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子家告趙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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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子家告趙宣子
晉侯合諸侯于扈,平宋也。於是晉侯不見鄭伯,以爲貳於楚也。
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以告趙宣子,曰:「寡君卽位三年,召蔡侯而與之事君。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難,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十一月,克減侯宣多,而隨蔡侯以朝於執事。十二年六月,歸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請陳侯於楚,而朝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蕆陳事。十五年五月,陳侯自敝邑往朝於君。往年正月,燭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陳蔡之密邇於楚,而不敢貳焉,則敝邑之故也。雖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見于君。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絳。雖我小國,則蔑以過之矣。今大國曰:『爾未逞吾志。』敝邑有亡,無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餘幾?』又曰:『鹿死不擇音。』小國之事大國也,德,則其人也;不德,則其鹿也。鋌而走險,急何能擇?命之罔極,亦知亡矣。將悉敝賦,以待於鯈,唯執事命之。文公二年,朝于齊。四年,爲齊侵蔡,亦獲成於楚。居大國之間,而從於強令,豈其罪也?大國若弗圖,無所逃命。」
晉鞏朔行成於鄭,趙穿,公壻池爲質焉。
前幅寫事晉唯謹,逐年逐月算之,猶爲兢兢畏大國之言。後幅寫到晉之不知恤小,鄭亦不能復耐,竟說出貳楚亦勢之不得不然。晉必欲見罪,我亦顧忌不得許多。一團憤懣之氣,令人難犯,所以晉人竟爲之屈。