,挨得時進且過,上下相咻以勿生事,不要十分理會事,且憑鶻突;才理會得分明,便做官不得。有人少負能聲,及少經挫抑,卻悔其太惺惺了了,一切刓方為圓,隨俗茍且,自道是年高見識長進。當官者,大小上下以不見吏民、不治事為得策。曲直在前,只不理會,庶幾民自不來,以此為止訟之道。民有冤抑,無處伸訴,只得忍遏;便有訟者,半年周歲不見消息,不得予決,民亦只得休和,居官者遂以為無訟之可聽。風俗如此,可畏可畏!
被幾個秀才在這裏翻弄那吏文,翻得來難看。吏文只合直說,其事是如何,條貫是如何,使人一看便見方是。今只管弄閑語,說到緊要處,又只恁地帶過去。
因論郡縣政治之乖曰:民雖眾,畢竟只是一個心,甚易感也。
吳英雲:政治當明其號令,不必嚴刑以為威。曰號令既明,刑罰亦不可弛。茍不用刑罰,則號令徒掛墻壁爾。與其不遵以梗吾治,曷若懲其一以戒百?與其覆實檢察於其終,曷若嚴其始而使之無犯?做大事,豈可以小不忍為心?
吾輩今經歷如此,異時若有尺寸之柄,而不能為斯民除害去惡,豈不誠可罪耶?某嘗謂今之世姑息不得,直須與他理會,庶幾善弱可得存立。
或問:為政者當以寬為本,而以嚴濟之?曰:某謂當以嚴為本,而以寬濟之。《曲禮》謂「涖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須是令行禁止,若曰令不行、禁不止,而以是為寬,非也!
今人說寬政多是事事不管,某謂壞了這「寬」字。
為政,如無大利害,不必議更張,則所更一事未成,必哄然成紛擾,卒未已也。至於大家,且假借之,故子產書引鄭曰:「安定國家,必大焉先。」
問:為政更張之初,莫亦須稍嚴以整齊之否?曰:此事難斷定說,在人如何處置,然亦何消要過於嚴?今所難者是難得曉事底人,若曉事底人歷練多,事才至面前,他都曉得依那事分寸而施以應之,人自然畏服。今人往往過嚴者,多半是自家不曉,又慮人欺己,又怕人慢己,遂將大拍頭去拍他,要他畏。
問治亂之機,曰:今看前古治亂,那裏是一時做得?少是四、五十年,多是一、二百年醞釀方得如此。遂俛首太息。
蜀遠朝廷萬有余裏,擇帥須用嚴毅,素有威名,足以畏壓人心,則喜亂之徒不敢作矣。
今之法家,惑於罪福報應之說,多喜出人罪以求福報。夫使無罪者不得直而有罪者得幸免,是乃所以為惡爾,何福報之有?《書》曰:「欽哉欽哉,惟刑之恤哉!」所謂欽恤者,欲其詳審曲直,令有罪者不得免,而無罪者不得濫刑也。今之法官,惑於欽恤之說,以為當寬人之罪而出其死,故凡罪之當殺者,必多為可出之塗以俟奏裁,則率多減等,當斬者配,當配者徒,當徒者杖,當杖者笞,是乃賣弄條貫、舞法而受贓者耳,何欽恤之有?罪之疑者從輕,功之疑者從重。所謂疑者,非法令之所能決,則罪從輕而功從重,惟此一條為然耳,非謂凡罪皆可以從輕,而凡功皆可以從重也。今之律令亦有此條,謂法所不能決者,則俟奏裁。今乃明知其罪之當死,亦莫不為可生之塗以上之,惟壽皇不然,其情理重者皆殺之。
楊通老相見,論納米事。先生曰:今日有一件事最不好:州縣多取於民,監司知之當禁止,卻要分一分,此是何義理?又論廣西鹽曰:其法亦不密。
如立定格,六斤不得過百錢,不知去海遠處,搬擔所費重,此乃許子之道,但當任其所之,隨其所向,則其價自平。天下之事,所以可權衡者,正謂輕重不同,乃今一定其價,安得不弊?又論汀寇止四十人,至調泉、建、福三州兵,臨境無寇,須令汀守分析。先生曰:才做從官,不帶職出,便把這事做欠闕。見風吹草動便喜,做事不顧義理,只是簡利多害少者為之。今士大夫皆有此病。
今賑饑之事,利七而害三,則當冒三分之害而全七分之利。然必欲求全,恐並與所謂利者失之矣。
直卿言辛幼安帥湖南,賑濟榜文只用八字,曰:「劫禾者斬,閉糴者配。」
先生曰:這便見得他有才,此八字若做兩榜便亂道。又曰:要之,只是粗法。
因論保伍法,或曰此誠急務,曰:固是。先王比閭保伍之法,便是此法,都是從這裏做起,所謂分數是也。兵書雲:禦眾有多寡,分數是也。看是統馭幾人,只是分數明,所以不亂。王介甫銳意欲行保伍法,以去天下坐食之兵,不曾做得成。範仲達為袁州萬載令,行得保伍極好。自來言保伍法無及之者。此人有心力,行得極整肅,雖有奸細,更無所容。每有疑似無行止人,保伍不敢著,互相傳送至縣;縣驗其無他,方令傳送出境。訖任滿,無一寇盜。頃張定叟知袁州,托其
詢問,則其法已亡,偶有一縣吏,略記大概。
某《保甲草》中所說,縣郭四門外,置隅官四人,此最緊要,蓋所以防衛縣郭以制變。縣有官府獄訟倉庫之屬,須是四面有個防衛始得,一個隅官須各管得十來裏方可。諸鄉則只置彈壓之類,而不復置隅官,默寓個大小相維之意於其間。又後面子弟一段,須是著意理會。這個子弟真個要他用,非其他泛泛之比,須是別有個拔擢旌賞以激勸之乃可。此等事難處,須是理會,教他整密,無些罅縫方可。
今日言事,欲論一事一人,皆先探上意如何,方進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